王炜:市县第三轮修志若干问题的思考
在第三轮修志试点的开局阶段,方志人需要相应地进行一些调研学习,并做好思想、理论、人才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笔者通过学习调查,联系实际思考,深感有三个问题需要在第三轮修志伊始就思考谋划、论证决断。
一、志书结构问题
志书应该是通纪体还是断代体,在第二轮修志时便引发热议,且未有定论,但二轮修志的成果多为断代体。第三轮修志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但大多数修志人似乎已达成某种共识和默契,那就是参照二轮修志情况,采用断代体进行续修。然而,学界也有另一种声音,即二轮修志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采用通纪体。复旦大学巴兆祥教授提出,三轮方志以编“不完全通纪”或“非典型断代”体为好。“所谓‘不完全通纪’体志书,就是方志每个门类从发端写起,一直记到下限为止,但绝大部分篇幅用在写第二轮志书下限后的事情。二轮志书下限之前的,简明记叙,原委清晰,不必机械重复。”“所谓‘非典型断代’体志书,在书名标示时有明确的上下限,但在各主要门类记述时,均突破上限做适当的追溯勾连。其与‘不完全通纪’体的区别在于对二轮志书下限前的记叙量要小不少。”[1]笔者理解,这只是一种折中的做法,本质上来说,“不完全通纪”属于通纪体,“非典型断代”属于断代体。如何选择志书断限与体例,还需从志书功能、依法治志、修志历史等角度加以思考。
从存史角度来说,通纪体与断代体本质上并无优劣之分。两种体例都是记录历史的形式,只是时间断限不同,其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即“通纪体会通古今而求变,断代体承古会今而求变”[2],“穷变通久”是他们的共同要求。这也应是巴兆祥教授提出“不完全通纪”或“非典型断代”依据所在,面对两种体例各自不足,可运用巴兆祥教授提出的方法进行弥补。
就修志工作而言,方志机构修志人员大多倾向于选择断代体。“大家普遍认为,编修通纪体志书面临历史资料难收集、部分特殊历史阶段难以把握记述尺度、统筹协调工作量较大等问题,以现阶段基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人员数量和业务能力,难以按时高质量完成修志任务。”[3]可见,作出如此选择,主要是基于工作难度的考量,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作如此选择实属无奈之举,无可厚非,但不能据此得出三轮修志以断代为宜的结论。相较于古人,今人已有更多的技术和办法来解决工作上的困难,三轮修志相较以往,各类条件已有大幅提升。
“横分门类、纵述史实”“横不缺项、纵不断线”,是志书的显著特点,也是志书资料全面系统性的重要体现。所以,通纪体更能展现志书的特性。2008年《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志)门类设置合理。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并且,以往修志的实践证明,“在地方志书成果评奖时,(通纪体)由于能给评审专家一个完整的地域历史与现状形象,往往能够稍微占点优势”[1]。这说明,在读志用志的体验和观感上,通纪体有优势。
从方志发展历史维度来分析,旧志多为通纪体,断代体虽有,但比较少。这或许是因为,旧志更着眼于“用”,即服务于各地官员了解掌握地情,服务于统治阶级资政教化,服务于加强中央集权和现实大一统。旧时了解一地之全面情况,主要依靠志书。古人云:“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清人编的《吏治悬镜》一书,讲到清朝官吏走马上任时要奉行32条“初规”,其中第3条就是“览志书”。当下资讯发达,客观上压缩了志书“用”的空间,但“用”的空间变小不等于无“用”。现在资讯发达但泥沙俱下,信息记录很方便但碎片化严重。志书“述而不论”实录原则以及“纵贯古今、横陈百科”的特点,恰恰是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的。当今方志工作要么在发掘旧志价值、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上下功夫,要么在准确记录当下、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上求作为。是随波逐流、亦步亦趋,还是发挥优势、彰显价值?这是对方志人的考验,也是方志事业的机遇和挑战。
过往的修志实践也能给修志体例选择以启示。2024年笔者经历了两件事。第一件为开展志书“六进”活动,苏州志办欲重印《苏州市志(1986-2005)》(2014年12月首次出版),与原出版单位江苏凤凰科技出版社签订合同后,乙方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包括处理一些敏感的人和事、修改一些之前的提法等等。这就遇上两个难题:其一,把之前的说法改成现在的,可能不符合历史事实;其二,该志2014年首次出版时是经过三审三校程序、由市政府和省志办批准的,现在修订重印需要重走这个程序。第二件为2024年7月2日,苏州市数字方志馆正式上线,原计划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放,后因部分志书年鉴涉及一些敏感信息,怕开放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于是选择仅向地方志系统内开放,对社会人士只提供到馆查询服务,客观上降低了志鉴产品的影响力。
由此,通纪体志书的相对优势更为突出,即有利于对过往志书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常熟市二轮志书采取通纪体,在纂修之前对首轮志书进行了修订,勘误、修改一万多处。苏州二轮志书出版才10余年就已有很多不合时宜之处。如果不对前志进行修订,还沿用老的说法,就会影响其资政育人作用,甚至会起到反作用。而志书作为“官书”,其修订要遵循依法治志的要求,且修订工作费时耗力,选择时机很重要,最佳方式莫过于在新一轮志书纂修中加以修订。
志书的记述范围(主体、对象)在每轮修志时也大多发生变化。以苏州为例,苏州首轮志书记述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部分只限于苏州市区,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后,所辖六县(市)的情况,另设专卷,并在自然环境、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电力、对外经济、旅游、外事、文物诸卷中兼及之。苏州二轮志书,记述苏州市境域内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情况,以市区为记述重点。可见,首轮志书与二轮志书记述范围(主体、对象)有很大变化,而且二轮修志时与首轮修志时相比,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都会发生深刻变革,二轮修志并未续用首轮志书体例框架。
综上,从服务现时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发挥资政育人作用看,从保持和发扬志体的优势和特点看,新一轮修志应该以通纪体为佳。这既是“志”之所以为“志”的必然要求,也是志书更好服务现实的需要,更是方志事业守正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修志组织问题
新时期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繁杂,对修志人员认识水平、知识储备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开门修志、众手成志,不仅是解决这一突出矛盾的重要方法,也是市县综合志书编修的不二选择和必然趋势。怎么最大限度凝聚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和智慧,编纂出高质量志书,是组织修志的核心问题,也是修志筹划准备阶段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一)领导有力
党委、政府领导志书编修,要么是党委、政府直接实施领导行为,要么通过议事协调机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实施领导行为。以苏州市修志为例,经调阅档案和市志编纂始末发现,会议方面,一轮修志期间,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两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第一次部署修志工作,第二次表彰了先进;二轮修志期间,召开了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修志工作。发文方面,一轮修志期间,苏州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志编委会和市志办公室文件和报告4份;二轮修志期间,苏州市政府发文1份。三轮修志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要设立志书编纂委员会,由地方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委员。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联系实际,把编委会作用怎么发挥,工作过程中怎么借势造势、使领导行为实质化具体化等问题想清楚、搞明白,拉出责任清单,建立工作机制,向本级党委、政府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并落实到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上。
(二)组织有方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担负起“组织”之责。《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县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履行“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职责。“组织编纂”意味着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担负起“组织”的责任,而且组织不局限于机构内部。综合性志书涉及行业领域很多,需要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进来。从历史看,乡贤、名流、文人参与修志是传统。苏州现存唐以来的9部府志,总纂大多为社会名流或大家,如朱长文、范成大、王鏊、冯桂芬等,他们的学识见识、文章文采都属一流。因此,在三轮修志工作中,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在组织上下更大功夫,以更加开放的胸襟、更加开阔的视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进来。各地需要联系实际展开第三轮修志的组织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包括修志基础(主要是资料积累情况)、队伍状况(含能够整合的社会力量)、保障条件(主要是财力和制度机制保障);二是研究确定修志目标,包括志书体例、志书体量、完成时限、达到标准等;三是划分工作内容和任务边界,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承担哪些任务,成员单位承担哪些;四是基于上述三条,科学拟制编纂方案,形成具体工作计划,制定必要的保障制度与机制。
(三)队伍堪用
修志与其他行业一样,人是关键因素。胡乔木同志说过:“我们说要重视质量,关键是人选要合适,否则地方志不可能修好。”三轮志书编修,市县仅靠地方志工作机构在编人员,是很难保证质量的。因此,在筹划部署阶段,就要考虑怎么组织人力。从一、二轮修志实践看,编外人员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是院校教师队伍。前者的优势是对属地情况比较熟悉,一些刚退下来的领导还能发挥号召、协调和推动作用,不足之处是可选人员有限,且大多年龄大、精力不够。后者的优势是理论素养文字功底整体较高,可选的人员多且年龄局限性不大,不足之处是不够熟悉实际情况,责任意识、服从意识、协调能力较为欠缺。为此,赋予任务要考虑各自优长,不能以短击长,既要更多地动员和发动前者参与进来,也要重视发挥后者所长。另外,民间的地情研究人员和文史爱好者也应被争取,他们有热情、接地气,可以成为修志队伍的后备力量。
(四)机制有效
修志涉及社会面广、持续时间长,且过程中人员更迭频繁,苏州市一、二轮修志中,编委会和方志办人员大的调整就有三次。没有良好的机制作保障,组织领导就会陷入空转,造成思想难统一、工作推不动、质量没保证的情况。联系一、二轮修志出现的问题,要围绕实用管用、系统配套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做到责权利统一、情理法贯通。譬如:要明确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规则,以及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防止徒有其名;要完善责任单位提供编纂资料的奖惩措施,采取纳入综合考核、建立通报制度等,确保供稿质量;要完善人才引入和使用机制,机关退休人员以申请专项政策给予一定工作性补贴增强吸引力,高校老师参与撰稿要约法三章,制定质量控制措施;要完善修志人员的培训,注重区分层次,加强针对性,提高科学性,既有志书编纂规范的内容,也应有行业发展情况的学习介绍,既有具体编纂问题的处理,也应有宏观的思维训练和碰撞,既有面对面的技巧传授,也应有系统的理论灌输;要完善志稿评审制度,重视发挥编委会成员单位作用,可考虑在其下分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组别,承担“分类审”“单项审”中史实把关的任务;要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可考虑采取集中发聘书的形式增强荣誉感,召开阶段性总结会推广经验、表扬先进,开办“编志简报”,及时宣扬好人好事好做法,等等。
领导有力是关键,组织有方是核心,队伍有用是基础,机制有效是保障。方志机构要从一开始就紧抓不放修志组织责任,并贯穿三轮修志始终,保证修志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数字赋能问题
2025年初以来,DeepSeek和人形机器人的火爆出圈,让我们看到了各行各业数字赋能和业务创新的无限可能。面对如此迅猛的科技浪潮,即将展开的三轮修志,既不能熟视无睹,也不能等待观望,必须积极拥抱,乘势而上,在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三轮修志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
(一)必要性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打通各层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地方志作为核心文化数据源,其数字化转型直接影响文化基因库建设进度。2016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7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方志工作实现数字化转型作出了具体部署。
传统修志模式存在资料收集效率低、协同编纂效能低、成果利用率低、质量管控难度高、专业人才需求大等问题,引入数字技术能够极大地推动问题解决。譬如,提升修志效率方面,可以通过网络爬虫、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快速获取海量的资料,缩短资料收集的时间;可以通过文本挖掘、语义分析等工具,快速识别和提取关键信息,辅助修志人员进行资料的分类、整理和撰写。又譬如,保障修志质量方面,可以通过建立资料数据库、数据校验模型等手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和校对,减少错误的发生;可以对历史文献中的年代、人物、地名等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比对,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可以通过专家系统、知识图谱等工具,为修志人员提供专业的知识支持和写作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修志规范。
(二)可能性
目前,数字技术日益完善。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可以对海量的方志文献快速进行文本识别、标注等处理,可以从古籍、档案、口述史等多源文本中自动提取有效信息;图像识别技术,可将方志中提到的古建筑与现存的建筑图像进行匹配,将方志中的文字记载与建筑三维数据、古地图等空间信息关联,为方志编修提供更直观的参考;时空可视化技术,可将方志中的地理信息和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可视化呈现,动态展示某一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变化、经济发展趋势等;智能辅助写作技术,可根据已有文献资料和知识图谱,自动生成部分文本内容的初稿,供编修人员参考和修改,提高编修效率;文本比对和纠错技术,可对方志稿件进行质量控制,检测文本中的错别字、语病、逻辑错误等,还可对比不同版本的方志文献,发现其中的差异和矛盾,帮助编修人员进行校对和修订;数据挖掘技术,可对方志中的特定主题进行深入挖掘,分析某一地区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人口变化、文化传承等专题内容。
自2016年6月国家数字方志馆顺利揭牌以来,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步伐明显加快。浙江、江苏、四川、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省份,杭州、成都、昆明、苏州、吉安等城市,相继建成并开放了数字方志馆,其他省市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城市方志机构,也都打造了自己的信息化平台。2025年7月31日,江苏110家省、市、县(市、区)三级智慧方志馆全部上线。截至2025年10月,江苏省智慧方志馆入库书籍4500余本,文字超50亿字。202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打造的“浙里有志”应用上架浙里办App,社会各界可通过浙里办App一站式检索和阅读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以及各类地情文献。温州、杭州、金华等地的部分市县已在尝试开展志书和年鉴的在线编纂和资料收集。例如二轮修志中,杭州市桐庐县的“微村志”编修就面向大众开放网络供稿端口。[4]这些实践案例表明,数字技术在地方志编修工作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必将为三轮修志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三)实现路径
1.构建数字化资料收集与审核体系。资料收集要广泛全面,覆盖政务数据、物联网数据、社交媒体数据、社会生活数据等各个方面,可谋划与高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企业和行业学会协会等部门数据资源的渠道融合,以期实现数据资源的跨库利用;可通过网络爬虫技术进行网络信息爬取,获取有价值的地方资料;同时设置向公众开放的数据上传端口,鼓励公众将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事件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上传平台。资料审核上,要建立网络资料筛选和审核机制,确保资料准确性和合法性,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2.推进资料整理与志鉴编纂数字化智能化。建立统一的资料数据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方便修志人员查询和使用,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开发智能编纂工具,如智能写作助手、文本校对工具等,借助庞大的数据库系统,根据修志人员指令,自动生成初步的文本框架和内容,对编纂的文本进行语法检查、错别字纠正、格式规范等操作。建立协同编纂平台,实现修志人员之间实时共享资料、交流意见、在线协作。
3.利用数字技术扩大修志成果的传播利用。以数字方志馆为锚点,为公众提供在线阅读、下载、搜索等功能,方便用户获取地方志信息。进一步开发数字地方志手机应用,方便用户随时随地获取方志信息,通过手机应用的推送功能,开展地情普及宣传。地方志文化也应积极融入主流媒体,加强与新媒体合作,进行广泛交流与互动,推动志鉴内容创新创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方志文化、方志成果走近群众、走进大众。
数字赋能三轮修志是机遇更是挑战,既带来了无限的可能和希望,也对地方志编修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地方志工作者要拿出积极进取的意识、迎难而上的勇气、锲而不舍的干劲、务实求实的作风,开创三轮修志新局面。
(作者简介:王炜,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栏目编辑:计欣然
参考文献
[1]巴兆祥.第三轮志书编纂初探[J].上海地方志,2024(2).
[2]牛润珍.论历史编纂的通与断[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05-22(6).
[3]范永恒.第三轮修志若干问题探究[J].中国地方志,2025(1).
[4]徐鹏.第二轮修志的实践检视与进路思考[J].中国地方志,2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