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数字方志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一图读懂文字版
2023年7月11日,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印发《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数字方志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工作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部署。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计划、保障措施等。
一、建设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建设“一馆两中心两体系”基础。“一馆”:建成省、市、县三级智慧方志馆,实现书目汇聚、检索和全文查询服务。“两中心”:建成全省地方志数据资源中心、江苏省地方志版本资源管理中心。〔地方志版本是指最终定稿出版的制作文件(包括排版文件、原图图片包、字体文件包等)和PDF文件(符合印刷规范,图片清晰度DPI≥300)〕。
建成地方志资源数据处理体系,实现全省地方志数据资源标准化生产和数据资源规范化入库。建成方志资源为民服务窗口矩阵体系,省、市地方志机构有为民独立网络服务窗口,县级地方志机构有独立网络服务窗口或在党委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建地方志服务窗口专栏,实现数字方志资源普惠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省方志数字资源集成化。
省地方志办公室建设全省地方志数字资源中心,努力实现与全省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基本贯通,集成全省旧志、新方志、多媒体资源和馆藏书目等数据库资源,全面对公众开放。实现数据库数据、内容智能化管理。以数字资源中心为基础,对数字资源按区域、类别等智能化分类,同步建成市、县(市、区)方志数字资源分中心。
(二)提升方志资源数字化服务能力。
为用户提供方志资源数据智能全文检索服务,支持拼音、错别字、泛化等检索能力,服务用户方志资源检索需求。整合馆藏书目数据,建立完善书目检索系统。结合方志数字资源,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主建、分级管理原则,建成省、市、县(市、区)三级智慧方志馆,实现智慧方志馆全覆盖。
(三)打造数字方志标准化生产模式。
依托《地方志著录元数据规范》《地方志数字化处理规范》两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方志资源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先有标准(规范)后数字化处理的原则,省地方志办公室作为制定标准(规范)的责任主体,出台江苏省地方志资源数据处理规范,指导全省方志资源数字化处理工作。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作为地方志资源数字化责任主体,要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地方志资源数字化流程,确保数据准确、安全。
(四)多渠道建设方志为民服务窗口。
在江苏省情网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市、县(市、区)地方志门户网站建设,将网站作为流量入口主渠道。积极探索流量入口新渠道,线上以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非地方志工作机构网站嵌入(外链)方式加载数字方志资源数据或进行数据资源交换;线下鼓励各地以实体方志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高校、中小学等配置设备端,提供查询检索服务。
(五)确保方志版本资源集中化管理。
江苏省地方志版本资源管理中心将集中管理江苏省各类地方志版本资源,使用权由地方志版本版权(著作权)所属单位独享。各地地方志书籍出版时,要与出版社(印刷厂)等单位索要地方志版本资源(签订出版合同时,要进行合同约定),并与实体书籍比对,确保准确无误。
三、推进计划
(一)系统建设。
省地方志办公室建成旧志、新方志、多媒体资源和馆藏书目数据库,建成全省地方志数字资源中心和江苏省地方志版本资源管理中心。建成江苏省智慧方志馆,正式对外使用。建成设区市、县(市、区)智慧方志馆模型。
(二)试点推广。
首批按照每个设区市推荐2个试点单位为基准,积极性比较高的,试点名额不受限制。鼓励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作为试点单位,协同各县(市、区)整体推进试点工作。
(三)智慧方志馆全面建成阶段。
按照全省地方志数字资源中心总库数据,各地完成本地智慧方志馆建设,实现三级智慧方志馆全覆盖。各地至少有一种服务窗口作为本地数字方志流量入口。完成历史资源标准化生产并录入到全省地方志数字资源中心。
(四)智慧方志馆常态化管理阶段。
各地根据智慧方志馆总库数据,结合馆藏实际,做到本地智慧方志馆书籍动态更新。按要求常态化组织地方志版本和资源标准化生产入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统筹建设管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
(四)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