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志学会团体标准《浙江省专业年鉴出版编纂规范》发布
2024-12-23
2024年12月18日,浙江省地方志学会发布团体标准《浙江省专业年鉴出版编纂规范》。该标准由浙江省地方志学会提出并归口,是浙江省地方志学会发布的第一个标准,起草单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杭州海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公安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起草单位遵循各类标准化工作原则,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工作要求,经调研、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等工作程序,历时8个多月完成。该标准确立浙江省专业年鉴编纂出版工作程序原则,并规定主体内容规范要求,从术语和定义、总则、框架拟定、资料收集、书稿编纂,书稿评审、出版等方面明确相关技术规范。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浙江省专业年鉴编纂出版组织实施,非公开出版的专业年鉴可视情参考。
《浙江省专业年鉴出版编纂规范》的发布,既是现实工作的指导需要,也是专业年鉴的发展需要,有助于总结专业年鉴编纂经验教训,推动编纂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浙江省各行业信息的准确记录和有效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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