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迹
【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截至 2023 年末,全省有不可移动文物 2 万余处、备案博物馆收藏可移动文物 107 万余件(套);世界文化遗产 3 处、世界自然遗产 1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51 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3 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31 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12 座 ;备案博物馆 355 家,国家等级博物馆 70 家。已登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1081 处,国有馆藏革命文物 87696件(套)。全省新增历史建筑 368 处,所有市县实现历史建筑确定全覆盖。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 省文化和旅游厅编制《江苏省长江文物保护利用规划》。11 月,召开专家评审会,会上原则通过规划(建议稿)。根据省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结合国家文物局相关规划公布进度,持续做好规划修改完善等工作。推进规划期限为 2035 年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开展常州、南通、淮安、宜兴、常熟、周铁镇、栟茶镇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泰州、金庭镇、沙沟镇、严家桥村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 11 月 29 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是全国首部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地方性法规。针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统筹不够,《决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筹协调。针对保护传承内容碎片化,《决定》充分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最新要求,把保护对象从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点状和骨干要素,拓展为“点—线—面”结合且种类更多、要素更全、系统性更强的保护传承体系。针对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因保护利用需要但无法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问题,《决定》明确,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作为有关部门审批的依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考古发掘】 持续推进大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和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强化基本建设考古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检查及验收工作,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为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和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完成扬镇宁马铁路、宁淮城际铁路、北沿江高铁等重大工程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根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的特殊情况,按照工程实施的节点,分期分段完成考古调查勘探,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年完成 659 项大型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项目、98 项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新发现古遗址 55 处,原址保护文物点 70处。组织发掘文物点 148 处,古墓葬 8217座、其他文物遗存 2824 处,出土文物 2.75万余件(套)。
【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 全年全省完成与地域文明探源密切相关的发掘项目 40 余项,取得一批重要成果。开展宜溧山地等区域性考古调查,新发现史前、商周时期遗址和盐业遗存点百余处,为谋划下一步探源工作奠定基础。寺墩遗址初步呈现出崧泽文化晚期向良渚文化时期文化形态和聚落布局的变迁,反映太湖地区的史前社会复杂化进程,为讨论长江下游区域文明发展模式提供新视角,成果在 11 月 28日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发布会上发布。兴化草堰港遗址考古发掘确认该遗址年代上限距今 7200年前后,为江淮东部里下河地区已知时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为研究江淮东部乃至淮河下游地区史前文化谱系提供重要资料。溧阳鲍家遗址发现距今7600 ~ 7700 年的遗物,是环太湖地区已知时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连云港尤庄遗址发掘首次发现西周时期盐业遗址群,为江苏盐业考古提供重要新资料 ;溧阳古县遗址发掘揭示六朝时期南方城池的布局特征,是国内首次揭露结构完整的六朝时期县城遗址,具有十分重要的考古、历史和文化研究价值。推进淮安黄岗、溧阳东滩头、句容孔塘等 10 余处重要遗址考古资料整理,编撰出版《无锡梅里遗址发掘报告》《煎药庙西晋墓地》《淮安板闸》等 5 部考古报告,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和发掘报告 20 余篇。
(省文化和旅游厅)
资料来源《江苏年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