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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无锡义庄的运行机制

2024-11-25    陆 阳

关于义庄,最简要的定义就是:“今世俗置产,以给族人,曰义庄。”义庄拥有一定数量的义田,通过出租获得收入,维持义庄开销。同时,义庄有一定的房屋,作为开展祭祀、教育、储存等活动的空间。义庄通过族产共有的形式,对族内弱势群体进行救济,在某种程度上平衡了贫富差距。此外,义庄还为子弟提供教育,设置义冢,参与各类社会公共工程等,承载了系列社会功能。

义庄,由北宋名臣范仲淹始创于皇祐元年(1049)。此后,江南地区名门望族多有效仿,“吴中士大夫多仿而为之”。明朝弘治年间,荡口华守吉及其子华辉等创立义庄,这是无锡有文字记载的第一所义庄。到了嘉靖年间,曾任右谕德兼侍读的吴情致仕回乡后,在无锡县富安乡建立了义庄。同时期,荡口华氏的华麟祥、华云父子在无锡南门外创办了义庄。此外,在万历年间,致仕回乡的顾宪成兄弟在家乡泾皋“蠲公田租千有余石,设仓祖祠旁,赡族之余兼以济贫助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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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口古镇(无锡市锡山区档案史志馆 提供)

但明代这几处义庄坚持的时间都不长,历时数代即荒废了。进入清朝以后,直至民国时期,无锡名门望族创设义庄延绵不绝。乾隆年间,荡口华进思捐田千亩建立义庄,此后其子孙再捐义田,到20世纪50年代初已有土地3598.67亩。该义庄俗称“老义庄”。同样是在乾隆年间,农夫过人秀、过廷栋父子“以生理起家,亦置千亩以赡族”;金匮县南延乡啸傲泾钱瀛士继妻杨氏及子妇周氏捐田340亩建立钱氏义庄。无锡县兴道乡礼社的薛景达家族合捐千亩建立了义庄。在随后的嘉庆、道光、咸丰三朝,无锡创办义庄进入一个高潮期。继华进思创办老义庄之后,荡口华氏家族又建立了道长巷华起莘义庄、荡口永喜支义庄、荡口永义庄和华培之义庄,侯氏、邹氏、安氏、周氏、陈氏、蔡氏、严氏、袁氏、胡氏等大族纷纷建立义庄。进入清末,无锡民族工商业开始起步并得到蓬勃发展,工商资本或注入或新办义庄。华鸿模、华绎之祖孙利用堆栈业所得资本,扩大了华芬义庄(俗称“新义庄”)规模。华鸿模《建庄原始记》说:“溯自道光庚子以来,历三世阅六十年,诸父倡于前,鸿模偕诸弟侄承于后,计共得义庄田一千六百亩,各墓祭祀田三百亩,义学田五百亩,固本田四百亩,耕义田五百亩,堆栈一所,市廛一所,始得楚楚完备。”此外,荣曜亮家族、东门唐氏家族、鸿山杨氏家族以及旅沪巨商周舜卿等,也都在经营工商业积得巨赀后创办了义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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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口果育鸿模纪念馆(无锡市锡山区档案史志馆 提供)

据〔光绪〕《无锡金匮县志》载,光绪七年(1881),无锡、金匮两县有35姓创立的48处义庄,占地38828亩,每个义庄的公田多者千余亩,少者亦二三百亩。1919年编印的《无锡指南》“慈善事业”又载,其时无锡的义庄尚有29姓、44处。至1947年,无锡尚有义庄47所,“专养族中鳏寡孤独等人,兼办义塾,培植人才,津贴学费,补助学子……”。依笔者目力所及,无锡义庄的数量实际远超上述记载,明清两朝先后创办约80所之多。

一、义庄管理

当时的人们就清晰地认识到:“念于董事得其人则事举,不得其人则事废。”选择老成持重、公正正直的管理人员,是确保义庄长久运行的重要前提。义庄一般实行专管制度,设有专门的两套班子。一为领导班子。总理庄务的多称“庄正”“总董”“董事”“主事”,多由建庄者嫡系后裔担当。庄正负责事务较多,掌握义庄田产田契、户口,审核族人资格等,遇到荒年要亲自查验歉收情况、决定减免佃农田租等。华老义庄要求董事等“必亲自查勘田之确实荒熟,不可专听扇人开报,妄行减租”。一为执事班子,有会计、催租两类。会计常设二人,一人管出,一人管入,有“典籍”“司仓”“司庄”“司事”等称呼;催租常设一至四人,华氏义庄中的催租称“扇仆”。执事不限于本族本姓,人数视义庄的规模和经济状况而定。华老义庄初订有《义庄条约》,对义庄的运作做了详细规定。在管理上,华老义庄设董事一人,以两名司事辅佐之。董事的选拔,并未规定必须是建庄者华进思的直系后裔,“必公举族中之品行端方,家业殷实者为之”。可见董事选拔有三个条件:一是族人公举,二是品行端方,三是家境殷实。至于司事两人,要求“老成称职”即可,司事负责义庄的具体出入事务,“凡庄内田租以及银钱册籍,悉归掌管”。华新义庄“设董事一人,再设两司事以佐之”,“董其事者无论长幼必公”,“司事亦必择族中之老成称职者”。侯氏义庄在光绪年间重整后设总务一人,负责“定夺北庄内外各项收付”,收租一人,负责“管理租务”,稽核两人,负责收租及一切之账务稽核逐细清查,以及庶务一人。

义庄管理层一般都有固定任期。华新义庄对董事和司事规定:“凡庄内田租以及银钱册籍,悉归掌管,倘才力不及,或有侵挪情弊,即议更换。”过氏义庄“至经理有年,势当更代,务须公举族中殷实老诚之人交盘明白,不得私相授受”[9]。再如周氏义庄,管理班子设置较为简单,“每年正副两管经管一年,次年正管卸手,副管补作,正管向所派中补一人作副管,以次轮转”。到了民国年间,具有近代色彩的董事会制度也被引入义庄管理。1926年,秦氏义庄设立董事会。设庄董一人,管理本庄田务与族中公有祠墓、祭扫等各事宜;设董事八人,协赞庄董分任出纳、会计、保管各事宜。庄董对于田租等收入及经常支出司考核,而收支之责则与董事会共同负担之。庄董任期三年,期满定期开会,公同推举,连举者得连任。同时,董事会设出纳、会计、保管三部。每年开常会时设临时审查会,以资考核而昭大公。

每年年终之时,义庄要公布账簿,以示秉公。华老义庄规定,“庄中钱谷出入,每至年终核造管收,除在四柱清册将上年旧管存贮,本年新收总数以及开除各项支销,现在义庄实存,逐一开明”。华新义庄规定:“钱谷出入,每至年终核造管收,除在四柱清册将上年旧管存积,本年新收总数以及开除各项支销,现在庄内实存,逐一开明。”侯氏义庄“每年正、七两月十六日为公会期,邀请合族将收付各赈目察核,将盈余令收租人归此二期如数交出清账,榜示庄门外”。凡董事任满或辞职时,要将义庄中的账簿契券等一一加以交接。华老义庄规定:“凡董事谢事时,即将四柱清册、四穷号簿、各房宗谱,以及田单契券、新旧租籍、钱粮田号细数等册,并庄屋装摺家伙物用存贮米麦银钱,一一交代详明,毋致稍有遗失。”周氏义庄规定,“正管卸手,即将各账本及存款并交新正管接管,另补副管不得参差”,“正管于算账日期倘亏短公项,将己产抵偿,不得高抬搪塞,随时开除;副管催取各项倘有亏短或缴而不清,照正管亏短例”。过氏义庄“出入既有月给,而旧管新除,更于年终造四柱清册,董事、襄事公同盘算报销”。

公共事务的公议公决,也是义庄管理制度的一大特色。义庄所涉及的祭祀、赡养、救济、教育等事,都与族中每一家庭相关联,需要平衡不同支派、不同人群的利益关系。所以,从义庄的创立、规制的制定,到公共事务的处理、事项的实施,以及对照规定确认抚恤接济的人员,都要求族中之人“合同公议”。义庄中的公堂与仓厅,则是进行议事的场所。华新义庄明文规定,“庄中有事,凡属庄裔俱宜到庄妥议,并质诸外房公正之人”,“须众议允洽,不得偏执己见、擅变庄规,亦不得遇有事故妄行推诿”。常年性事项通常是定期公议,一些临时性事项如灾荒灾害救济等,则“临期共同酌议”。庄正、总董人选的确定及执事人员的聘任、罢免、惩处,也是公议的重要内容。参与公议的当然不可能是族中的全体成员,而主要是族长和各支派、各房的代表人物以及主持庄务的庄裔,还有义庄董理人员。侯氏义庄在重整过程中经公议形成《整顿义庄议据》,其中规定,“公举总务各员分握权限,以期实心行事,如有将账目勾串蒙混等情,一经查出,照家法从严处置”,“管理租务员如不遵公议,至期托故推诿,将盈余账目延迟不交,有意破坏规则,随即公议另举追偿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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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氏义庄中堂—诒谷堂(无锡市锡山区档案史志馆 提供)

制度虽则完善,但在实践中还是难免任用非人,难以完全杜绝懈怠、失误、贪腐等弊病。侯氏义庄自嘉庆年间创办以后因所用非人而多次整顿。光绪三十二年(1906),义庄再度重整,直指“我庄至今日腐败已臻极点”“吾族自嘉庆二十三年仁宇公倡捐义田庄屋,以恤鳏寡孤独老幼废疾并丧葬之费,以私产赡族,诚盛举也,后嗣西溪经理不善,延至道光十五年将庄田抵押,在外国课负欠累累,盛举已为中辍,幸继起有叶唐、兰台、平山诸公解囊慨助,拨乾泰公款弥补,公举达夫公总摄其事。……今易数传颓疲日甚,故邀集通族力加整顿”。钱氏怀海义庄曾出现过一场管理风波。钱氏七房因为子孙丁口多寡不一,到晚清之时土地在分配传承中不断兼并,出现了日益显著的贫富分化。其中创办怀海义庄的老大房“五世同堂”,人口增长最快,因为田地细分却变得最穷,族中老病、孤寡急需救助。但当时义庄的管理却掌握在三房富户手中。他们把持义庄的经营和财富分配,不容许相对较为贫弱的其余四房过问庄务。钱穆的父亲钱承沛挺身而出,与富三房的主管人交涉未得到响应。钱承沛遂投诉到县署。县署先后数次约集双方质证调解,最终另行推举办事公道、为人谨慎的二房族叔主持义庄事务。到了民国年间,义庄的弊端更加凸现。胡氏义庄的主管人“发生贪污中饱,如胡有山、胡有祥合管时期,他两人一个吃白面,一个酒糊涂,家里没有什么产业,在管理时大吃大喝,义庄收的租,大部被他们吃掉”。华老义庄的管理者也恃职而骄,“目亦不公开,常贪污中饱,故分配赡养费时颇不公平,有面子就有办法,懦弱者则可欺”。有族人说:“义庄像一只米窝,旁边小虫将米窝钻空了;或像个饭碗,碗边大家吃,碗中主管人吃!”救助本身也滋生了子孙的依赖和堕落。华老义庄的子孙“向农户索取部分现金,以义庄直系子孙的地位向管庄人员硬要完租凭证,这种硬要逼租、无赖讨证的做法,成为当时社会惯例”。这些弊端的发酵,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义庄的式微。

二、义庄经营

义庄的经济基础在于义田(也包括其他族产),义田是具有宗族福利性质的公产。义田主要来自于族人的捐献捐助和绝嗣家庭田产的归公,以及这些资产经营收入积累的添置;也有用集资摊派的方式,由族人出谷出银合力创建。当工商业兴起之后,也有工商业利润的注入。为了保证义田数量,范氏义庄规定,“义庄不得典买族人田土”,只能从族外购买田地。而且,义庄田产不得出卖,以维持义庄规模。后世的义庄,大多沿袭了这一做法,从而确保了义田的规模。华新义庄规定,“不得提改户名,亦不得将庄主私产混入,以杜捏冒诡奇之弊”“日后如果有续捐田亩房产,虽未及补齐,而既捐之后,永为义庄公产,不得通情拨出”。过氏义庄规定:“义田内有未绝之产,听其对月取赎,其价另置良田,以补实数;有告绝者,量田找绝,价在项费内支销。契载‘绝卖’字样者不得通融。”1950年,为进行土改工作,对苏南地区的义庄进行了详细调查,留下了民国时期华氏各义庄的详细状况。调查数据显示,荡口镇共有土地13010亩,而华老义庄、华新义庄、华永义庄、华襄义庄、徐义庄五处义庄占有土地9691.6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4.5%。各义庄之中,以华新义庄所占土地最多,总计4223亩,占该镇义庄总田亩43.57%;最少为徐义庄,仅290亩。其中,华老义庄在乾隆初设时,华进思捐田1340亩,其后数代后裔陆续捐赠和经营拓展,至1950年时共有土地3598.67亩,占该镇义庄亩数的27.66%。

义庄的主要收入来自义田,义田采取租佃模式。范氏义庄成立之初即规定“族人不得租佃义田”,这被后世义庄所沿用。族中子弟不耕种义田,使得义田的主佃关系就变成义庄拥有者与没有血缘联系的佃种者之间的关系。义庄土地极大部分是出租的,一般在90%以上。华老义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占有土地3598.67亩,除坟洚屋基203.75亩处,其余3394.92亩全部出租,占该义庄全部土地的94.3%。佃农缴纳田租,采用实物地租或是货币地租。实物地租,是佃户依照实际收获粮食的固定比例缴纳田租,不论产量多少,佃户与土地所有者所得比例是固定不变的。依照耕地的面积、肥沃程度等,分成比例形式有主一佃九、主二佃八、主三佃七、主四佃六、五五对分等制。晚清乃至民国时期苏南义庄的平均租额约在八斗至一石的范围内,与普通地主的租额情况大致相仿。潘光旦通过实地考察认为:“‘义田’的租额与实收数量,视普通的租额与实收数量,不相上下,甚至好像还低得一些。”而且,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佃农在租佃关系中占据了主动,相当部分佃农获得了永久耕种权即“永佃权”。有永佃权的农民可以将土地出卖、出典、出租,租额一般比普通田租低。根据江苏省农民协会筹备会调查,无锡非永佃田的田亩,佃农每亩缴租为米一石、麦三斗或者糙米一石二斗,高于拥有永佃权的佃农。实物地租之外,在很多地区也缴纳货币地租,根据田亩面额佃户缴纳议定数量的银钱。

当然,义庄在实际收租时还有一定折扣,特别是在灾荒之年。华老义庄名义上的佃农租额定为每亩田米一石,抗战前每亩实收糙米六斗五升至麦二斗,抗战后收稻120斤(华新义庄则少收五升),水旱荒年再略加折扣。“一般的义庄每亩田租,按票面规定租额的七折收租。华新义庄则按六折半收租,对年底还清租子的佃户,每户发给喜米五升。华新义庄的租赋较轻,农民对新义庄的评价较好,还租率也高”。1927—1930年,礼社的佃户连年因灾歉收,“全荒一次,半荒一次,十足丰年,未尝一见”,礼社薛氏义庄对地租都实行了折扣,最低的只有五折。1931年,“半数全荒,二三折者三成,对折者二成”。村前胡氏义庄抗战前每亩租米缴七斗至八斗(没有麦租),而且需佃户送上门;抗战时期只缴四斗至五斗,由义庄自己去收;抗战胜利后一般是缴三斗,缴二斗的也有。

晚清时期,随着工商业的兴起,有些义庄也积极投资其中,以辟新的收入来源。光绪三十一年(1905),无锡振新纱厂创办时,荣氏宗族族长荣福龄“深感土地收取的租金已不敷义庄开支,因此,把用义庄名义募集的资金入股于振新纺织公司,靠股金红利收入来维护和发展新义庄”。振新纱厂创办后,荣福龄出任董事长,“在振新纱厂发生危机时,荣福龄把新义庄基金转为振新股票,而在振新经营好转时,又把振新股票溢价交换为新义庄基金,用以建造校舍和养老院,并把新义庄基金投资于新兴实业”。

三、义庄分配

明清两代的义庄,其功能已经较多,族田也得到了细分,如义田、祭田、学田、役田等。不同的田亩有不同的款项用途,相当于专款专用。乾隆年间华进思捐出1340亩田地建立华老义庄。义庄创设后,1340亩土地的使用划分如下:赡族义田1000亩、恤佃田120亩、施衣埋柩田50亩、敦本义田120亩、会课田50亩。华新义庄历三世60余年,到华鸿模时“共得义庄田一千六百亩,各墓祭祀田三百亩,义学田五百亩,固本田四百亩,耕义田五百亩,堆栈一所,市廛一所,始得楚楚完备”。到20世纪50年代初,华新义庄有4223亩田产,用途区分相当细致清晰。其中,分庄田1524亩,除供捐赋动支外,余做救济本族鳏寡孤独之用;义学田5.7亩,用于兴办学校及补助贫困子弟的学费;耕义田620亩,用于办理各种善举;固本堂田652亩,供本族贫苦者借贷之用;同善辅嫠田380亩,供本族之鳏寡孤独户代葬棺木之用;其余土地则为祭田,供祭扫修葺祠堂坟地之用。

族田的细分,就代表了义庄田租收入的分配。义庄所收租米,除首先用于完纳国赋以外,主要用于义塾、祭祀、救济本族的义米,以及其他开支等项。至于开支的范围,华新义庄规定:“给发本支三省公以下贫宗,先四穷及废疾,次丧葬、义塾、会课、考费、婚娶、恤佃、施衣,下至杂项善事等用。”至于救济标准,华老义庄“通族四穷,每月给米一斗”。华新义庄赡养族人的标准,多模仿华老义庄,因为财力雄厚,故而待遇稍优,“所有四穷及废疾,本支每名每月向给白米一斗,兹给一斗五升,其额定以二百名为率。通族每名每月老庄内已给一斗,本庄加给五升,其额定以五百名为率”。当然,义庄对亲房的救济更加优厚。华老义庄对五服内的近属,复捐田一百二十亩建立“敦本义田”“其例给月米一斗者,加给五升,惟寡妇则加给一斗。因租数有限,约以五十名为则”。华新义庄规定:“乾若公以下为五服内之近属,礼宜稍厚。凡例给一斗五升者,五服内给二斗。”华老义庄、华新义庄此举,体现了差序格局,虽同属华氏,依照服亲关系远近予以不同补助。过氏义庄秉承了同样的原则,“通族四穷,每月给米一斗,而沧州公后加给五升”。到了清末之时,除发米之外义庄有时也会折钱发放。杨氏义庄规定:“或有时折钱,须随当日市价,以杜抬高、克扣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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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氏义庄里的怀芬书屋(无锡市锡山区档案史志馆 提供)

义庄对于族人的资助是具体而全面的,从衣、食、住到婚、丧、娶,乃至教育,皆有济助。华老义庄《续申条规十二则》就订有“考费”“婚资”“葬费”补贴之条,条分缕析,详尽具体;华新义庄《规条十二则》也有类似的条目。义庄又特别注重对节烈妇的照顾和对读书人的扶持,体现“养”“教”并重的原则。节烈妇关系着家族的声望、孤子的抚养。华老义庄规定:“义田为赡族之方,兼寓劝善之意,先于孝子节妇之穷困者,次及鳏寡孤独之无依者。”过氏义庄也有类似的规定,“凡族中贞女节妇,不拘年岁,即准入册,支给月米。报名时务须详访的确,实难度日,不得滥支”。东门唐氏义庄的开支条例,包括“抚恤四条”“优礼六条”“祭祀五条”和“教养二条”四个部分,对族人的资助范围和标准十分具体且明晰。

值得注意的是,义庄还采用资学、助考和奖优的方式,为本族贫寒孤苦子弟提供读书、应试或游学经费。华老义庄规定:“族中有俊秀无力应试者,在庄内稍为借贷,院试定以一两,乡试定以三两,会试定以五两,听其陆续还本,下次再借。如有学问充足,而真正赤贫无可挪移者,惜其才学,不拘此例。”华新义庄内设义塾,无力读书儿童入塾,“或家远不便,自行从师者,每节给束修五百文,读完四书者七百文,作文者一千文”,庄内“每月设立会课一期”“列入优等者,酌给花红有差,以示鼓励”。过氏义庄规定:“凡族中子弟有志读书而力不能就传者,义庄内延请良师终日训导。其修脯在项费内支销。至与考弟子,每月会课一期,其供给卷纸,亦造册支销。如有文理超拔、名列冠军者,量给纸笔以示鼓励。”过氏义庄尤其重视子弟的教育,设立书塾,延师以造子弟。“族中子弟文理清通可望入泮者,院试助银八钱,乡试助银三两,会试助银六两”。此外,义庄对贫困塾师也有一定的补助,“有借馆为生,一时失馆、绝无生计者,每月助银二钱,下年不准再给”,杨氏、严氏、胡氏义庄都有类似的规定。

在清廷“废科举、兴新学”以后,义庄家族的教育资助主要集中在助学上。义庄以子弟每学期的成绩单或赴庄考试的成绩作为领取学费及奖励的条件,对于接受高等教育或留学海外的子弟,则要求必须按期毕业甚至取得学位作为资助资格。进入民国以后,唐氏义庄有关家族教育的资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幼孤及家贫子女的教育。“幼孤子女及家贫无力从师者,七岁皆令入塾,每名(口)岁给修脯六千,至十四岁停给。住所距唐氏小学校不远者令入校,不给修脯”。其中对入学年龄、年限的规定反映了当时义务教育学制的要求,对家族“子女”的性别规定也具有时代的特点,以前只提“子弟”,民国开始倡导“子女”同步教育,这是一种进步,也是近代教育转型的表现之一。

(二)对学校获奖、毕业子女的奖励。在国内学校获得各种出身者,各参照科举贺银给予奖励,共有廪增附生、拔优岁贡、举人、进士、编检至修撰出身等多个等第的贺银(武途按旧例减半),各奖给2、4、8、16、24、32两不等的贺银。同时,从高小、初中、高中、大学、留学外洋大学等学校毕业,以及得外洋博士学位者,也分别给予2、4、8、16、24、32银元的奖励。这些奖励将各种程度上的新式学校以及国外大学都包括在内,体现了家族子女教育一定程度上的开放性和社会性。

(三)对捐田本支子女的入学资助。凡捐田之后本支子女入学者,“岁给学宿、书籍、舟车等费银”,分大学、中学、小学各给360、120、40银元。其他义庄也有类似的规定。蔡氏义庄规定更为周详,“凡中学大学补助费,分两期各于年暑假后学期开始时支给,中学生须提示上学期之学校正式成绩报告单,大学生须提示学校证明书,必及格升级方得领取,如总平均不满六十分或本学期所选各课程有四分之一不及格者,均停止补助,继续两年不进级者,永远停止。留学外国者,每学年一次支给,于额定年限内责其报告学业”。

综而言之,无锡诸义庄的分配,既包括了族人的基本生存权,也考虑了长远的发展。从教育、生活等领域予以帮助扶持,以此实现宗族的长远兴盛。义庄的分配,虽体现了宗族平等主义,但这种平等是相对的,就是本族族人之间,依据亲疏关系,所得补助也各不相同。总体而言,无锡诸义庄在赡养族人、培养子女上是相当成功的,在维系家族名望的同时,一代代族人在各个领域取得成就,进而又回馈于家族,捐置田亩,壮大义庄力量。

(作者简介:陆阳,无锡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