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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共治:苏州地区基塘农业的历史演变与传承弘扬

2024-12-03    

苏州,素有“诗画江南、梦里水乡”之称,民间亦有“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之谓。就传统农业的发达程度而言,苏犹在杭前。由于其地处我国第三大湖太湖之畔,故农业发展的关键是向水要地、水土和谐。苏州地区的先民们以天地人“三才理论”为指导,将蚕桑种养、渔业养殖等要素融入其中,创造性地开发了基塘种养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基面和塘内的有效利用使得苏州地区在耕地总面积未增加的情况下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代表了传统农业发展的最高峰,为一千多年来江南成为中国经济中心奠定了深厚的农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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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基塘农业风貌(卢勇提供)


一、和谐统一:苏州基塘农业的历史溯源


苏州的基塘农业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据相关考古发现表明,当地先民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从事种桑养蚕、捕鱼等农业活动,而大规模的平治水土、农业开发活动则可追溯至东周吴越争霸时期。


(一)横塘纵浦的水网格局

太湖流域的塘浦圩田源于春秋末期,战国、秦汉渐有发展,五代十国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北宋时期塘浦圩田系统的面貌发生了转变。[1]

春秋时期的太湖流域,地广人稀,低矮卑湿,开展农业生产的关键在于“向水要地”。为了满足排涝和灌溉的需要,吴越两国因地制宜,先后在苏州地区开展了治水营田的工作。随着水利的不断兴修以及屯田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国时期吴地的屯田已有了长足发展。唐元和五年(810),苏州刺史王仲舒主持修建了自平望以北至苏州南的吴江塘路。太湖南岸、东岸连成一线,加速了太湖东南沼泽洼地的疏干排水和围垦开发。五代十国时期已基本呈现出“五里七里为一纵浦,又七里或十里而为一横塘”的棋盘式圩田格局。

北宋时期,太湖流域的土地制度和土地经营方式发生改变,土地私有化进一步加强,加之堤防堰闸的破坏,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唐代的大圩岸与大圩田越来越不见踪迹,逐渐向随意性较强的小河网——泾浜格局转变。[2]吴江在宋代是太湖的出水口,随着吴江长堤与吴江长桥的不断修筑、固定,太湖东岸水流减缓,形成了诸多淤塞和湖田,宋代单锷指出“每至五六月之间,湍流峻急之时,视之,则吴江岸之东,水常低岸西之水不下一二尺,此堤岸阻水之迹,自可览也。又睹岸东江尾与海相接之处,污淀茭芦丛生,沙泥涨塞,而又江岸之东自筑岸以来,沙涨成一村,昔为湍流奔涌之处,今为民居民田,桑枣场圃”[3]。堤岸的修筑将此前河流奔涌之地变为膏腴之地,苏州地区的农业也因此有了长足发展。


(二)历史悠久的蚕桑种养

苏州地区的蚕桑种养由来已久,4000多年前的先民们就已经开始养蚕、缫丝、织绸。1958—1959年,吴江梅堰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多件骨针、纺轮、陶罐等,黑陶罐上还刻有蚕形、丝绫纹等图案。蚕形图案的出现表明,生长在原始桑林中的野蚕深受先民们喜爱,因此被作为神虫雕刻于陶器。

春秋时期,吴越之地的养蚕业已占据重要地位。吴王僚九年(前518),吴楚两国还因交界之处两女子争桑而引发战争。“楚平王以其边邑钟离与吴边邑卑梁氏俱蚕,两女子争桑相攻,乃大怒,至于两国举兵相伐”[4]。此场蚕桑大战,以吴国获胜而告终。争桑之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彼时诸侯各国对蚕桑的重视。越王勾践返回越国后向计倪问治岁之策,并采用计倪所提“省赋敛,劝农桑”[5]之法,增强国家经济和军事实力。

唐宋时期,江南地区的经济有了相当发展,全国的经济重心开始南移。中原人大量南迁带来了先进的种桑养蚕和织布技术,极大地推动了苏州地区农业的发展。吴江所产的绫质量上乘,唐代已被纳入贡品之列,即“吴绫唐时充贡,今郡属惟吴江有之”[6]。北宋初年,中央政府曾大力推广种植桑树。政和元年(1111)五月二十二日宋徽宗诏曰:“耕桑乃衣食之源,斫伐桑柘,未有法禁,宜立约束施行。”[7]北宋祥符年间,仅吴江一县就缴纳“夏税绢九千六百匹,四百十五匹,绵七千六百斤”[8],足见其纺织业之盛。

元末,苏州地区的蚕桑业遭受战乱的严重破坏,“元二县四州栽桑二十七万株,兵余无几”[9]。为恢复战后农业生产,明太祖即位后便下令:“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栽桑以四年起科。不种桑,出绢一匹。”[10]极大地促进了蚕桑生产的发展。明清时期,吴江震泽、七都等地俱以蚕桑为业,植桑遍地,“洪武二年诏课民种桑,吴江境内凡一万八千三十三株,宣德七年至四万四千七百四十六株,近代丝绵日贵,治蚕利厚,植桑者益多,乡村间殆无旷土,春夏之交,绿荫弥望”[8]。以植桑为基础,太湖地区的缫丝纺织等亦有大发展,吴绫在清代“惟吴江有之,邑西南境多业此名品不一,往往以其所产地为称(二十都及二十一二三都皆是,如溪绫荡、北南浜之类)”[8]。吴绫、苏绣等已然成为苏州地区的名优产品。


(三)源远流长的水乡渔业

苏州周边水网复杂,大小湖泊星罗棋布,水产资源丰富。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先民们已在此采集渔猎。

太湖流域在春秋时期的吴、越时代就开始人工养鱼。[11]《吴越春秋》载:“越王既栖会稽,范蠡等曰:‘臣窃见会稽之山有鱼池上下二处,水中有三江、四渎之流,九溪、六谷之广,上池宜于君王,下池宜于民臣,畜鱼三年,其利可以致千万,越国当富盈。’”唐代《吴地记》记载“胥门……王贮粮处十五里有鱼城,越王养鱼处”,匠门之“东南角又有鲂”,古坊中亦有“嘉鱼”坊等等。种种记载表明,苏州地区的鱼塘养鱼已十分普遍。宋代陆游在《暮秋》提到:“舍前舍后养鱼塘,溪北溪南打稻场。”反映出当时民间养鱼已相当普遍。

明清时期太湖渔业有了较大发展,明代长洲人沈周在诗中写道:“吴江本泽国,渔户小成村……鸥趁撑舟尾,蟹行穿屋根。怡然乐生聚,业外复何言。”[12]描绘出江南水乡悠然自得的渔业风光。苏州地区的太湖蟹、紫须蟹等在明清时期深受食蟹者喜爱,“蟹,卢志云:出太湖称江左第一,吴江最盛,所产特肥大,以及斤一枚者为贵,团脐者尤充实。陆游诗云:赤蟹轮囷可一斤,又云团脐磊落吴江蟹……叶志云:汾湖蟹味甘香而不腥,盖他处绝无,故名最著,其出烂溪者巨而肥鲜,品不及紫须而味胜太湖产者,今邑人颇尚之”[8]。明清时期,苏州地区的鱼亦多出名品,例如鲈鱼、银鱼等,皆名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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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东庙桥村桑林(卢勇 提供)


二、水陆循环:因地制宜的基塘农业技术


基塘农业由基和塘两部分组成,二者构成了一个统一的大的生态循环系统:基面为陆地生态系统,苏州地区主要在基上种桑养蚕、发展养羊业、种植花卉等;鱼塘属于淡水生态系统,主要以四大家鱼、蟹、鳖等水产品养殖为主。基面子系统中的蚕桑种养、湖羊养殖的废弃物和土壤的养分等输入到鱼塘子系统,鱼塘中的水分、塘泥和养分等反向输入到基面子系统。系统内部的多余营养物质和废弃物周而复始地在系统内部循环利用,基本实现了对环境的“零”污染。

第一,以桑护土。苏州之田得自太湖,殊为不易。当地农业的奠基和发展离不开堤岸的筑造与加固,北宋时期加固堤岸所用材料有一定的顺序,多采用先竹筱后石料的方式,以确保稳固性。具体技术则会采取桩钉坝的方式,以围裹成田。堤岸可栽培植物,但有一定要求,明代《吴江水考》中提到:“高乡河港临水二三丈间不许人耕种,以致浮土下河,止许栽桑枣。”又“岸高六尺(以平水为定,高下增减),基阔八尺,面阔四尺,谓之羊坡岸,其内有丈许深者,于大岸稍低处植以桑苎,谓之抵水”[13]。河堤上禁止耕种庄稼,目的在于防止泥土顺坡流入河道导致河流淤塞。另一方面,种桑能够保持水土,且为农民休闲之时提供副业补充。

在太湖流域,平原种桑与山地有所区别,平原种桑时多种植在较高的圩岸,高地不宜种稻的田地也改为种桑。宋代陈旉指出:“若高田视其地势,高水所会归之处,量其所用而凿为陂塘,约十亩田即损二三亩,以潴蓄水。春夏之交,雨水时至,高大其堤,深阔其中,俾宽广足以有容。堤之上,疏植桑柘,可以系牛。牛得凉荫而遂性,堤得牛践而坚实,桑得肥水而沃美,旱得决水以灌溉,涝即不致于弥漫而害稼。”[14]陈旉所言陂塘内虽未养鱼,但为后期基塘农业的形成奠定了基本雏形。


第二,鱼羊兼利。植桑不仅是为了保持水土,亦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植桑由护岸固堤活动转向农民主动适应水环境的种植结构调整”[15]。苏州地区的基塘农业在明代就已经呈现出渔牧粮园有机结合和综合经营的特点。明代常熟人谈参居湖乡,因乡间多弃耕的田地,遂购入大批土地,“凿其最洼者池焉,周为高塍,可备坊泄,辟而耕之,岁之入视平壤三倍。池以百计,皆畜鱼,池之上为梁为舍,皆畜豕,谓豕凉处,而鱼食豕下,皆易肥也。塍之平阜植果属,其污泽植菰属,可畦植蔬属,皆以千计”[16]。谈参将田地低洼处开辟成养鱼池,并根据不同地形安排农业生产活动,一方面充分利用了土地空间,另一方面所获收益亦高于普通耕作方式。明代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也曾提到,羊“或圈于鱼塘之岸,草粪则每早扫于塘中,以饲草鱼;而羊之粪,又可饲鲢鱼。一举三得矣”。羊与鱼之间亦存在一种生态循环,草鱼、鲢鱼也都是吴江地区较为常见的家鱼。明末的张履祥在《补农书》中也指出了各要素之间的循环关系,“凿池之土,可以培基”“池中淤泥,每岁起之以培桑竹,则桑竹茂,而池益深矣”。清代《常昭合志稿》中的记载与《戒庵老人漫笔》大致相同,略有差别的是“池之上架以梁,为茇舍,畜鸡、豕其中,鱼食其粪又易肥”。家畜饲养也被纳入生态系统的循环。


第三,塘泥壅桑。明末清初,已有相关文献记载了“鱼—桑—羊”三者之间的关系。《补农书》中记载:“池畜鱼(其肥土可上竹地,余可壅桑;鱼,岁终可以易米)。畜羊五六头,以为树桑之本。”鱼塘的塘泥可肥田壅桑,鱼可出售,桑叶亦可做羊的饲料。清代程岱葊在《西吴蚕略》中提到,“凡采剩留树上,经霜而枯,捋取饲羊谓之羊叶,故湖羊充庖特肥美,能益人”。可见,遗留在树上的桑叶也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做饲料可使湖羊更加肥美、味鲜。清〔乾隆〕《震泽县志》记载:康熙初年,吴江长桥一带在疏浚河湖淤塞时,将所挖之土置于爱遗亭旁,周围顿成高阜,当地居民遂利用,“低者开浚鱼池,高者插莳禾稻,四岸增筑,经以烟靛桑麻,古松江竟成陆地矣”,基本描绘出基塘农业的面貌。清末东山(今属苏州)人郑言绍所编《太湖备考续编》卷一载,“翁节妇捐鱼池五亩、后山荡田十一亩、桑地鱼池二十六亩”,这里已将“桑地鱼池”与一般鱼池进行区别,基塘农业模式已趋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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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爃烂村塘浦圩田闸口(卢勇 提供)


三、古为今用:苏州基塘农业的传承弘扬


历经千百年的发展,苏州地区基塘农业已然成为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的典范。为了更好地保护与传承这一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吴江当地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工作,江苏吴江蚕桑种养与丝绸文化系统(2021)和江苏吴江基塘农业系统(2023)相继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苏州基塘农业的保护提供了契机。然而,在工业化、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传统基塘农业生产模式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例如原有的基塘农业生产面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缩减的情况,与基塘农业相适应的传统农耕技术以及衍生出来的蚕桑文化、渔文化等存在消亡的风险。对此,应采取相应措施,以推动苏州基塘农业的活态传承。


(一)弘扬耕渔蚕桑的多元优秀农耕文化

系统梳理当地优秀农耕文化遗存、传统生产技艺、典型民风民俗等,开展有序传承,对当地的农业生物多样性进行系统保护。通过口述访谈、制作视频等方式对当地的传统农耕技术进行记录、保存,对当地掌握传统生产技术的老农民、老手工艺者进行登记,系统打造保护传承梯队;多渠道提升基塘农业的影响力,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打造基塘农业宣传、展示平台,全方位提升基塘传统农业的影响力;将基塘农业与江村文化、溇港文化等多种文化相融合,展现新江南空间的多元形象;凸显人文气息,用好区域内费孝通、费达生、柳亚子等名人贤士,讲好先贤故事。


(二)打造新时代生态循环农业的基塘典范

苏州基塘传统农业以吴江地区为核心,涵盖汾湖、长漾、太浦河等河湖,桑、鱼、花、蟹、鳖等多种生物资源,生物品种丰富。依托独特的农业生产模式和底蕴深厚的蚕桑文化、渔文化、江南文化,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生态循环农业新典范。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苏州基塘农业的生态资源优势,开展生态旅游,将“新经济”嵌入“有风景的地方”,充分发挥可持续旅游的社区、教育等功能,打造特色农业文化品牌,从而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农业、产业发展优势,进一步带动当地居民增产增收。


(三)构建持续高效的基塘农业保护共同体

基塘传统农业的活态传承需要构建多方参与的保护机制。政府、科学家、农民、企业、社会组织及广大民众均应参与到传统农业以及农耕文化的保护中。根据基塘农业的生态循环特征,政府部门应实行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监管。对当地农民进行专业性培训,通过提高农民的专业素质来推动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并提升传统农业管理工作的专业性。推动基塘传统农耕文化进课堂,让基塘农业成为大中小学生开展耕读教育的实践基地,使新时代的年轻一代在农事体验中增加对传统农耕知识的感悟,推动基塘农业保护共同体的建立。


苏州地区的基塘农业在太湖流域形成已久的塘浦圩田农田水利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历经两千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由基上种养、塘内养殖共同组成基塘种养生产方式,系统内部各要素的互动形成良性生态循环,展现了天人合一、和谐自然的传统农耕智慧,重现了“绿桑成荫、鱼塘连片”的江南水乡风韵,成为我国传统生态农业集大成者。基塘传统农业孕育了种类丰富的动植物,从而为先民们提供了多样化的审美素材和灵感,进一步塑造了江南地区的诗性表达。因此,应注重对苏州地区基塘传统农业的传承弘扬,不仅要聚焦于农耕技术的传承与利用,而且要深入挖掘基塘农业的文化底蕴。立足当下,放眼未来,方能更好地推动优秀农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此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明清以来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变迁与特色农业发展研究”(21&ZD225)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曲静,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卢勇,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栏目编辑:王魁诗

 

参考文献

[1]缪启愉.太湖塘浦圩田史研究[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5:1.

[2]王建革.泾、浜发展与吴淞江流域的圩田水利(9—15世纪)[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24(2).

[3]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79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163-164.

[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2174.

[5]袁康撰.李步嘉校释.越绝书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3:110.

[6]〔道光〕苏州府志[M].清道光四年(1824)刻本.

[7]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164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307.

[8]〔乾隆〕吴江县志[M].清乾隆修,民国年间石印本.

[9]〔正德〕姑苏志[M].明正德刻,嘉靖续修本.

[10]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1894.

[11]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太湖地区农业史研究课题组.太湖地区农业史稿[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388.

[12]沈周撰.汤志波点校.石田稿[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9:585.

[13]沈.吴江水考[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二二一.济南:齐鲁书社,1996:667.

[14]陈旉著.刘铭校释.陈旉农书校释[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15-16.

[15]敬淼春.明清吴江地区水土变化与农业发展[D].苏州大学,2019.

[16]李诩撰.魏连科点校.戒庵老人漫笔[M].北京:中华书局,198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