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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志峰:北宋太湖流域地区的水患与治理

2025-09-22    

太湖古称“震泽”,《禹贡》有“三江既导,震泽底定”的记载。太湖地区江河交汇,湖泊众多,历来是江南漕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北宋时期,东南地区成为天下财赋集中之地,而太湖流域地区又是东南赋税集中之地。陆放翁言:“方朝廷在故都时,实仰东南财赋,而吴中又为东南根柢。”[1]故太湖地区的水患与治理被北宋王朝视为事关东南民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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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两浙路、江南东路行政区划(源自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


一、太湖地区水系


太湖流域涵盖了太湖的汇水和出水区域,地势呈高、中、低的碟形结构。西部地区地势较高,故西部诸水主要为入湖渎。西北方向有常州府宜兴之荆溪百渎入太湖,即所谓的“宜兴之有百渎,古之所以泄荆溪之水,东入于震泽也”[2]。荆溪以西则要追溯到九阳江(即今永阳江)之水,其水东下镇江、常州,汇于宜兴荆溪以入太湖。西南方向则有湖州府吴兴之苕溪。荆溪、苕溪之入水大抵可占太湖之水的十之七八。除此以外,江南运河的支流、长荡湖、滆湖亦有部分汇入太湖。


东部地区地势较低,故东边诸水则主要为出湖渎,基本为人工开凿。《禹贡》中的“三江”即为出湖渎。颜师古认为“三江谓北江、中江、南江也”[3]。北江即娄江,南江即东江,中江即吴淞江。“三江既入”即出湖渎有所归,是太湖流域能够避免水患的一个重要前提,如“三江之水无所入,则震泽壅而为害;三江之水有所入,然后震泽底定”[4]。《宋史》中的《河渠·东南诸水上》载:“今三江之名既失其所,水不趋海。”据今人考证娄江即今浏河,东江今已不存,此二江于北宋时均已湮废。故,吴淞江便是北宋时期太湖东部地区最重要的出湖渎。而吴淞江的壅堵湮废也被宋代诸多水利专家认为是太湖地区水患的重要原因。


二、太湖水患概况


五代时期,吴越政权重视水利建设,因此北宋以前太湖流域地区的水患并不严重。据学者研究,吴越见于记载的水灾只有四次,平均二十一年一次,旱灾一次,水旱灾总平均是十七年一次,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至吴越国亡(978)的一百三十余年内,水旱灾仅六次,平均二十三年一次。[5]入宋以后,由于人口增长,农业经济的恢复和百姓对于土地的垦辟,五代时留存下来的水利工程逐渐超出了负荷,空前的水患灾害接踵而来。北宋单锷《吴中水利书》载:“窃观三州之水为害滋久,较旧赋之入,十常减其五六,以日月指之,则水为害于三州逾五十年矣。”此处的三州即苏、常、湖三州,单氏之书为元祐三年(1088)写成,可见至少在真宗晚年时太湖地区的水患就一发不可收拾。《宋史》记载了大量太湖流域地区的水灾,如“乾兴元年正月,秀州水灾,民多艰食”“(嘉祐)五年七月,苏、湖二州水灾”“(元符二年)是岁,两浙苏、湖、秀等州尤罹水患”。据学者统计,从977至1124年的一百四十余年间,太湖地区见于记载的水灾达二十四次,平均六年一次。[6]


太湖流域地区频繁的水灾给当时的全国财政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单锷言:“较旧赋之入,十常减其五六。”郏侨《水利书》载:“今苏州止有三十四五万石。借使全熟,则常失三、四十万之租……是则遗利不少矣。”北宋政府逐渐开始重视起太湖流域地区的水患治理。


三、太湖水患原因分析


整个太湖流域地区西高东低,可蓄水量并不大,加之其处于季风气候区,降水又比较集中,具有大水漫溢、洪患交织的隐患。入宋以后,长江下游尤其是太湖地区的水患灾害呈跳跃式上升,原因有三点:


其一,当时塘浦圩田体系的破坏。唐中后期时,长江下游地区形成圩田系统,并且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制。五代时钱氏政权继承完善了圩田体系。“位位相接,以御风涛”[7],圩田实现了储水与蓄水的平衡,提升了太湖地区对于洪患的抗压能力。宋代文献经常将圩田与围田相混。所谓围田,即百姓围湖垦田。虞云国认为圩田是围田发展的高级阶段,两者本质并无区别。[8]但圩田尤其是官圩在防范水患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百姓围湖垦田则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太湖地区原有的生态系统。入宋以后,塘浦圩田的发展总体是大圩毁坏,小圩发展,系统紊乱乃至于解体,“自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慢于农政,不复修举。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大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9]。


其二,入湖渎的来水增加。太湖的来水主要是荆溪水系和苕溪水系,荆溪水系上游与发源于江宁府高淳县的胥溪相连,胥溪之上有五堰以调节西边上游来水东泄太湖,即“由宜兴而西,溧阳县之上,有五堰者。古所以节宣、歙、金陵、九阳江之水,由分水银林二堰趋太平州芜湖”[2]。唐末五代以来东南漕运日趋重要,入宋以后以江北扬州、真州,江南润州、江宁为中心的江淮地区逐渐由产粮区向运粮区转变,江淮地区也开始了废堰立闸工作,[10]五堰即其一。于是一旦遇到山洪暴雨,九阳江、滆湖、长荡湖、百渎等上游之水,长驱直入太湖,遂使三州之民为鱼虾也。


其三,出湖渎的淤积。单锷认为“未筑吴江岸以前,五堰其废已久,然而三州之田,尚十年之间,熟有五六,五堰犹未为大患”[2],即吴江岸的修建才是太湖水患的最主要原因。吴江岸初建于唐,续建于宋,它的建立既避免太湖洪涛滥溢的祸害,又利于水陆交通和水网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便利了宋廷的漕运大计,即“庆历二年欲便粮运,遂筑此堤”。但是也导致了“筑岸之后水势缓,无以涤荡泥沙,以至增积,茭芦生矣”,乃至形成大片淤积土地,“而江岸之东自筑岸以来沙涨成一村”[2]。即《震泽县志》所记“涨久为茭芦之地,又久为种稻之田”。虽然“吴江县由是岁增旧赋不少”,但吴江岸修筑以后,“横截江流五六十里,致震泽之水常溢而不泄”[2]。岁之增赋与水患泛滥相比未免得不偿失。


总的来说,太湖独特的自然水文环境,唐五代以来的塘浦圩田系统,共同构成一种太湖地区特有的水利体系,在北宋中期时或因百姓农业活动过度开发,或因新修水利工程的局限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使得太湖流域尤其是东部地区饱受水患肆虐。太湖地区又是北宋时期重要的产粮区,同时受淮南地区的影响,东南诸路存在由产粮区向运粮区转变的趋势,迫使北宋政府选择将漕运凌驾于治水之上,重赋税轻浚河、重漕运轻水利。


四、北宋时期太湖流域的水患治理


(一)郏亶的治田措施


郏亶,字正夫,苏州府昆山县人,嘉祐二年(1057)进士,治田派的代表人物,主张治水先治田。在郏亶以前,即有诸多治水方家,但“多兴于大水方盛之际”,且多恢复性、暂时性,少开创性、长久性。郏亶治水放弃了原本灾年之后兴修水利的姑息之策,采用常疏常浚的统筹方针。熙丰变法期间,郏亶先后上《苏州治水六失六得》《治田利害七论》,针对百姓围湖造田严重破坏太湖水利体系问题,他经过实地勘察,提出重建横塘纵浦体系,同时兼顾浚河与置闸。即其在《水利书》中提出的“兴役顺贫富之便,取浩博之大利,舍姑息之小惠”。


《宋史》中的《河渠·东南诸水上》记载:


(熙宁)六年五月,杭州於潜县令郏亶言:“苏州环湖地卑多水,沿海地高多旱,故古人治水之迹,纵则有浦,横则有塘,又有门堰、泾沥而棋布之。今总二百六十余所。欲略循古人之法,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又因出土,以为堤岸,度用夫二十万。水治高田,旱治下泽,不过三年,苏之田毕治矣。”


郏氏主张在修复塘浦圩田体系时,因地制宜,高低分治,高田治旱,低田治水,体现了郏亶将治水与治田结合起来的特点。然而“措置乖方,民多愁怨,仅及一年遂罢两浙工役”。


究其原因,在于郏亶治水规模宏大,从全局的角度入手,不仅耗时费力、役繁赋重,还涉及政区之间诸县、诸州乃至诸路的相互协调和合作。北宋时期,苏、常、湖、润等州所在的两浙路和江南东路的区划不断变化,如熙宁七年四月壬辰,从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之请,分两浙路为东、西两路,不久复归一,熙宁九年,复分;十年,复合。[11]在如此频繁的政区变动下,统筹合一的治理水患便也变得无从谈起。


(二)单锷的治水思想与《吴中水利书》


单锷,字季隐,常州府宜兴县人,嘉祐年间进士,他细致考察了太湖周边地区的水文环境,提出了一套自己的治水策略。单氏认为浙西水患的症结在于太湖水量“蓄泄失调”,尤其是吴江岸的修建使得吴淞江河道淤积狭窄从而导致大水漫漶。故其认为治水之要即为治吴江岸,“今不治吴江岸,不疏诸渎以泄震泽之水,是犹沃水于人,不去其手桎,不解其足缚,不决其窍塞,恬然安视而已,诚何心哉”[2]。此言可谓极为形象。单锷提出改吴江堤为桥的方案,即“先开江尾茭芦之地,迁沙村之民,运其所涨之泥,然后以吴江岸凿其土为木桥十所”[2]。苏轼、郏侨等人对单氏的观点持肯定态度,宋人陈傅良、明代归有光等人则对单氏的方案有所质疑。归有光认为单锷的改堤为桥的做法太过保守,应该尽去大堤,以复太湖出水浩荡之势。宋人陈傅良则认为单锷改堤为桥增加了军事上的隐患,“假令万一有疆场之事,长堤七八十里,真所谓枕席上过师者。废陆而川,是内自阻,而他患且如故,又如之何?”[12]


陈傅良观点尚可商榷,归有光的观点则是完全没有领会单锷的治水之法。吴江岸的治理是诸多治水措施最重要一环,但是其他措施也是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五堰的修复、百渎的疏浚。“渎非不可治,五堰非不可复,吴江岸非不可去。盖治有先后”[2],单锷认为应当修复废弃的胥溪五堰,通过五堰来节制宣、歙、九阳江之水以杀减太湖上游来水,从而配合吴淞江出湖渎的治理。除此以外,单氏还曾细致考察宜兴县西的夹苎干渎,他认为疏浚夹苎干渎,同时修复江阴诸港,构筑堤防,设置堰闸,最终导荆溪、长荡湖、滆湖、江南运河之水北入长江,借此缓解上游来水压力,从而进一步消弭水患。单氏还主张疏浚秀州安亭、白蚬二江,以增加出水通道,导水入江。单氏与郏氏治水的共通之处便是统筹治理太湖水利,“以锷视其迹自西五堰,东至吴江岸,犹之一身也。五堰则首也,荆溪则咽喉也,百渎则心也,震泽则腹也,傍通太湖众渎则络脉众窍也,吴江则足也”[2]。


但是在北宋漕运与政区之间互不协调之背景下来讲统筹治理太湖似乎显得不现实。乾道元年(1165),知建康府张孝祥就曾建议废弃胥溪五堰:“此河从古有之,既入太湖,当自松江顺流入海,则苏、常被害之说,亦未为得。”[13]他认为地方官员和士绅忌惮于漕运带来的诸多徭役和赋税,故意夸大胥溪五堰对太湖流域下游地区的治水作用。因此中央政府应该完全废弃五堰以便漕运。此例就深刻体现了中央与地方关于漕运和治水之间的矛盾。此外,系统整治太湖水利还涉及势户的利益,如“累有知利便者献议朝廷,欲依古开通北入运河,以注大江,自滆湖、长荡湖两首各开三分之二焉,彼田户皆豪民不知利便,惟恐开凿己田,阴构胥吏,皆柅而不行”[2]。总之,势户豪民的阻拦,人力赋役的征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都是单氏治水措施实施的阻碍。元祐四年,苏轼知杭州,与单锷探讨浙西水利,并具疏代奏于朝,但后来由于政治斗争,此议也便不了了之。

(三)赵霖的置闸措施

除了治理圩田与疏浚河道,政府和北宋时期的诸多水利学家还主张通过设置水闸来调节水量以达到治水的效果。《宋会要辑稿》中载:“辖下州军圩田并河渠、堤堰、陂塘之类合行开修去处,选官计工料,每岁于二月未农作时兴役,半月即罢。”把修建水利工程尤其是修建堤堰加到每年春耕前地方官的常规公务之中。《宋史》记载地方官凌民瞻随意废弃润州吕城堰以致百姓劳弊而被贬之事,“(熙宁)二年三月甲申,先是,凌民瞻建议废吕城堰,又即望亭堰置闸而不用,及因濬河隳败古泾函、石闸、石,河流益阻,百姓劳弊。至是,民瞻等贬降有差”。哲宗年间恢复吕城堰并且置闸以蓄泄江湖之水。


北宋晚期水利学家赵霖,其水利思想以置闸为主,兼顾筑圩与浚河,用意在于利用技术之法实现太湖水利的永益。南宋龚明之曾说:“霖所建明,与郏正夫差异,霖专主置闸之说,正夫则属意于开纵浦横塘,使水趋于江而已。”[14]赵霖治水重点在于利用闸门来调节水势实现横塘、纵浦的畅流,置闸在开浦之后,可以加强开浦、浚河的后期管理,实现长久之效。《宋史》载:


(政和六年)是年,诏曰:“闻平江三十六浦内,自昔置闸,随潮启闭,岁久湮塞,致积水为患。其令守臣庄徽专委户曹赵霖讲究利害,导归江海,依旧置闸。”于是,发运副使应安道言:“凡港浦非要切者,皆可徐议。惟当先开昆山县界茜泾塘等六所,秀之华亭县,欲并循古法,尽去诸堰,各置小斗门;常州、镇江府、望亭镇仍旧置闸。”八月诏户曹赵霖相度役兴,而两浙扰甚。七年四月己未,尚书省言:“卢宗原濬江,虑成搔扰,诏权罢其役,赵霖别与差遣。”


由此可知,赵霖等人主张下游地区平江府昆山县、秀州华亭县废堰立斗门,上游地区镇江府、常州府仍然沿用堰闸之法。虽然兴役劳众而不了了之,但赵霖的基本治水思路还是值得借鉴的,以至于宣和年间其因治水功绩进直徽猷阁。 


与治理圩田和疏浚河道不同的是,宋廷对于置闸立堰大多持积极态度,除了见效迅速,堰闸工程还可以调节运道深浅来便于航运通行,利于漕运的转运,还利于徽宗年间太湖石的运输。如扬州邵伯地区就曾出现三闸两室二级复闸来保证在河流落差大的地方舟船能够顺利通行。关于诸多大型堰闸的管理,北宋朝廷曾多次下令设置官吏乃至开江士卒来进行管理和维护。如《宋史》载:


神宗熙宁元年十月,诏:“杭之长安、秀之杉青、常之望亭三堰,监护使臣并以管干河塘系衔,常同所属令佐,巡视修固,以时启闭。”从提举两浙开修河渠胡淮之请也。


如此一来,开江士卒的兵饷开支,闸澳官员的管理、考核、升迁也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宋廷也曾尝试利用民间力量来维护水利设施,如《宋史》载:绍圣二年(1095),工部建议“武进、丹阳、丹徒县界沿河堤岸及石、石木沟,并委令佐检查修护,劝诱食利人户修葺。任满,稽其勤惰而赏罚之”。后得到朝廷的许可而得以施行。但于全局是杯水车薪,于事无补,加之北宋末年官场黑暗,贪腐丛生,对于水利设施的管理日益疏松,以至于日渐荒废。南宋时,太湖地区的水患灾害更加频发。


五、小 结


北宋时期太湖流域地区水患灾害频发是多方原因引起的。根本原因便是从晚唐吴越时期遗留下来的太湖水利体系遭到了破坏。包括塘浦圩田体系的解体、下游平江府吴江岸的修建导致河道淤积和上游江宁府胥溪五堰的废弃。


太湖流域地区尤其是中下游苏、常、湖三州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该地区的水患灾害频率陡然上升引起了中央与地方的重视。从仁宗朝开始范仲淹、单锷、赵霖等人便开始了治水的艰辛历程。但由于诸如势户的阻挠、政区的变动、朝廷治水政策的多次改弦更张等消极因素影响,治水总是伴随着失败与挫折。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南宋以后太湖流域地区的水患更加频繁。但是北宋时期诸多水利学家的治水思想与实践仍然对后世尤其是明清时期治理太湖水患大有启发。


(作者简介:单志峰,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历史地理、宋史。)


栏目编辑:张 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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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锷.吴中水利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王先谦.汉书补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2199.

[4]沈括.梦溪笔谈[M].北京:中华书局,2022:2.

[5]缪启愉.太湖塘浦圩田史研究[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5.

[6]汪家伦.历史时期太湖地区水旱情况初步分析[J].农史研究,1983(3).

[7]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53.

[8]虞云国.略论宋代太湖流域的农业经济[J].中国农史,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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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旭.北宋淮南东部的水利工程与区域发展进程[J].江苏社会科学,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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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陈傅良.陈傅良文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551.

[13] 徐松.宋会要辑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6158.

[14] 龚明之.中吴纪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