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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年鉴与县志的接轨

2013-02-04    

       1997年海安历史上第一部县志出版后,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根据《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我们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编纂地方综合性年鉴上来,着手为下届志书续修积累资料。1999年,我们编纂出版了海安县第一部综合性地方年鉴;2000年,又编纂出版了第二部《海安年鉴》。我们在编纂《海安年鉴》时,始终注意与上届县志对接,为续修志书备足粮草。具体做法有以下五点:

        一、篇目设计的衔接。年鉴与志书虽然在结构上分类不同,但都是分类编排。年鉴栏目一般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志书则分为篇、章、节、目(或卷目结构)四个层次。然而志书篇目和年鉴类目、分目均是成书之根本,是全书之纲,举足轻重。志书篇目有分类有序、统属分明、结构严谨、标题简洁等许多长处,可以为年鉴栏目借鉴。我们在制订《海安年鉴》篇目时,就充分参考了《海安县志》的篇目结构。《海安县志》(1997年版)设有建置区划、地理环境、居民、农业、林牧副渔、水利、工业、建筑业、交通、邮电、商业供销、财税金融、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综合经济管理、党派社团、政权政协、治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教育、方言、风俗、宗教、人物29篇,另设大事记、概述、附录。两部《海安年鉴》均注意吸取县志纲目的长处,突出“中国禽蛋之乡”、“茧丝绸之乡”、“建筑之乡”等地方特色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特色。第一部《海安年鉴》设特载、大事记、海安概貌、中共海安县委、海安县人大、海安县人民政府、海安县政府、社会团体、人民武装·治安司法、工业、农业、林牧副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筑业、交通·邮电·供电、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财税·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社会生活、人物、乡镇场29个类目,另设信息之窗、附录。第二部《海安年鉴》新设纪检·监察、财政·税务、金融·保险、新闻等类目,另外“信息之窗”改为企事业选介,“附录”改为文件选编、统计资料、光荣榜。从县志篇目与年鉴类目来看,除大事记相同外,大部分类目相同或相似,如工业、农业、林牧副渔等17个类目完全相同,另外县志党派社团在年鉴中分为两部分,政权政协分为三部分,土地管理归入综合经济管理,人民武装和治安司法合为一类,有些因内容少,年鉴类目进行了合并,如交通、邮电、供电合并为一类,人口、计划生育、民政、宗教等合并成社会生活。这样,我们续修县志时,只要把每部年鉴的大事记内容作去粗取精的筛选,便可成为志书的大事记。其他部类也可为续志提供资料的方便。

        《海安年鉴》的分目与县志章节也部分相同,如工业均设有机械电子工业、化工、医药工业、纺织工业、轻工工业、建材工业、丝绸工业、乡镇村工业;林牧副渔分为林木·果品·蔬菜(县志为林业、副业)、畜牧业、蚕桑生产(蚕桑业);渔业;综合经济管理均设计划、统计、审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计量标准管理;教育均设为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县志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教育研究、教师队伍等。《海安年鉴》与县志纲目的设计,虽不完全相同,但各项主体事物或事业在纲目上都能反映出来,并注意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因此,我们认为,只要在年鉴纲目设计中,尤其在类目与分目两级的设置上,有意识地考虑与续修志书的接轨,并保持栏目的稳定,就能保证资料搜集的稳定性、全面性、系统性、完整性,以便于将来续修志书纲目的制订和资料的查找利用。

        二、记述时间的对接。年鉴一般为一年一鉴,鉴于第一部《海安县志》下限为1992年,为了做好第一部地方综合年鉴与第一部县志的接轨,不使海安历史留下空白,1998年我们着手编纂《海安年鉴》时,就考虑要跟上部县志在时间上接轨。即将第一部年鉴的记述时间定为199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以后则为一年一鉴。当时有人觉得第一次编年鉴没有经验,又合六年为一鉴困难多,搜集资料难,可能影响出版速度。对此,我们组织全体人员和撰稿人认真学习年鉴编纂知识,进行业务培训,并提前发动分两步走,于1998牟8月召开动员大会,形成年鉴编纂网络;在1998年12月前先完成1993~1997年的资料搜集,1999年3月前完成1998年度资料的补充,且以综合性的条目为主体,单一条目为次。在收录领导人物时,因有些领导人已调离,最初只准备收录1998年在职的县四套班子负责人,后来经慎重考虑,也出于为续志保存更多的人物资料,最后决定凡1993~1998年任正副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政协主席的人均予以收录,并扩大到法院院长、检察长。逝世人物也均是1993~1998年间逝世的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人及革命烈士、知名人士,从而为续志人物传提供更广的选择余地。这样,我们不仅较快启动了年鉴工作,也在时间上为续修下后志书保存了重要资料。以后一年一鉴,即使因财力数年一鉴,也保持了时间上的连续不断和与续志接轨,形成年鉴与县志的良性循环。

        三、基本要素的统一。综合性年鉴要求每年更换整体内容,用现实资料去更新它的全部内容,但是所记述的基本要素却是相同的。我们在编纂年鉴过程中,感到年鉴要与志书接轨,关键是资料入鉴标准要统一,大事不漏,要事不疏,所收录事物的基本要素要全,要一致,要有可比性、连续性,后一部年鉴与前一部年鉴的资料也应有可比性。年鉴综合性条目要有连续性,如综述、概况、综合记事条目整体性强,其基奉资料是未来续修志书的首选材料。综述、概况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反映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年度内的全面情况,基本要素、主要统计指标要全,每年要相对稳定,逐年可比。综合记事条目则要求记事完整、全面。如编纂乡镇场概况,要以勾勒乡镇场基本面貌和发展状况为主,其具体要素有: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及变更、下辖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数、总人口、非农业人口、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总户数;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社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及年增长率;财政收入和支出、农业总产值、年增长率、主要农副产品产量;乡镇村工业企业数、固定资产总值、净值、从业人员、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三产增加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市场建设及面积、集市贸易成交额、外贸情况;村镇建设、学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基本情况;职工平均工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及住房情况、年末农民储蓄存款金额;存在问题和困难。综合记事条目则要求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措施、经过和结果记述清楚。以事物发展变化中的共性为基础,反映事物的发展特点及其相互间的联系。

        年鉴与志书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单一条目较多,这也是人们认为年鉴与志书不易对接的原因之一。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特色条目、典型性条目、重大事件条目等单一条目,所反映的事物是年度内发生的重要事件或新生事物、新现象,也是将来志书应收录的内容。我们列条目的要求是一年或数年内的大事、新事、特事、奇事,是县委、县政府一年的工作重点,具有全局性或历史性的大事,反映事物新进展、新特点和具有借鉴启示意义的经验教训。如海安被评为“中国禽蛋之乡”、“中国茧丝绸之乡”,首次发现桑橙瘿蚊、猪兰氏Q群链球菌病,民主选举中小学校长,实行会计委派制、政府采购制等条目,将来在续志中均应有所反映,都有存史价值。因而,我们就注意将这类条目记述清楚,为续志储备资料。我们在搜集年鉴中的人物资料时也树立了为续志取材的意识,在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人物资料前先列出人物条目的基本要素(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职务、职称、民族、出生年月、籍贯、主要学历、经历、主要事迹、重大贡献),规范收录范围和基本要素,以便于编撰人员操作,发现稿件要素不全时再要求补充,这也确保了续志所需人物基本资料的全面性,实现了年鉴与县志基本要素的一致性。

        四、文体文风的一致。年鉴只有文风朴实,少用状语、形容词,不用客套话,才能提高有效信息资料的含量,为续志保存更多的有价值的资料。在编纂《海安年鉴》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与志书文体文风的一致性,采取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按时序先后,用实录方法记述事物,凭事实说话,是与非、功与过、得与失、褒与贬寓于客观事实记述之中,不作空泛的描写和评论。我们年鉴编辑部参考《海安县志》凡例和行文规则,专门制订了《海安年鉴》编写规则,要求撰稿人和编辑行文记述不发表个人议论,不“穿靴戴帽”,不随意褒贬,不夸张描写。行文要规范,语言必须符合现代汉语标准化的要求,用语用词规范,不用文言文、方言、口语、缩略语,行文一律使用第三人称,不用“我县”、“本县”、“我局”、“本委”等人称代词。少用“着”、“了”、“过”、“的”、“对”、“为”、“共”等字,行文力求简洁明了、文约事丰,文风严谨、朴实,杜绝空话、大话、套话。行文中不使用数学符号,数字、数量单位按《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小数一律保留两位,计量单位使用国际国内标准计量单位,确保年鉴与志书文体的一致。年鉴在总纂核对过程中,我们尽量去掉多余的话、多余的字,去掉撰稿中的空泛议论,规范文体文风。因而翻开已出版的两部《海安年鉴》,极少发现有冗余的内容和文字,跟志书文体文风基本一致,将来便于续志的编纂。

         五、入鉴资料的真实。实事求是是编纂地方志和年鉴的基本原则。真实性既是志书的生命,也是年鉴的生命。如果志书、年鉴收录的资料不实,就会失去它“鉴”的作用,不仅无助于认识事物,还会有负面影响。作为高质量信息产品的年鉴,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它应该真实地反映社会面貌,忠实地记录历史。其资料要求翔实、准确、可靠,不夸大,不缩小,不为贤者、尊者讳,不谥美,不隐恶,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因而我们在举办年鉴撰稿人培训班时反复强调,年鉴编辑人员必须发扬求实精神,深入调查,核实入鉴的每一件事,一是一,二是二,尽量使用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凡有疑问而不能说清楚的事情一律不入鉴,不留疑问给后人,做到人名、地名、时间、数据、指标的真实、准确,避免将主观因素带入年鉴,确保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宁可得罪一些人,也不能将假资料编入年鉴。同时我们要求报送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资料时均要有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送的稿件,各单位负责人要审查、签字,未加盖公章的均不予承认。同时,我们实行编辑负责制,责任到人,在年鉴后记中说明各人编辑分工的类目,以加强其责任心。书稿送交出版社前,先请年鉴编委会审核把关,并返回单位核实,确保真实可信。如此,就基本确保了年鉴资料来源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也就为续修志书提供了准确、真实的资料,实现年鉴资料与县志所需资料的有效对接,确保续志的真实性。

        李铁映同志说,“地方志书,综合年鉴,以统一机构、统一收集资料、统一编纂为好,可以发挥优势,节约人力、物力”。如果我们实现年鉴与续志的接轨,将来修续志时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俗语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年鉴编辑工作已在全省乃至全国广泛展开,续志工作也将启动。为了续志编纂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史志工作者要有超前意识和预见性,在地方综合性年鉴编纂中,牢固树立年鉴为续志储存资料的意识,使年鉴的纲目、内容、文风与志书实现有效的接轨,为续修志书创造良好的编纂条件。

(作者为《海安年鉴》主编、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