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年鉴封面标注及冠名问题探讨
地方综合年鉴是记述行政区域全貌的年度资料性文献。笔者在阅览中发现,目前年鉴界对年鉴封面名称的统一规范尚无明确规定。因此,针对封面中出现的标注、冠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标注
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与出版涉及英文和汉语拼音的问题。现在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两项,分别是《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均由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原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布。在这两款规定中,给不给封面上的年鉴名称添加“英文”标注或“汉语拼音”标注,是编纂者自己决定的,无可无不可。
现在对年鉴封面除中文书名之外额外添加的标注大体有5种:一是英文标注;二是汉语拼音标注;三是少数民族文字标注;四是少数民族文字与英文双标注,比如《西藏年鉴》;五是俄文和英文双标注,比如《哈尔滨年鉴》。英文标注目前有4种:一是地名+YEARBOOK;二YEARBOOK+OF+地名;三是地名+ALMANAC;四是YEARBOOK+地名。还有的地方是在这几种标注方式之间不断变化,此后标准尽量统一。
冠名
关于年鉴的冠名,目前存在的问题有3个方面。
一是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同一个级别往往有多种称谓,比如省这一级,既有叫“省"的,也有叫“市”和“区”的,比如上海市,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县这一级,既有叫“县”的,也有叫“市”“区”“旗”的,但是如果出现两种称谓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就让人有些无奈。比如辉县市、梅县区、赣县区等,名字里有“县”还有“市",有“县”还有“区”,还有像通州的潮县镇,名字里有“县”还有“镇”,专名中出现了传统意义上的通名。这种情况下的年鉴冠名,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里很清楚,只能叫《XX年鉴》,而不是《XX市年鉴》或者《XX区年鉴》。
二是防止“穿衣戴帽画蛇添足”。杭州市萧山区经历过撤县设市和改市为区两个阶段,但他们的综合年鉴始终都是叫《萧山年鉴》,因为无论是县还是市或者是现在的区,“萧山”这个名字始终没变。所以,按照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中关于冠名的要求,萧山的综合年鉴只能叫《萧山年鉴》。
三是防止“左右摇摆飘忽不定”。一个地方的综合年鉴是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逐年编纂、正规出版、连续发行”的一种年刊,其名称和卷号都不能随意更改或者任意变通。
关于志鉴中语言文字的使用,相关条规中均有明确要求,关于封面书名用字,虽无明确提出必须使用简化字。但是目前仍有年鉴存在“繁简混搭”现象。
“繁简混搭”的直接影响有3种:一是不协调。二是不利于阅读和传播。三是误导。现在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和《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均不禁止个人题写书名,但应明确要求规范使用简化字,不得使用繁体字。虽然书法家们书写繁体字是一种习惯,但在为地方综合年鉴题写书名时应按编纂者的要求题写简体字。
- 上一篇:王晖:乡镇村志如何正确记述人物
-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