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公开信息有: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发布在“江苏省地方志”网站(jssdfz.jiangs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168号2号楼;邮编:210014;电话:025-83102711;传真:025-83102716;电子邮箱:jsdfz2013@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度,在办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各处室通力配合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绑定,做好前瞻性设计,在网站建设等方面着重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在全年加载过程中,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每条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不出政治性问题。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工作要求,及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的要求,我们充实了栏目内容,加强了信息发布时效性,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我办网站目前处于新老交替的建设期, 下一步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严格贯彻《条例》精神,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设计和建设。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7条,包括地方志工作文件,主任信箱来信,财务预算、决算公开等。网站及时发布地方志业务动态、文化动态、公告等信息约1300条。接收并回复公众留言来信18封。有效发挥了网站公共服务的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由于我办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内容完善,渠道畅通,2016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四、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与我办有关的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办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全国网站普查、省政府网站测评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但由于单位业务范围所限,更新的内容还不够多。下一步我们将抓紧网站重建和“智慧江苏”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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