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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2016-07-20    
发 布 机 构: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发 文 日 期:2016-06-20
标          题: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主   题   词:
文          号:苏志办〔2016〕21号分         类:规范性文件
内 容 概 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时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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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docx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苏志办〔2016〕2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江苏省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助力地方志事业在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中作出新贡献,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各级地情网站、数据库、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应用系统建设不断加快,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但也要看到,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区域发展还不够平衡,对方志信息化建设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地方志网站建设和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滞后,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谋划未来。
        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强对海量地方志资源数字化处理、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整合全省地方志系统的数字资源,为智慧方志建设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推出高质量的信息咨询、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进一步提升地方志服务中心工作的功能。
        二是要充分认识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是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通过加快网络化、数字化和数字方志馆建设,推动形成地方志的公共文化服务特色平台,让旧志、新志、年鉴中的内容真正亮起来、动起来、活起来。切实让地方志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要充分认识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是扩大方志文化影响力的需要。通过加强方志信息化建设,利用数字影像、网络、新媒体等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推介方志文化,扩大方志文化影响力。


        二、理清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按照集约发展、融合共享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地方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要举全省地方志系统的力量,对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科学设计, 推进集约化、一体化建设,推动地方志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2.统一标准。要注重发挥标准规范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强化对现有相关标准的整理、 完善和利用,建立完善、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防止出现自成体系、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应用等问题。
        3.资源共享。要对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数字化地情资源进行统一整合,组织二次开发,纳入统一规划建设的地方志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服务中心,实现共享共用, 实现数字地方志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
        4.安全保密。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安全保密措施, 做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中心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
        (三)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第一、全省一流”的总要求,通过 “一库(江苏地情文献资源数据库)一网(江苏地情网、全省方志网站群、数字方志馆)一平台(方志江苏手机报、“风雅江苏”微信公众服务号)”为核心的工程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地方志资源智能检索数据库,实现全省地方志系统网站的全覆盖,借助新媒体平台扩大方志文化的影响力,逐步实现全省方志系统办公自动化。
        第一阶段:2016年到2017年,利用两年的时间建立全省地方志资源智能检索数据库系统,将全省已经数字化的地方志资源整合入库。
        第二阶段:2017年至2020年,逐步实现全省三级地方志网站全覆盖,建设全省地方志办公自动化系统。2016年开始,省地方志办公室计划每年扶持新建县(市、区)网站不少于10个,到2020年实现全省三级地方志网站全覆盖。
       (四)工作任务
         1.加强信息资源采集。信息资源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基础。各地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采集渠道,丰富信息来源;优化信息采集手段,提高信息采集的网络化水平。要围绕江苏地情文化建设的需要,建立以数据库系统为核心,以数字化志书、年鉴、地情资料为基础的海量数据库,全面整合我省志鉴和地情资源,在保证原书原貌阅读功能的基础上,提供全文检索功能;稳步推进照片、录音、录像、旧志数字库等专题数字库建设;要加强旧志资源的普查和抢救保护整理出版工作。方便社会各阶层运用地方志成果,特别应加强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加快重点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力度,对各级地方志部门现有数据库资源扩充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快重点数据库的建设。要修订和完善地方志书、年鉴和其他地情信息资源的收集方法,加大对重大事件、民俗、名人等资料征集;对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地方志信息资源的收集内容、载体格式应予以规范;对在第二轮三级志书、年鉴编写中形成的书稿、电子稿以及照片、录音、录像等,要及时建档,妥善保存。各级地方志部门建立的数据库要联网运行、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库资源效益。
         3.加强信息发布工作。以服务江苏文化强省建设,服务广大群众文化需求为宗旨,以内容丰富详实,形式多样活泼,栏目新颖独特为重点,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各级地方志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使信息发布工作尽快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应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及信息安全保密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地方志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网站(网页)内容安全与技术安全制度、数据安全备份。要加强涉密信息的管理,制定安全保密规定,严格管理措施,构建地方志安全体系。


        三、采取措施,努力确保方志信息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地方志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漆冠山同志任组长,蔡金良、牟国义同志任副组长,各大市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研究方志信息化工作的思路、重点和措施,完善考核激励、业务培训等制度,开展对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明确各级职责
        1.省地方志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地方志资源管理系统架构、技术和数据格式、标准规范,并下发到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全省地方志系统地情文献智能检索数据库项目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培训,推广全省地方志信息系统的应用。制定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工作各项制度、规范。支持信息化基础较弱以及有实际困难的地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责:负责统筹组织本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信息化建设,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省志办制定的数据统一标准规范,全面、系统和及时报送方志、年鉴、地情书、旧志和音频、视频、图片等数字文献资源。完善地方志书、年鉴和其他地情信息资源的收集方法。加大对重大事件、活动、名人等资料征集;对在第二轮三级志书、年鉴编写中形成的书稿、电子稿以及照片、录音、录像等,及时建档,妥善保存。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设地情网站,并加入全省地方志系统网站群。向省级网站报送规范的省情、地情、工作动态信息。推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并将特色功能和焦点信息与省级APP同步。加入省级地方志编纂平台和综合办公平台。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化队伍水平。要对在职人员进行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信息化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技能;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意吸收和引进熟悉信息技术、信息采编、栏目策划创新等人才到地方志部门工作,改善知识结构,优化工作队伍。市一级地方志机构至少要有一名专业人员负责;县级地方志机构要明确一名人员负责信息化工作。
        (四)保障经费投入
       加强信息化工作经费保障,各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照《规划纲要》“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加强与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为方志信息化工作提供保障。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督考核
       要把做好方志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要进一步强化省地方志办公室对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考核通报网站建设、数字化建设、报送内容等指标,评先树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