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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立法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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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元荡湖“醉美郊野湾”,即便是冬日也色彩斑斓,景色如画。 王建中 摄 (视觉江苏网供图)

        1月1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作为沪苏浙协同立法的一部分,江苏这次立法既共同探索了如何为示范区改革提供创新法治保障,又共同探索了长三角协同立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