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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全国首部乡镇年鉴编纂导则出台

2023-09-16    

2023年9月14日晚,光明日报客户端刊登文章《全国首部乡镇年鉴编纂导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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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编制的《江苏省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导则》印发,全国首部年鉴编纂导则正式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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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功能区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基本单元,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也是地方志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脉、服务发展的根基所在。近年来,江苏在率先实现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全面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同时,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发展。2016年,全省第一部村级年鉴张家港《永联年鉴》创刊。2020年,昆山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全覆盖。2021年以来,《南京江北新区年鉴》、《无锡经济开发区年鉴》、《镇江新区年鉴》、常熟《莫城街道(常熟服装城)年鉴》、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年鉴》等先后出版发行。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公开出版43部镇村(街道)、功能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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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明确,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要着眼于乡镇(街道)、功能区的微观实际,翔实记述基层建设的年度发展现状,近距离记录生产生活方式变化,深入反映城乡发展细节肌理,注重经济社会发展风貌的细腻呈现。针对不同地域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地域的特殊性、编纂的灵活性、设计的创新性,同乡镇(街道)、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立足乡土社会、邻里街区和功能区构成等特点,从年度发展变化中,展现历史文化底蕴、地域风貌特征、城乡形态演变、风土人情内涵,体现乡土气息、街巷景观、现代文明和基层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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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分为总则、编纂内容指引、编纂资料指引、编纂出版指引、编纂组织指引、编纂篇目指引等八个部分。总则明确了为基层工作所用、为推介交流所用、为百姓知情所用、为存史研究所用的功能定位,提出了微观性、差异性、乡土性编纂原则。内容资料指引强调基层统计资料的运用、即时性资料的搜集和实地调查走访。根据乡镇(街道)、功能区的实际和特点,《导则》分别制订和细化了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通用纲目,提供了框架样本指引。《导则》立足实际,在借鉴县级以上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经验的基础上,体现了典型的基层导向、鲜明的创新导向、务实的操作导向。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同时出台全国首个《关于推进全省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把握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全面实施的有利时机,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工作,积极探索适合乡镇(街道)、功能区特点的年鉴编纂新路,明确编纂定位、强化服务功能,把握编纂重点、提升内容价值,创新编纂理念、推动高质发展,并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编纂具体目标和任务。

 

在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的大力推动下,2023年,全省新启动编纂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18部,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正扩展和覆盖到全省13个设区市。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称,编制《江苏省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编纂导则》,旨在推动乡镇(街道)、功能区年鉴提质扩面,规范编纂要求,明确编纂重点,提升编纂质量,加强编纂管理,构建年鉴事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全省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对于及时记录地域发展变迁,留存乡土记忆、城乡风貌,展现现代文明的社会形态,为建设和美乡村、推进城乡建设和基层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