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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志(1988~2005)》通过省志办终审

2013-10-14    
        7月10日,《扬州市志(1988~2005)》终审会在扬州市召开。省地方志办公室领导、评审专家、《扬州市志(1988~2005)》编纂班子全体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方未艾主持会议,扬州市政府副市长董玉海到会讲话。董玉海指出,省地方志办公室在扬州召开《扬州市志(1988~2005)》终审会,是对扬州市二轮修志工作的一次总检阅,也是对扬州市地方志事业的一次再动员、再鼓劲。他恳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不吝赐教,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志书更完善、更规范,同时,希望扬州市志办继续加大对终审稿的审校完善,使之成为一部能传承后代的地情资料书,为“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起到历史借鉴作用。扬州市志办主任宗金林向评委会汇报了《扬州市志(1988~2005)》编纂情况。《扬州市志(1988~2005)》于2006年2月启动,至今年4月形成终审稿。终审稿共6册,41篇,约650万字,全面详细、客观真实地反映了1988年至2005年扬州境内自然地理、经济建设、政治制度、历史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彰显地域特征与时代特色。评审专家分别从篇目、体例、内容等方面对终审稿进行点评,肯定了终审稿的优点和长处,并客观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省志办副主任蔡金良宣读了终审意见,认为《扬州市志(1988~2005)》终审稿篇目比较合理,体例严谨,观点正确,内容全面,资料详实,特色鲜明,行文规范,经综合评分,通过终审。宗金林表示会后将立即组织《扬州市志(1988~2005)》全体编纂人员认真研究、深入领会。一是主动消化,打磨提升;二是主动对接,筹划出版;三是主动作为,实干修志,扎扎实实地完成《扬州市志(1988~2005)》修改完善和出版发行工作。方未艾最后指出,《扬州市志(1988~2005)》终审稿观点正确、结构合理、资料详实、记述完整,符合志书的终审要求。希望《扬州市志(1988~2005)》编纂单位精益求精,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志稿质量;耐心细致,做好方志资料建设工作;顺势而为,利用新媒介新媒体促进创新发展。
(省志办秘书处、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