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全面启动乡镇园区部门志编修工作
2015-09-07
8月21日上午,宿豫区政府在政府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全区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志编修启动工作会议。标志着全区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志编修进入实施阶段。这在宿迁市尚属首家。
市政协副主席李志宏、市史志办主任孙正龙,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士武,区委副书记、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姜华,副区长吴昊,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各园区分管负责人、党政办主任,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区地方志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区长吴昊就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志编修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树立“三种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精品意识),抓好“三个重点”(组建高素质编纂队伍、完成高质量初稿编纂、建立高标准审查制度),做到“三个强化”(组织领导、后勤保障、督促检查),确保志书编纂顺利开展。
会上,副区长吴昊就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志编修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树立“三种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精品意识),抓好“三个重点”(组建高素质编纂队伍、完成高质量初稿编纂、建立高标准审查制度),做到“三个强化”(组织领导、后勤保障、督促检查),确保志书编纂顺利开展。
区长刘士武就全区地方志工作提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激发修志动力;二是实事求是,彰显地域特色;三是加强指导,保障编纂质量;四是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会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启动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志编修工作的通知》(宿豫办发〔2015〕73号),对编纂要求、进度安排、保障措施作了详细的规定,区地方志办公室为参会单位分发了自编的《新方志编纂工作务实手册》,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宿迁市宿豫区地方志办公室 兆丰 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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