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实现地方志年鉴“两个全覆盖”
2016-05-16
3月14日,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市编办关于在新北天宁钟楼三区档案局(馆)增挂区地方志办公室牌子的通知》(常编办〔2016〕63号),明确该机构负责辖区地方志年鉴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这是常州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省编办、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市辖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推动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次机构职能设置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坚持依法治志原则,强化了行政管理职能。随着“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的确立,依法治志已成为依法修志的“升级版”,不断向辖市区等基层延伸;二是强化了地方志事业的顶层设计和科学指导。常州分管副市长张云云先后2次专题研究,市编办、市方志办联手抓落实、抓组建、抓督察,并明确要求相关辖区指派精干力量到市年鉴编辑部跟班学习、熟悉流程、掌握业务,确保中指组县区级地方志机构和县区年鉴、一年一鉴“两个覆盖”落地生根。三是坚持全面发展,拓展工作范围。在推动综合年鉴向基层延伸的基础上,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口述史、影像志、理论研究等工作,将地方志工作职能延伸到行业和镇、村,创造条件把地方史编纂纳入市志办的工作范畴。 (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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