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方志办夯实基础,扎实措施,一着不让地推进乡镇(园区)志编纂工作
为贯彻落实扬州市档案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全力做好高邮市乡镇(园区)志编纂工作,为文化高邮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4月26日,高邮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档案史志工作会议。会上,对全面开展乡镇(园区)志编纂工作做了重点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乡镇(园区)志各个编纂阶段的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副市长王薇代表市政府与各乡镇(园区)分管负责同志签订了责任状,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学峰作了动员部署。
二是划分工作阶段,明确目标任务。为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乡镇(园区)志编纂工作,全市档案史志工作会议后,市方志办及时组织中层干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乡镇(园区)志编纂工作。会上,针对高邮市乡镇志编纂基础薄弱,资料、编纂人员缺乏等问题,进行广泛讨论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今年乡镇(园区)志编纂3个工作阶段和时间节点,即5~6月,各乡镇成立编纂领导班子和编纂工作班子,落实编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所;7~8月,组织编纂人员开展编纂业务培训,拟订编纂纲目;9~12月,各乡镇召开编纂工作动员会议,开始资料征集工作。会议决定,主要负责人为总责任人,统筹组织协调乡镇(园区)志编纂指导工作和督查推进工作;分管负责人和方志编纂科科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做好乡镇(园区)志编纂机构设置和人员落实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编纂业务指导工作。至6月初,13个乡镇(园区)均向我办报送了编纂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编纂班子成员名单。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抓好乡镇(园区)志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是编好乡镇(园区)志的重要环节。为此,我办按照扬州市方志办的通知精神,与13个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一一对接,落实参加培训的对象,并于6月12~18日,组织10名乡镇(园区)志编纂骨干人员,赴宁波大学参加宁波大学方志编纂业务培训班(扬州班)学习,初步掌握志书编纂业务知识。与此同时,我办组织有关人员搜集、整理并编纂出方志体例、资料搜集、纲目编写、志稿撰写、志书编写规范等5个方面近4万字的资料,分发给各乡镇(园区),供编纂人员学习。打算在7月下旬组织各乡镇(园区)全体编纂人员,进行一次编纂业务知识的培训。
四是检查推进乡镇(园区)志编纂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办于6月22~24日,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分赴13个乡镇(园区),对各乡镇(园区)志编纂领导班子、编纂班子成立情况,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工作中,我们打破惯例,不看汇报材料,区别情况,重点与乡镇(园区)志主编、副主编或编纂人员见面,进行座谈交流,实地察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配置情况。检查结果为,乡镇(园区)志编纂工作均在党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并成立了编纂工作领导班子;有9个乡镇(园区)编纂班子搭建完成,在退居二线、有较强文字基础的乡局级干部中遴选了1~3名主编或副主编,配备了6~10名编纂人员,其余4个乡镇已物色好人选;除1个乡镇因办公用房紧张,正在协调落实外,其余乡镇(园区)均已落实办公场所,其中有4个乡镇配齐了办公设备,并已挂牌办公;所有乡镇(园区)均表示今年的编纂经费按实报支,明年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修志经费。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乡镇(园区)对志书编纂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热情大、进度安排实、部署实施快。部分乡镇已初步形成修志动员会议的材料;有的乡镇已着手准备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分条线召开老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资料征集工作。
在检查期间,我办主任刘春龙根据各乡镇(园区)实际情况,在编纂人员配备、修志经费标准、办公场所选址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并与开发区、车逻镇(城南经济新区)、送桥镇(高邮湖西高新区)分管负责人、编纂人员就修志范围、模式进行了初步商讨,现场点评菱塘回族乡志部分资料。同时,向各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表示,高邮市方志办将在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资料提供等方面给予各乡镇(园区)支持帮助,共同把乡镇(园区)志编修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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