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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方志专家指导《扬州市地方志管理办法》制订工作

2018-04-03    

3月21日,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扬州市地方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蔡金良、市县指导处处长陈华出席会议。扬州市直机关部门、县(市、区)方志办、有关乡镇分管负责人,市方志办有关处室共20余人参加会议。

蔡金良充分肯定了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对地方志立法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就《办法》制订工作的继续推进,他要求:一是要依法治志,其他各方面给予支持;二是要把握关键要素,遵循上位法;三是要突出本地特色,结合地方志工作特点,以问题为导向,语言要准确、明了、精炼。他还从专业角度出发,逐条研究《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经验,对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 

(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