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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举办年鉴业务培训暨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讲活动

2019-03-22    

3月19日上午,高港区举办年鉴业务培训暨《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讲活动,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高港区年鉴编写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高港年鉴(2019)》编纂任务。区史志办主任李秀年主持培训会。

此次培训班邀请海安市委史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科员周宏文介绍《海安年鉴》打造精品年鉴工作经验,周宏文从编纂要讲政治、年鉴框架设计科学、年鉴记述要素齐全、年鉴编纂规范、符合地方综合年鉴出版规定等五方面作了详细讲解。区史志办副主任卢峰对《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进行了细致宣讲。区史志办年鉴编辑科科长查云富对2019年年鉴供稿要求作相关说明。

区史志办主任李秀年要求,一要增强政治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做好年鉴编纂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增强质量观念,立足打造精品年鉴,提高供稿质量,做到主题鲜明,内涵信息丰富准确,文字标点规范,充分反映特色亮点;四要增强效率观念,各供稿单位要按时完成组(撰)稿任务。

                           (泰州市高港区党史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