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全面部署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
2022-07-22
经过前期深入调研、征求意见,7月19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通知》,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部署推进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
“十四五”期间,全市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实现全覆盖,列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传统村落应编尽编。到“十四五”末,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乡镇(街道)志编纂出版工作。
《通知》明确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指导思想、细化目标任务、提出编纂要求、完善组织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部门业务指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通知》明确各县(区)年度镇村志编纂出版进度;对列入省级传统村落的村、列入全媒体志书编纂试点的镇村,作出镇村志编纂出版时间安排。《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政府成立镇村志编纂领导小组,确保修志工作认识到位、规划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把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
宿迁市将加强工作落实,扎实有序推进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充分利用地方志体裁的独特优势,留存地方历史记忆,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强富美高”新宿迁建设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
(宿迁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