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党史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024-03-02
2月26日,南通市委党史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会由主任姜荣芳主持,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并交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省委党史工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
会议认为,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吸收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南通是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大市,全市党史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围绕《条例》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结合党史工作实际,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要丰富学习方式,通过召开全体人员大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传达,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持续推进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南通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