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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志办学习宣传《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

2024-03-06    

3月4日,扬州市江都区方志办召开理论学习专题会议,学习宣传《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下称《条例》)。会议由区方志办主任王勇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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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认真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领悟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保护和利用红色资源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有利于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会议强调,江都作为革命老区,拥有大量丰富的红色资源,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要结合史志工作实际,加强对红色资源的研究,充分挖掘郭村保卫战、新四军东进、渡江战役等重要历史事件和江上青、许晓轩、刘重民等革命历史人物及英雄事迹,重点阐释红色资源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要加强红色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七一”、“ 八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宣传报道;同时积极开展红色教育进机关、村(社区)、学校等活动,提升红色资源的受众群体和社会影响力。


(扬州市江都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