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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大旧志整理工作力度

2023-04-25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以来,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的指示精神,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切实加大旧志整理工作力度,确保整理成果质量,加快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摸清家底,影印保护。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在保存历史、鉴古知今,明察地情、裨益民生,褒正抑邪、教化风尚,乡土亲情、民族认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历来被视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重庆地区的修志始于东汉,历朝历代从未中断。这些方志典籍历经战乱等,至今仍有少数流传。但由于种种原因,方志家底一直都没有查清楚。2018年起,市志办一方面结合在全市开展的“我为重庆守护历史”大型地情资料征集活动,开展了市内历代方志的编修和传承情况的普查工作;另一方面,组织专人查阅了《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书总目提要》等大型文献工具书,查找重庆历代方志的编修和收藏线索,并与国家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宁波天一阁博物馆等单位联系核实,组织相关人员到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铜梁区档案馆、奉节县档案馆、忠县档案馆以及彭水县档案馆等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孤本情况,初步摸清了全市旧志编修及其传承收藏的基本情况。据统计,重庆地区流传至今的方志仅余明代5种、清代93种、民国31种,共计129种。


2019年初,在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志办秉持抢救保存珍稀文献、传承历史文明、服务学术研究的宗旨,启动了重庆历代方志典籍文献抢救工程,稳步推进重庆历代方志的收集、整理、汇编、影印、出版等工作。经过近2年的艰辛工作,《重庆历代方志集成》于2020年12月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全书共100册,收录了重庆地区从明代成化年间至民国时期的府、州、厅、县的方志共128种,其中有28种方志是孤本。同时,还辑录了《华阳国志》《大明一统志》等11种通志和文献中有关重庆的方志部分。全书内容涉及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户口、田赋、物产、学校、选举、名宦、人物、隐逸、仙释、方伎、艺文、纪事等诸多方面。已故著名历史学家和方志学家仓修良评价《重庆历代方志集成》“摸清了重庆方志的家底”,是研究重庆历史地理不可缺少的资料,也是研究重庆社会经济的重要宝库,更是研究中国西南地区古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资料。它的出版不仅为新方志的编纂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更传播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极大提升了民族的文化自信。同期影印出版的《[明万历]重庆府志》也因其高质量而广受社会好评。


统一点校,传播旧志。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历史悠久、绵延不断。《重庆历代方志集成》出版发行后,为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志文献的开发利用力度,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和传承历史文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市志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80号)要求,决定以收集、整理、汇编、影印的重庆历代方志为基础,开展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点校出版工作。计划从2021年9月到2024年9月,用3年时间完成36种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的点校出版。其中,点校工作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出版工作由市志办统一安排。


在流传下来的129种历代方志中,经各区县推荐、专家评选、市志办审定,最终选定《[万历]重庆府志》《[道光]夔州府志》《[民国]巴县志》等36种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的优秀方志点校出版。这些方志编纂质量上乘,内容涉及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既是重庆权威的地情资料文献,也是完整记录重庆历史的重要典籍,更是先辈留下的宝贵遗产。


市志办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心、担当精神,和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为遵循。目前该工作按计划推进,已完成了14种优秀方志的点校工作。这36种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的历代优秀方志点校出版后,将为人民群众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重庆历史文化提供方志资料,让社会大众不仅能读得到,还能读得懂。这不仅彰显出重庆地方志典籍的独特文化魅力,为人们认识了解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方志文化提供了便利,还能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人民文化自信提供支撑。


制定规范,有章有循。重庆市的旧志整理工作始于第一轮修志,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统一的标准规范,形成了一批良莠不齐的影印、点校、校注成果。针对这一情况,为规范全市旧志整理工作,提高旧志整理质量,充分发挥旧志在延续地方历史文脉、传承文化遗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市志办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等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国旧志整理工作无统一规章制度可遵循的情况下,充分吸收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等古籍整理出版单位的普遍做法以及兄弟省市旧志整理工作经验,结合重庆市实际,于2019年5月制定印发《重庆市旧志整理出版规范(2019年版)》(渝志办发〔2019〕13号)(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提出,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和“整旧如旧”“古为今用”的原则,其内容涵盖了旧志整理中影印、翻印、重印、标点、校勘、注释、统稿、评审、出版等方面。


2021年9月《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点校出版工作的通知》(渝志办发〔2021〕10号)印发各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后,为了让其在点校工作中有所遵循,保证点校出版成果质量,市志办又制定印发了《〈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点校通例》(渝志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通例》)。《通例》明确了全市旧志整理点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的,对点校书籍的版式、文字、断句、校勘、注释、图片处理等作了规定,特别提出了“坚持忠实原文、去伪存真、古为今用的原则”。


在开展历代优秀方志点校出版工作过程中,市志办始终坚持收集汇总、调查研究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在开展点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2022年7月,市志办与重庆国学学会在巴南区图书馆召开重庆市旧志整理规范研讨会;10月,在三峡博物馆召开重庆市古籍整理工作座谈会。在充分吸收重庆文史专家意见建议后,于2022年10月修订印发《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点校通例(修订)》(渝志办发〔2022〕10号)(以下简称《通例(修订)》)。《通例(修订)》在原《通例》的基础上,对点校稿中不同层级的标题、正文、校勘记、注释以及原书中穿插于正文的议论性、解释性文字(部分“双行小字”),整段议论性文字(“按”语)、附录性文字的字体字号加以区别的明确规定;明确“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避讳字不做更改,作注释说明”等要“忠实原文”的硬性要求;“校勘记、注释采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力求简洁明了,一般不作繁琐考证”等让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人能阅读理解的基本要求。


严格评审,保障质量。旧志点校的专业性强,要求高。审核把关作为提高旧志点校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旧志点校工作中不可或缺。为确保点校出版成果质量,市志办在加强指导的同时,及时制定了《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点校稿评审验收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志办主任任组长的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点校稿评审验收工作组,组建重庆历代优秀方志点校稿评审专家库,实行两级评审制度。初审由点校责任单位组织,评审人员主要由地方志系统内专家、当地文史专家等组成,责任单位综合吸收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志办复审。复审由市志办组织,评审人员主要由地方志系统外的古籍整理、文献研究等领域的知名学者组成。为保证评审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市志办文献工作处全程参与监督,并提供相关服务。截至2023年2月底,全市共有《清光绪梁山县志校注》《清道光城口厅志校注》《清光绪秀山县志点校》《清光绪黔江县志校注》等14部志稿进入初审阶段,其中《清光绪梁山县志校注》《清道光城口厅志校注》《清乾隆江津县志点校》等7部志稿完成初审,《清乾隆江津县志点校》稿已修改完善,提交市志办复审。


每一部旧志都是一座丰富的文化宝藏,值得深入研究和发掘。后续工作中,市志办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深挖重庆历史文化底蕴,全面提升旧志整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旧志资源的整理研究、转化利用和普及传播,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志文献的开发保护力度,让古籍内容看得见、摸得着、用得来,进一步彰显地方志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教化育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