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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2024-03-20    

【人口总量】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总量达85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万人,增长0.11%,低于2012年至2022年年均0.48%的增速,也低于“十三五”期间年均0.39%的增速。

【人口结构】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出生率5.23‰,死亡率7.04‰,自然增长率-1.81‰。与上年末相比,人口出生率下降0.42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2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69个千分点。全省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在2021年末首次转负后,2022年继续延续负增长态势。全省0~14岁人口1205万人、15~64岁人口5788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522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14.15%、67.98%、17.87%。与上年末相比,0~14岁人口占比下降0.5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占比下降0.2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0.83个百分点。

【劳动力资源人口】2022年末,全省15~64岁劳动人口578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8万人。全年全省劳动力总量持续减少,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总人口抚养比继续上升,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进一步加重。其中,少年儿童抚养比从2021年的21.51%下降至20.82%,下降0.6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由24.97%上升至26.30%,上升1.33个百分点;总人口抚养比由46.49%上升至47.11%,上升0.62个百分点。

【人口城镇化水平】2022年末,全省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6337万人,居住在乡村地区的人口2178万人,城镇化率水平达74.42%。与上年末相比,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增加48万人,居住在乡村地区的人口减少38万人,城镇化率上升0.48个百分点。全省各地城镇人口承载力、集聚力进一步提升。13个设区市中,城镇化率超过80%的是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镇江市,在70%~80%之间的是常州市、扬州市、南通市,其余均在63%以上。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城镇化率分别为82.78%、71.17%、65.47%,与上年末相比,分别上升0.22个、0.59个、0.68个百分点。区域城镇化水平在稳步提升的同时,差异逐渐缩小。

(省统计局)

资料来源《江苏年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