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
【人口总量】2023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总量 8526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1 万人,增长率 0.13%。全省常住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
【人口结构】2023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出生率 4.81‰,死亡率 7.55‰,人口自然增长率 -2.74‰。与上年末相比,人口出生率下降 0.42 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 0.5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 0.93 个千分点。全省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延续负增长态势。全省 0 ~ 14 岁人口 1157 万人、 15 ~ 64 岁人口 5796 万人、65 岁及以上人口 1573 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 13.57%、67.98%、18.45%。与上年末相比,0 ~ 14岁人口占比下降 0.58 个百分点,15 ~ 64岁人口占比持平,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 0.58 个百分点。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劳动力资源人口】2023 年 末, 全 省15 ~ 64 岁劳动年龄人口 5796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8 万人。其中,少年儿童抚养比 从 2022 年 的 20.82% 下 降 至 19.96%,下降 0.86 个百分点 ;老年人口抚养比由26.30% 上升至 27.14%,上升 0.84 个百分点 ;总人口抚养比 47.1%,与上年持平。全省劳动力总量稳中略升,总人口抚养比维持稳定。
【人口城镇化水平】2023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5.04%,与上年末相比上升0.62 个百分点。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 6398 万人,增加 61 万人;居住在乡村地区的人口 2128 万人,减少50 万人。13 个设区市中,城镇化率超过80% 的是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镇江市,在 70 ~80% 之间的是常州市、扬州市、南通市、泰州市,其余均在 64% 以上。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城镇化率分别为 83.11%、 71.96%、66.34%,与上年末相比,分别上升 0.33 个、0.79 个、0.87 个百分点。全省城镇化水平及区域城镇化水平均稳步提升。
(省统计局)
资料来源《江苏年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