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
据《尚书·禹贡》记载,今江苏地域属上古时代九州之徐州、扬州的一部分。春秋期间(前770 ~前476),分属齐、鲁、宋、吴、楚等国。战国期间,先后属越、楚。秦代实行郡县制,境内长江以南属会稽郡,以北分属东海郡和泗水郡。西汉初年,郡国并行,境域先后置有楚、荆、吴、广陵、泗水等封国和会稽、丹阳、东海、临淮、琅邪、沛等郡。东汉永和五年(140),省境长江以南属扬州,以北属徐州。三国鼎立期间,境域南北分属吴、魏二国。西晋建国初,江南复属扬州,江北复属徐州。东晋及南北朝时期,全省大体上以淮河一线为界,以南属南朝,以北属北朝。隋统一全国后,境内分置苏州、常州、蒋州(今南京)、润州(今镇江)、扬州、方州(今六合)、楚州、邳州、泗州、海州和徐州,后改设吴、毗陵、丹阳、江都、下邳、东海、彭城诸郡。唐分全国为十道,江苏分属河南道、淮南道及江南东道。五代时期(907 ~ 960),淮北的徐州先后属梁、唐、晋、汉、周,江南的苏州属吴越钱氏,其他各州先后属杨吴和南唐。北宋政和元年(1111),省境分属江南东路、两浙路、淮南东路、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宋室南渡,宋金对峙,淮河以北先后为金、蒙古所占,淮南和江南仍属南宋。元代实行行省制,江苏先后分属江淮行省、江浙行省、河南行省。
明初定都应天府,先后称为南京、京师。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复称南京,大致辖有今江苏、安徽两省和上海市。清初废南京,以南京原辖区域改设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析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此为江苏建省之始,系取江宁、苏州二府的首字而得名,简称“苏”。 建省初,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淮安、扬州7府徐州1 州,治所苏州;清末,辖有 8 府3 直隶州 1 直隶厅。其间,太平天国曾在咸丰三年至同治三年(1853 ~ 1864)间建都南京,称天京,并曾在境内短暂设置过天京省、天浦省和苏福省。1912 年,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建立中华民国。1927 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从江苏析置南京、上海为特别市,直隶国民政府。
1949 年6 月, 江苏全境解放, 设苏北、苏南行署区及南京市3 个省级行政区。1953 年1 月,3 个省级行政区合并,恢复江苏省建制,省会设在南京。1983 年,江苏实行市管县体制,设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阴(2001年更名淮安)、盐城、扬州、镇江11 个设区市。1996 年,增设泰州、宿迁两个设区市。
(苏 鉴)
资料来源《江苏年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