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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南京的守备太监

2018-07-13    

永乐十八年(1420)明朝迁都北京后,南京成为留都,明代统治者视南京为祖宗根本之地,留下一套完整的中央政府机构,其中起核心作用的是南京守备官员,包括由内臣担任内守备,勋臣担任的外守备,文臣担任的参赞机务,共同负责南京的安全。内守备通常称为守备太监。

《仁宗实录》记载:永乐二十二年(1424)“命太监王贵通率下番官军赴南京镇守,宫中诸事同内官朱卜花、唐观保,外事同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琥、驸马都尉沐昕计议而行。”此为南京守备制度创立之始,南京守备太监从此设立,此后一直延续至明亡。

万历中期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至南京,与南京高级官员多有交往,《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对南京守备太监也有记载:“第三个人是一个几乎拥有无限权力的人,他就是皇宫的太监总管,他管理京城内的几千名太监。他还管理着京城各城门收税,并和刚才提到的那位将军(外守备丰城侯李环)一起安排各种军事操阅。这个人还兼有各种职务,他总是大肆耀武扬威,显示自己的权力。”他还要利玛窦称其千岁。

明人小说中也提到过南京守备太监,也从侧面反映了其在当时的显赫地位。如《古今小说》第二十八卷《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就云“时守备太监正有权势,谁敢不依?”书中的这位李太监乐于助人,成就一段姻缘:“李公就认秀卿为侄,大出资财,替善聪备办妆奁。又对合城官府说了,五府六部及府尹县官,各有所助。一来看李公面上,二来都道是一桩奇事,人人要玉成其美。”从故事中也可见出时人对南京守备太监的印象。

明代宦官刘若愚所著《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衙门识掌》,在明代文献中记载南京守备太监的身份和职掌最为完整:“司礼监外差:南京正副守备太监二员,关防一颗,其文曰:南京守备太监关防。护卫留都,为三千里外亲臣。辖南京内府二十四衙门、孝陵神宫监官。奏进神帛、鲥鱼、苗姜等鲜。各衙门印文,比北京多南京二字。”

《酌中志》所言正副太监各一员,实际常不止二人,如《英宗实录》记载的正统六年(1441)南京守备太监有刘宁、罗智、唐观、袁诚等人。景泰五年(1454)敕南京守备太监袁诚、陈公、周礼、保安。《武宗实录》正德六年(1511)载守备太监最多时增至七人。

南京内守备官衔多为太监,即宦官系统级别最高官员,正四品,其下为左、右少监,从四品,左、右监丞,正五品,内守备亦偶有少监、监丞担任,如《世宗实录》嘉靖二十六年南京守备司礼监左少监丘得。《国榷》所记万历二年南京户科给事中赵参鲁论南京守备少监张进。此外嘉靖间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李遂《李襄敏公奏议》载嘉靖四十年司礼监左监丞张奉、李仲。万历间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周世选《卫阳先生集》所载左监丞刘朝用。

南京守备太监多数出自司礼监,也有相当数量来自其它监局,如《武宗实录》所载的御用监太监刘云,内官监太监余俊、郑强、刘琅、彭恕、刘璟、王堂等。还有御马监太监崔安等。也有原非司礼监太监,而是来自其它监局,任命为内守备后,改任司礼监太监的,如《熹宗实录》记载的内官监太监杨国瑞等。

南京守备太监办事机构为内守备厅,亦称内守备衙门,据明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二十一《东城职掌》:“内守备衙门在柏川桥转字铺。”柏川桥位置在今南京龙蟠中路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附近。此处现仍有桥,为南北向,东边有桥栏,西边为企业占用,俗称半边桥,北面百米处为复成桥,南面数百米处为大中桥。

内守备厅在南京始终为一个重要的场所,直至明末,福王称帝前即曾驻跸内守备府。弘光政权垮台后,弘光帝也是在内守备府向清人投降,《明季南略》卷四《弘光拜豫王》弘光元年五月丙午,弘光“进南门易马,直至内守备府,见豫王叩头。”

内守备厅有一些独特的制度习惯,明末史玄《旧京遗事》载:“独留都,高帝神灵所栖,今南京守备衙门,坐犹不设几。或遇有文书,则使人手把宣念,退公堂,乃敢据几用笔,垂裕之远如此。”

南京守备太监的职掌非常广泛,从皇帝的敕命中也可看出,明王恕《王端毅奏议》卷四《回报守备太监黄赐到任奏状》“节该钦奉敕:今命太监黄赐与尔等一同守备,凡事必须与之协和,计议停当而行,钦此,钦遵。”王端毅即时任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的王恕,凡事即所有军政大事。

南京守备太监职掌中,留都南京的军国大事与外守备、参赞机务等共管,除此之外又有许多涉及政府日常工作,民生事务,包括司法和修造工程等。除了上述任务外,统领南京内官系统各机构,及时进献贡品,是其专管。

迁都北京后,南京成为留都,内臣系统的各监局也予保留。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衙门识掌》没有详细记载南京各监局,只言:“(南京)各衙门印文,比北京多‘南京’二字。”万历十五年至十七年,姜宝任南京礼部尚书,曾入南京皇城巡视,《姜凤阿文集》卷三十二《南都观大内记》记其亲见:“内官二十四监俱在内,所掌略与京师同,并属内守备钤辖。”

南京内府各衙门,权力最重的是司礼监。其职掌可分为:

一、掌管内府所藏书籍,《宣宗实录》宣德七年,敕南京司礼监悉送所贮《五经》《四书》及《性理大全》等书赴北京。《孝宗实录》弘治五年,内阁大学士丘浚请敕南京内外守备大臣会同南京司礼监、礼部、翰林院官,查盘永乐中原留南京内府书籍有无多寡全欠。

二、关防皇城门禁,万历《大明会典》卷二百十三《南京兵科》:“凡南京内府各衙门进出事件并内官出入。皆有印信大小勘合填写关防。本科官编成字号并置底簿。小勘合,用本科印。大勘合,用司礼监印。俱给与守卫官员填写出入事件。填完小勘合送内府收。大勘合送本科收。以备查考。凡南京皇城内外守卫官军三日更代。每班,各卫经历开写名数,呈报本科,类写揭帖。每月终送南京司礼监。凡南京五城兵马司官,每三日一点各城守门官军,呈报本科。月终送南京司礼监。”

三、监管库藏,万历《大明会典》卷二百八《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凡浙江等布政司、直隶苏松等府岁造段疋、苏木,差人赴部转送南京丁字库关领。南京司礼监关填勘合,南京户部比号,南京兵部起关应付,年终本部具数造册奏缴。”《屯田清吏司》“凡南京神乐观乐舞生合用柴薪,本部于南京司礼监关填勘合,行龙江抽分竹木局关支。”

四、进贡,万历《大明会典》卷一百五十八《南京兵部·车驾清吏司》:“成化十二年,司礼监二起:制帛一起,计二十扛,实用船五只。笔料一起,实用船二只。”“嘉靖九年,南京司礼监一起:制帛,用船三只。”

姜宝曾入司礼监参观,据其所见,司礼监地位高于其他部门,守备太监亦出于司礼监,姜宝《姜凤阿文集》卷三十二《南都观大内记》“饭后观司礼监,监中堂设内守备两公公座,本监诸君座雁翅列于上。”“司礼诸君宅舍并鳞次而居,经禁门望而不得入。”“司礼监官亦其(内守备)属,然体貌尚稍稍优,犹翰林学士与内阁三公礼数。”

南京还设有孝陵神宫监,负责看管太祖陵寝,设掌印太监一员,地位与南京司礼监太监相当,但也由南京守备太监管辖,《宣宗实录》宣德九年,南京太监罗智等奏有盗孝陵殿祭器者,神宫监官苗青、孝陵卫指挥萧昱等防护不谨,请治其罪。《宪宗实录》成化十七年,孝陵神厨火,焚毁宰牲亭,南京守备太监安宁劾奏神宫监太监韦清等提督不严。

宦官获罪,往往谪发南京,于孝陵充净军种菜等,守备太监也负看管之责,《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内臣罪谴》:“闻之中官辈云:种菜者至南京,其守备大珰坐堂皇,喝云‘取职事来’,则净军肩一粪桶并杓趋过前而去,虽司礼首珰得罪亦然。又昼夜居菜圃,非赦不得越寸步。”

作为南京宦官系统的首领,负责监督保证各监局进贡任务的顺利进行。万历《大明会典》卷一百五十八《南京兵部·车驾清吏司》载有南京内府各机构进贡物品名称、所进衙门、船只数量,以成化十二年(1476)为例:南京各衙门每年进贡物件共30起,用船162只。以下详细开列,进贡衙门有守备厅、尚膳监、司礼监、司苑局、供用库、御马监。尚膳监和守备厅进贡任务最重,除司礼监进贡的制帛、笔料,均为食物。

除统领南京内府各衙门以及监管进贡外,守护南京皇城、皇陵、坛庙也是南京守备太监的重要职责。《英宗实录》正统十二年,守备南京太监刘宁奏六月间南京大风雷雨山川坛火殿庑乐器祭器皆焚毁,乞集材修造。朝廷从之。《宪宗实录》成化元年,南京守备太监王敏奏南京内府城堞及报恩寺塔各为雷雨所损。朝廷命南京兵部会内外守臣兴工修补之。

守备太监等官员守护皇城、孝陵等需与南京工部密切配合,万历《大明会典》卷二百八《南京工部》“凡内府衙门及皇城门铺等处损坏,南京守备太监并内官监等衙门或奏行或揭帖到部。”由南京工部负责具体修复工程。

南京守备太监还承担一些特殊使命,在司法领域,守备太监有权主持大审、参与热审,与守备太监一同参与的是南京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尚书、都御史等。南京内臣参与热审自成化八年始。《宪宗实录》成化八年,谕三法司曰:在京在外衙门见监问罪囚中间恐有冤抑。两京命司礼监太监黄高、南京司礼监左少监宋文毅同三法司堂上官逐一审录。

南京守备太监参与大审自成化十七年始,《南京都察院志》卷一《皇纶》:成化十七年,敕南京守备司礼监太监安宁,同三法司堂上官,将见监问罪囚逐一从公审录。

南京守备太监参与审理案件职掌不完全相同,热审、大审都是守备太监与三法司堂上官会同审理,但大审是由守备太监主持,地位高于其他官员。大审地点在南京大理寺,万历《大明会典》卷二百十四《大理寺》南京大理寺:“凡会审囚犯。每五年守备太监奉敕会同南京刑部、都察院,于本寺审录。”

除此之外,南京守备太监又有监督仗刑之责,《宪宗实录》成化十八年,宪宗以(李)珊等皆明经出身,如何写别字,且辞多牵强不谨之甚。命南京锦衣卫执诣南京午门前各杖二十,且令南京镇守太监安宁监视之。

南京守备太监参与大审、热审自明中叶至明末,同时又有一些短期的特殊使命,《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七年,命南京守备太监郝(邢)隆、刘朝用开矿于南直隶宁国、池州等处,又令其会同抚按查议铺税以闻。同年,又命守备太监邢隆、刘朝用委派内官一员,同南京工部官员督令各府州县清查沿江上下新涨沙洲芦田,丈勘册报,照例起课银两。

南京守备太监中,名声最大的是郑和,七下西洋的功绩名震中外,其在南京守备太监任上也多有贡献,任期自洪熙元年(1425)至宣德五年(1430),《明实录》亦有记载。《仁宗实录》洪熙元年二月,命太监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南京。《宣宗实录》洪熙元年六月,命守备太监郑和等昼夜用心,整肃军伍,严固守备,审察机微等事。洪熙元年八月,太监郑和等奏奉敕修理南京宫殿。宣德元年二月,南京守备太监郑和等奏天地坛、大祀殿并门廊、斋宫及山川坛、殿廊、厨库俱已朽敝,请加修理。宣德三年六月,敕南京守备诸臣李隆、郑和等暂停造新钞。宣德三年八月,命南京守备太监郑和等以内府见贮大绢十万匹、棉布二十三万匹令户部遣官运赴北京。宣德五年六月,遣太监郑和等赉诏往谕诸番国。

除郑和外,见于《明实录》等记载,担任南京守备太监时间较长的有罗智22年(宣德元年至正统十三年),袁诚18年(正统二年至景泰六年),刘朝用16年(万历二十七年至万历四十三年),安宁15年(成化四年至成化十九年),刘琅12年(正德二年至正德十四年)。

南京守备太监中,晏宏和吕宪是文献记载口碑较好的两位,二人此前均任地方镇守太监。明郑晓《今言》:“近见叙名臣者多不及武臣……即内臣如王岳、徐智、范亨、怀恩、覃昌,镇守陕西晏宏、河南吕宪,皆忠良廉靖,缙绅所不及也。”

清张怡《玉光剑气集》:“正德中官横甚,惟吕宪以清谨着闻,甚恶其党所为。宪尝镇守河南,有获白兔以献者,抚臣送宪,约共奏上之。宪乃置酒召抚臣饮,腊兔送酒,抚臣大愕,问故,宪曰:‘夫贡珍禽异兽以结主欢,乃吾辈所为,公为方镇大臣,奈何效之?’抚臣大惭。”

清彭孙贻《明朝纪事本末补编》:“嘉靖间太监黄伟、吕宪、晏殊,清苦端重,屏撤浮华,时以书史自娱,恂恂然有儒者风,所镇之地,军民皆被其泽,文臣之守土者亦藉为榜檠,不敢贪墨自恣。”

吕宪生平事迹见明张邦奇《张文定公靡悔轩集》卷六《明故南京守备内官监太监吕公墓志铭》。吕宪,字大章,号怡斋。生于天顺二年(1458),嘉靖十年(1531)卒。祖籍山东阳信县,曾祖名弘德,祖名思英,父名邕,母史氏、宋氏。前母兄谦先卒,母弟钺,前锦衣卫副千户。成化十三年入内庭,正德四年由内官监出典福建市舶。由福建市舶徙主太岳太和山兼分守地方,尝治桥掘地得白金数十镒,丝毫不自私而以赈饥佐公费。嘉靖初镇守河南,厘戢暴横,务底宁谧,整修城垣谯楼,复捐己资修道涂,以擒贼功降敕奖励,有体国爱民不负委托之语,仍岁加禄米十二石,在汴八年以足疾乞休者三,而抚巡相继保留至于六七。嘉靖八年又辞始获允。复命守备留都,恳辞不许,遂力疾受命。至则罢私门之役,礼缙绅,剔奸蠹,戢台隶,都人感悦。嘉靖十年,疾笃卒。历官所至,必延师以诲其从子若孙,族人有流亡者招集资给之,振穷周急惟恐或后。赐祭塟。墓在长寿乡祖茔之右。

晏宏事迹见明严嵩《钤山堂集》卷三十《南京守备晏公墓志铭》。晏宏,字约之,生于天顺七年(1463),嘉靖十三年(1534)卒于位。其先楚人。幼入内庭,侍孝宗皇帝于春宫,弘治初升至太监,赐蟒衣玉带,内府乘马,雅善书法,孝宗特赐端砚以宠异之。敕督京通仓储,搜革积弊,人目为晏御史。嘉靖初命镇守陕西,至镇兴坠补弊,不遗余力,仿古义仓意置余廪以赡贫乏,尤重文教,崇饬先圣及武成之庙,增补《通鉴纲目》小学诸书刻梓以传。治绩超美,天子赐敕嘉奖,擢南京守备太监,一镇以静。数以老疾求代,温诏慰留旋召入典东厂,已疾笃。卒后世宗赐谕祭,诏有司给驿归公之丧,葬都城章华村。晏宏性恬约,被服儒素,非宾会食不重味,一室萧然,图史外无他玩好,殁之日,几不能殓衾。

林文俊《方斋存稿》卷十《题南京守备太监晏公卷》,如此称颂晏宏:“清名俭德重当时,道路人传即口碑。全陕山川遗爱在,留官管钥旧臣宜。门无杂客迹如扫,案有残书手自披。几疏乞骸恩未许,朴忠应结九重知。”诗中人物品德、名声、权位、学识一应俱全,这显然是在颂扬一位德高望重、通常由文人出任的朝廷重臣,如果不看诗题,很难看出这首诗所称颂的人物是以往被文人士大夫所不齿的宦官,而作者林文俊,翰林院编修出身,充经筵讲官,历两京国子监祭酒,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官终南京吏部右侍郎,是标准的文人士大夫代表,这说明至明代中后期,宦官的优越地位在整个官僚阶层已经被接受,同样,南京守备太监在南京官员中的地位也等同于朝廷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