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制到新权:江苏阜东县“十要十不要”公约背后的执政初心
1941年11月,中共盐阜区党委决定,将阜宁县东北地区划出,建立阜东县(今滨海县)。

新生的抗日民主政权面临双重困境:一方面,封建残余势力盘踞乡保,旧政权原班人马沿用,导致党的政策难以落地;另一方面,群众未被充分发动,日伪封锁与天灾人祸叠加,根据地生存岌岌可危。为破解困局、筑牢执政根基,阜东县委、县政府在民主建政进程中制定《乡政人员公约》,以“十要十不要” 的刚性规范,锚定“为人民谋利益”的执政初心,推动根据地从旧制枷锁中挣脱,迈向新权为民的新生之路。
一、破旧:旧政权的沉疴与初心的觉醒
阜东县抗日民主政府初创时,县、区两级虽建立党领导的政权,但乡、保层面仍被旧势力把持,保甲制度沦为压迫群众的工具,旧职人员 “捧上压下、贪污受贿、苟循私情”,与劳苦大众的利益根本对立。封建地主通过苛租重利盘剥农民,日伪频繁“扫荡”加剧民生苦难,群众对新政权既抱有期待,又心存疑虑。

阜东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开展节约运动的通知、办法
这种现状让阜东县委深刻认识到:新政权若想站稳脚跟,必须打破旧制桎梏,以明确的执政准则凝聚民心。执政初心不是抽象口号,而要转化为公职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既要通过民主选举罢免旧势力,更要以制度约束新政权人员的权力运行。“十要十不要”公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1942年12月10日,县政府印发《乡选委员会组织法》《乡选举法》《乡选工作步骤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从制度上保证新政权的健康成长,县委、县政府制订《乡政人员公约》《公民公约》《拥军公约》等。
《乡政人员公约》
一要依靠人民,不要脱离群众;
二要熟悉民情,不要捧上压下;
三要刻苦耐劳,不要吃喝嫖赌;
四要办事民主,不要苟循私情;
五要公正廉洁,不要贪污受贿;
六要顾全大局,不要包庇坏事;
七要贯彻法令,不要违法乱纪;
八要以身作则,不要仗势欺人;
九要努力生产,不要轻视劳动;
十要虚心学习,不要自满骄傲。
新生的乡、村政权组织有力地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完成减租、生产、征兵、备战等各项任务。
“十要十不要” 公约直指旧政权的沉疴:以“要依靠人民,不要脱离群众”破除官僚主义,以“要公正廉洁,不要贪污受贿”整治贪腐歪风,以“要办事民主,不要徇私情”取代独断专行,成为新政权与旧制度划清界限的鲜明标志。
二、立规:“十要十不要”——执政初心的制度具象
《乡政人员公约》的“十要十不要”,字字句句紧扣“人民立场”,将执政初心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行为准则,构建起新政权的权力边界与价值坐标。
民心导向的权力根基:“要依靠人民,不要脱离群众”“要熟悉民情,不要捧上压下”,确立了新政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原则。县委领导民主运动时,先在卫北乡试点,再以《乡选委员会组织法》等文件规范选举流程,通过7个步骤让群众参与清算旧势力、选举新代表,正是“依靠人民”的生动实践;而“不要仗势欺人”的禁令,彻底终结了旧政权“官压民”的恶性循环。
廉洁自律的执政底线:“要公正廉洁,不要贪污受贿”“要刻苦耐劳,不要吃喝嫖赌”,划定了公职人员的道德红线。新政权建立后,坚决打击贪污舞弊行为,乡政人员以身作则参与生产劳动,“不要轻视劳动”的要求让公职人员与群众同甘共苦,打破了“官贵民贱”的旧观念。
为民谋利的行动准则:“要顾全大局,不要包庇坏事”“要贯彻法令,不要违法乱纪”,确保党的减租减息、生产救灾等政策落到实处。面对地主“抗分、假分、夺地要挟”等抵制手段,新政权人员严格执行减租法令,发动群众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1942至1944年间累计减租退租粮240万斤,让万户佃农受益,践行了“为人民谋利益”的承诺。

1941年6月3日,刘少奇在盐城第二届参议会的演说《我们在敌后干些什么》(江苏省档案馆藏)
三、践诺:公约引领下的初心落地实践
“十要十不要” 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而是贯穿根据地建设各领域的行动指南,执政初心在减租减息、生产运动、水利兴修、商贸破封等实践中层层落地。
经济翻身: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遵循“要努力生产,不要轻视劳动”的要求,县委提出“家家纺纱,户户织布”的口号,发放贷款建立纱布交换所,1941—1942年织出土布十万匹,解决军民衣着难题;通过合作社、互助组等组织带动生产,使卫北乡作物增产、逃荒群众返乡,甚至有贫苦农民购置田地,实现了“创造物质财富改善群众生活”的目标。而减租减息运动中,“要贯彻法令”的坚守,让“二五”减租、“四六” 分收政策落地,从经济上削弱封建剥削,印证了“佃农翻身做主人”的初心。

民生为本:筑牢群众生存根基。“要顾全大局,不要包庇坏事” 的准则,推动新政权将民生工程作为执政重点。继宋公堤抵御海啸后,全县持续兴修水利——五汛区15天建成32道“抗日坝”,开挖13里长的汛鲍河让170余顷荒滩变良田,1945年整修50条河道新增耕地7万余亩,以“要刻苦耐劳”的实干,破解了水旱灾害的千年难题,筑牢了农业生产根基。
破封纾困:守护群众基本需求。面对日伪顽经济封锁,新政权践行 “要依靠人民,不要脱离群众”的要求,成立贸易公司开展游击贸易 ——用50条流动船应对“扫荡”,担挑售货走乡串户,以土特产品换回布匹、药品等急需物资。贸易公司支持“抗币”流通、打击不法私商,既保障了军民生活,又以“要办事民主”的方式调节市场,让群众感受到新政权“保民生、抗封锁”的决心。
四、新生:初心践行下的政权巩固与民心凝聚
“十要十不要”公约的实施,让阜东县新政权实现了从“建立” 到“巩固”的质变,执政初心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心向背。
政治上,废除保甲制度后,建立起以劳苦大众为主体的乡、村政权,群众通过选举、检举、讨论提案等方式参与治理,“印把子”真正交到人民手中。1944 年民主运动在全县铺开时,统一战线、干部培训、武装扩展等工作同步推进,新政权的组织力、凝聚力显著增强。
经济上,减租减息让农民获得经济解放,大生产运动改善了军民生活,水利建设与商贸破封保障了生存发展,群众从“逃荒要饭”到“丰衣足食”的转变,印证了新政权“为民谋利”的可信度。
民心层面,“十要十不要”让群众看到了一支“不脱离群众、不贪污受贿、不违法乱纪”的公职队伍。当新政权人员与群众一起减租、一起生产、一起抗灾时,“抗战必胜,革命必胜” 的信念深入人心,根据地成为坚不可摧的抗日堡垒。
结语:公约背后的执政密码
阜东县 “十要十不要” 公约,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局部执政的宝贵探索。它以制度形式将“人民至上”的执政初心固化,既破解了旧政权的治理难题,又为新政权赢得了民心。从民主建政到减租减息,从生产救灾到商贸破封,每一项实践都紧扣公约精神,每一次突破都源于初心坚守。
这一公约不仅让阜东县在抗战烽火中站稳了脚跟,更揭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核心密码——唯有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刚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才能实现政权的长治久安,才能凝聚起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磅礴力量。

作者:封长林中共滨海县委党史方志办公室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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