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轮、二轮市、县(市、区)志编纂比较研究*
江苏首轮市、县(市、区)志编纂工作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近40年的接续奋斗,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两轮市、县(市、区)志编纂任务,其中首轮出版志书116部(含内部出版),二轮出版志书109部,打造了全省有史以来最为浩大的修志成果集群、社科成果矩阵和地情资料库。《江苏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总结首轮和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开展第三轮修志工作组织管理、编纂模式、编修体例等前期研究”。本文以规模体量与记述时限、组织推动与编纂群体、编修方式与编纂模式、结构与编体为视角,探讨首轮和二轮市、县(市、区)志的差异与联系,以期为三轮修志提供借鉴。
一、两轮志书的规模体量与记述时限
江苏两轮市、县(市、区)志编纂数量众多、体量巨大、时限绵长。就数量来看,首轮共出版志书116部,其中设区市志11部,市县志67部(含修订版2部),区志38部(内部出版15部)。市县志是主体部分,占比为57.7%。二轮共出版志书109部,其中设区市志13部,市县志57部,区志39部。两轮修志整体规模变化不大,但二轮市县志主体地位有所下降,区志占比略有提升。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江苏行政区划调整的生动体现。
就体量来看,江苏首轮市、县(市、区)志总字数1.83亿字,其中设区市志(除《南京简志》外)平均447.6万字,县(市)志平均145.6万字,区志平均102.6万字。二轮市、县(市、区)志总字数2.81亿字,其中设区市志平均555.9万字,县(市)志平均231.4万字,区志平均217.9万字。得益于资料的丰富性和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二轮市、县(市、区)志书体量,相比首轮都有不小提升,尤其是区志体量超过首轮一倍多,县(市)志和区志的体量日渐趋平。
从记述时间来看,全省首轮市、县(市、区)志书绝大部分为通志,上限一般追溯至事物发端,个别志书如常州市《钟楼区志》记述上限为清道光二十年(1840)。由于编纂启动时间跨度较大,起步阶段又缺乏统一规划和明确要求,时间断限并不统一,而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下限主要介于1985~2000年,县(市)志下限相对较早,区志下限相对较晚,时间最早为《如东县志》的1979年,最晚为《崇川区志》的2002年,波动性较大。各志书下限参差不齐,虽然贴合实际,但给后续推动志书统一编纂带来一些不便。
江苏省启动二轮市、县(市、区)志书编纂时,对于上下限问题开始有了一些基本要求。200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续修地方志工作规划》要求:“续志上限一般从上届志书的基本下限次年开始,内容可根据需要作适当的追溯;下限原则上为上届志书断限后的20年左右。”因为全省二轮市、县(市、区)志书绝大部分为续修志书,为断代志,上限一般承接首轮志书下限的年份,但是部分志书因为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往往也会以区划调整时间为上下限,个别地区为了全面完整地展示改革开放的脉络、规律,以便更好地为现实服务,也会将记述上限进行上溯。二轮市、县(市、区)志普遍以2005年为记述下限,最晚的为《宿迁市宿城区志》,下限为2016年,整体来说介于2005~2010年。
二、两轮志书的组织推动与编纂群体
众所周知,经长期的历史实践,“官书”已成为地方综合志书的基本定位和重要特征,推动地方志编纂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江苏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修志工作,从组织领导、顶层设计、保障措施等方面推动市、县(市、区)志编纂工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江苏两轮市、县(市、区)志编纂组织推动方面,省地方志办公室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行指导外,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也紧紧依靠政府,通过会议、通报、督查等多种方式推进修志工作。
江苏首轮市、县(市、区)志编纂初期推动主要依靠档案和社科部门,没有省级职能部门,推动力量较弱,缺乏工作的整体性和规划性,编纂有明显的自下而上、各自为战特点。1986年,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先后于1987年、1989年、1997年召开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时任省长参会,部署编纂工作,提出编纂要求,并且以省政府名义多次发文,就市县志的编纂要求、编纂规划进行统一部署。各市、县也紧紧依靠各级政府推动地方志编纂,推动力度显著加强。
随着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立和修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江苏二轮市、县(市、区)志书的整体规划性越来越强,200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续修地方志工作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36号),对二轮志书整体规模、编纂要求和出版装帧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首轮志书不具备的刚性要求。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使全省二轮修志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2008年12月,《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颁布实施,2018年9月,《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江苏二轮市、县(市、区)志编纂有了更多的法律保障,相较于首轮,江苏二轮市县志编纂在依靠各级政府的同时,各级地方志机构自我推动作用越来越大,不断开拓依法修志的新局面。
江苏两轮市、县(市、区)志编纂群体中地方志工作机构编纂者起主导作用,有关承修单位资料提供者的力量也不可或缺。地方志编纂群体一般包括主编、总纂和编辑团队。主编一般是地方志机构主要负责人,个别地区由当地主要领导兼任。总纂主要是志书业务负责人。在首轮市、县(市、区)志编纂中,各地地方志机构成立之初,主要领导多是来自宣传、文化、党史、教育系统,有较为深厚的文字功底,熟悉地情,主编和总纂一肩挑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二轮修志中,地方志工作已有了更为成熟的工作流程,一般主编主抓行政推动,总纂主抓志书业务,主编和总纂为同一人的比例开始下降。据不完全统计,两轮市、县(市、区)志编辑人员总体数量变化不大,市志编辑人员平均13~15人,县(市、区)志编辑平均7~8人。当然,还有数量庞大的资料提供人员。就人员素质来看,首轮修志人员绝大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方志理论培训和修志实践,这是首轮修志比较突出的现象,但是这些修志“新手”热情较高、干劲十足,边学边干,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志书的质量。从二轮修志历程来看,修志工作已成为一项连续的、不间断的事业,地方志编纂队伍更加稳定和合理,老中青结合、专兼职并重,但地方志工作行政性质有所强化的同时,学术研究氛围有所淡化。
三、两轮志书的编修方式与编纂模式
志书编修方式主要有创修、续修、补修、重修四种。江苏首轮116部市、县(市、区)志由于都是社会主义新方志,几乎全部为创修,只有《如东县志》(1985年版)和《常熟市志》(2006年版)为补修。作为创修志书,首轮志书做到了统合古今,历史厚重,内容丰富。江苏二轮109部市、县(市、区)志主要为续修,13部市志,除《南京市志》《泰州市志》《宿迁市志》为创修外,其他全部为续修,县(市、区)志中,续修志书有76部,占绝大多数,但也不乏市县重修和创修志书。重修志书有《南京市江宁区志》《如东县志》《常熟市志》《海门市志》《如皋县志》《大丰市志》等,创修志书有《徐州市泉山区志》《苏州市相城区志》《南通市港闸区志》《淮安市清浦区志》等。创修志书主要是因为区划重新调整,或者上一轮没有正式出版志书;重修志书主要为进一步提高志书质量;续修志书虽然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但存在历史割裂、资料分散等弊端。三轮修志宜提倡续修、创修、重修并重,因地制宜,不拘泥单一方式。
江苏两轮市县志书编纂基本路径是:由各地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组织,策划方案,当地政府批准后,启动编纂,各承编单位承担提供资料、编写初稿乃至修改等任务,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业务指导、审查验收、分纂、总纂、出版等。这种“众手成志”的编纂模式能够厘清责任,将任务清晰分解给承编单位,也能够较好地解决方志机构人手有限的问题。
在江苏首轮市、县(市、区)志编纂过程中,由于无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各地发挥首创精神和改革精神,创新方式方法,加快推动修志进度。常州市采取“三级修志”模式,即先修基层志,再修区县志、行业(部门)志,最后修市志,由下而上,层层推进,逐级完成。镇江市实施“一步成志法”,所有部门为直接撰写市志各分志服务,《镇江市志》成为全省除南京以外的10个市中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市志。昆山县仅用3年就完成县志编修任务,在江苏修志系统创出一条后来居上、快速成志的“昆山之路”,与其情况相同的还有铜山、东海等县。各地还将改革的精神引入修志工作领域,高邮县、淮阴市等地将承包激励机制引入修志过程,极大地调动修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加快全链条的修志进度。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二轮市县修志过程中,江苏在继承发展首轮“众手成志”的编纂模式外,积极推动“专家修志”,提高志书的科学性和学术品位,保障志书质量。其中,《南京简志》(2014年版)便是由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内部几位方志专家对之前志书修订而成,是“专家修志”的生动实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编纂志书的实践在中西部省份兴起,江苏虽然没有整部市县志书外包的先例,但是部分专业性篇章外包情况还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修志基础比较薄弱的县区,既可以减少方志机构的编纂压力,也可以有效提高志书质量。
四、两轮志书的结构与编体
志书结构就是按照科学性、体系化的要求,把各项内容安排到一定的位置,使全书成为排列有序、布局合理的有机整体。结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志书的质量。江苏两轮市、县(市、区)志从构成结构来看,一般是由志首图片、总述(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志、附录等5大部分构成,并且前有序言和凡例,后有编后记、编纂始末。二轮志书一般包含索引。
从志书篇目总量来看,两轮市、县(市、区)志有大编体、中编体、小编体三种体式。中小编体为编纂主流,特点是眉目清楚,条理分明,结构严谨,有利于突出地方特色和记述微观资料,尤其利于编纂任务的落实。江苏首轮设区市志,除《南京简志》外,均为小编体,一级类目平均设置62个;县(市、区)志以中小编体为主,县(市)志一级类目平均设置29个,区志一级类目平均设置23个。二轮设区市志,除《南京市志》外,均为小编体,一级类目平均设置46个,县(市、区)志以中小编体为主,县(市)志一级类目平均设置33个,区志一级类目平均设置30个。从趋势来看,设区市志一级类目总量“瘦身”比较明显,这主要得益于工业部类类目的减少,县(市、区)志一级类目总量则有所增加。
从篇目科学性来看,由于首轮修志主要记述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初的社会发展历程,社会生活相对单一,志书篇目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存在“千志一面”“重经济、轻人文”的问题。江苏二轮市县志的篇目结构建立在首轮志书实践总结的基础之上,总体来看,表现得更加科学和合理,各大部类总体比例更加平衡,并有所探索和创新。如首轮许多志书没有把“社会”当作一个必备部类,而二轮志书一般都设置“社会”部类,内容包括民族宗教、风俗语言、人民生活、民间集藏,有的志书还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人口、人物等也归入其中,成为二轮市县志中的一个新特点。从“政治”部类中的党政各卷来看,二轮志书中一般都已设置“重要决策”“施政纪要”等二级门类,而在首轮志书中则较少见到。
从篇目的时代特征来看,首轮市、县(市、区)志的记述断限一般都很长,时代特征不是很明显,受限于志书下限,对改革开放记述得并不是很全面。而二轮市、县(市、区)志记述时限内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就是改革开放,这条主线基本贯穿于所有志书编纂。二轮市县志书普遍设置“经济体制改革”“开发园区”“招商引资”“房地产业”“现代服务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反映改革开放的新篇章。又如党和政府在这个新时期强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二轮市县志书中增加许多关于“三农”、医疗改革和受教育面等与普通民众休戚相关的事物的记载。
从篇目地方特色来看,首轮市、县(市、区)志已经重视地方特色挖掘,但主要侧重当地地形地貌、自然风景、区位优势、标志性事物等方面。二轮市、县(市、区)志在继承首轮地方特色记述基础上,更加彰显地域经济特色(区位经济、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产品优势),更加突出地域文化特色(节庆文化、历史名人、民风民俗),往往采用“升格”“前置”“专记”等方法,将有地方特色的事物采用各种方式予以详细记载。
*本文是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地方志专项研究课题项目“江苏首轮、二轮市、县(市、区)志编纂比较研究及对三轮修志的思考与建议”(22SFZC-01)的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朱崇飞,江苏省方志馆信息技术部主任;黄静,江苏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市县指导处一级调研员;付阿敏,江苏省方志馆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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