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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2011年度向社会公布: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每条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报批,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地方志工作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由于我办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内容完善,渠道畅通,201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四、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与我办有关的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办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还不够。2012年,我办将采取三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一是按照最新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重点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我办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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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