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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2012年度向社会公布: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部门预算公开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每条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报批,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不出问题。结合内网新建的公文流转平台,使信息公开更加快捷顺畅。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地方志工作行政公文、部门预算、业务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四、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与我办有关的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办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我办2012年部门财政预算。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结合内网新建的公文流转平台,使信息公开时效性显著增强,但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还不够。2013年,我办将采取措施规范工作:一是按照最新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和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更加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公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