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纪念全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2006年6月10日
编者按: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更是一件意义非凡、影响深远的大事。全国政协委员舒乙先生为此在《人民日报》(2006年4月14日)上撰文指出:“中国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文化大国,目前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我们的经济和相关产品还不够发达,能够傲人和使外人肃然起敬的东西就是我们的文化遗产。文化已经成为在经济、政治之外的第三个支柱。所以我们必须统一认识,珍视我们的文化遗产,认真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此之前,我国已决定基本上不再批准建立什么日,‘文化遗产日’是个特例,来之不易。今年6月10日,我们将迎来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我们要像办每年的植树节那样,搞一个上下齐动手、家喻户晓的文化遗产日。通过这个节日,要让社会普遍知道将优秀文化传统保留下来的重要性。”
编修地方志也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她见证、传承历史,弘扬先进文化,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曲同工、同途同归,应是地方志工作者的责任。为此本期特设专栏,精选数篇文章,以兹纪念。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除了“有形”文化遗产,如文物、典籍等,还有大量的主要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下来、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面广且量大。
江苏地处黄海之滨、长江下游,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经历了多次民族人口的大迁移,黄河、长江、淮河诸多文化的碰撞、交汇和融合,使江苏的历史文化包容万象又具有鲜明个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据上个世纪80年代普查,全省收集民间文学资料2亿多字,民间音乐12800余首,收入江苏民歌集成的1399首,尤以苏南地区的吴歌和苏北里下河地区民歌影响最大,民歌《好一朵茉莉花》蜚声中外;民间舞蹈具有代表性的有70多个舞种,1600多个舞蹈作品;民间戏曲方面,昆曲、锡剧、扬剧、淮海剧、柳琴戏、丹剧等由江苏地区发源流传的主要剧种有10多个,扬州评话、苏州评弹更是妇孺皆知;传统民间手工技艺和工艺美术更是独具特色,云锦、刺绣、漆器、玉雕、手捏泥人、手工紫砂等工艺品闻名遐迩,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第一批和第二批名单中的昆曲艺术和古琴艺术,在我省也有着广泛的流传,且形成了独特的艺术派别,在全国有着重要的影响和独特的艺术魅力。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5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公约》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例如,古琴乐器本身是物质文化,而古琴的制作工艺、弹奏古琴的手法和技巧、口传心授的乐曲调式、传统记谱方式方法、演奏形式或仪式等综合在一起形成的文化的链接,是无形的非物质文化。老艺人做出了精美的木雕艺术作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但是,这位老艺人身怀绝技的手艺,从他口传心授的传承,到艺术构思和操作的手法技巧,雕刻过程中的行业规矩、信仰禁忌等等,都是人们难以看到和难以触摸到的,这就是“无形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文化生态发生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空间日渐狭窄,对其存在形态构成了程度不同的危害,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江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存和发展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
中华民族历史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良传统,从古代《诗经》的采集、整理、传承,到上世纪初兴起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的搜集、保存,它们与中华文明延续的灵魂――丰富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的关系,得以传承保留下来。上世纪50年代,我国政府组织文化工作者对部分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进行了记录调查,出版了《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等,使许多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抢救。我省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起步较早,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镇江就开展了区域性民间文化田野作业。1500多年前流传于丹徒的南朝乐府民歌《华山畿》,是我国古代民歌代表作之一,人称“小梁祝”,学术界有人认为它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雏形。家喻户晓的我国汉族地区四大民间传说之一《白蛇传》也和镇江有关。进入80年代以后,镇江更是加大了田野作业的力度,先后采录各类民间文学口头作品1600余万字,调查了刺绣、石雕、竹编、面塑、编织、瓷雕、泥塑、风筝等10多个门类的民间艺术,对属于耕作文化的打麦号子、秧歌、耥草号子、耕田嘞嘞、水车号子等进行了实地调查,拍摄了20余位民间艺术家和他们所从事的民间艺术的技艺流程和绝技,制作了民间女歌手孙阿英的专题片,对丹徒县南乡田歌进行了实地摄像,拍摄了《堆花团面塑》和《华山太平叫叫》资料专题片和茅山道教音乐资料专题片。镇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1979年,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工作,截止2004年底,298部省卷已全部完稿,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十大文艺集成志书”,同时编纂了《江苏省志・民俗志》、《江苏省志・文化艺术志》等大型志书,比较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记录了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抢救、发掘、整理和研究,不仅保存了大量珍贵的文化资源,也造就了一支有多方面学术积累的科研队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对传统工艺美术做出明确的标准规定,通过建立国家评定机构,保护了一大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命名了200余名“工艺美术大师”,江苏云锦、紫砂、剪纸、漆雕等众多工艺大师榜上有名。
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2001年5月我国的昆曲艺术名列第一批19个代表作名单之中,2003年11月我国的古琴艺术又名列第二批28个代表作名单之中,第三批我国评审申报的正式项目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并会同蒙古国作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的文本制作。2003年10月,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自始至终积极参与了《公约》制订工作的全部过程。2004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正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3年,文化部、财政部等联合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确定了40个“保护工程”国家级试点。同时,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财政厅等联合启动了省级抢救性保护试点,在口述传统、民间音乐、舞蹈、曲艺、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和民俗活动等多个领域,选定了13个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苏州市作为全国六个区域性的综合试点之一,加大力度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新方法、新经验,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制订保护政策和地方规章。2004年5月,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办法》,并以市政府第51号令发布,于2004年6月28日起正式实施,在此基础上,又着手制订《苏州市昆曲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苏州在全国还率先出台了关于古村落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计划在沿太湖地区和民间文化保存较为完整的古镇、古村落等地区建立若干文化生态保护区。昆山锦溪镇吸纳民间资本,先后建起了15家民间艺术博物馆。在苏绣重镇――镇湖镇,有8000绣娘从事绣品创作,镇上一条近两公里长的绣品街上汇集了200多家绣品店。这些绣娘和绣品店不仅传承和弘扬了苏绣技艺,也为当地带来了每年4亿多元的刺绣销售收入。苏州昆剧院引进境外资金,由海峡两岸合作推出两台昆曲经典名剧《长生殿》和青春版《牡丹亭》,在台湾、香港地区和北京、上海、南京等地演出并引起轰动。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家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在首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中,江苏认真评审推荐了吴歌、无锡手捏泥人、苏州桃花坞木板年画、南京云锦木机妆花手工织造工艺、扬州清曲、通州僮子戏等51个项目申报。
此外,全省积极保护、传承、发展地方特色文化,共推荐表彰了全国“民间艺术之乡”33个,总数列全国之首,评选命名了56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在此基础上,又拓展了创建“江苏省特色文化之乡、特色文化团体、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标兵”活动,使得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参与到民间艺术保护和发展中。2002年,在南京举办了首届“江苏・中国民间艺术节”,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民间艺术家参加了这次民间工艺、民歌、民乐、民舞的表演和展示以及民间文化保护的理论研讨活动。2005年,在南京博物院举办了第二届江苏省文物节,其中江苏绝技展更是让众多市民和观众了解了全省众多的民族民间艺术精华,众多民间艺术家的现场展演,更是让人们大开眼界。此外,全省各地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保护活动。连云港市举办了“海州五大宫调”现场采风演示会。南通举办了板鹞风筝艺术节、板鹞风筝展览。镇江举办了长三角地区“嘴上功夫”邀请赛,参赛代表表演了原生态的口述文学,在端午节举办了金山脚下话“白蛇”活动,结合民俗节日,组织当地民间故事大王、民间歌手,对民间故事“白蛇传”进行传唱。姜堰市政府近年来每年都举办规模盛大的溱潼会船节,“2005中国姜堰・溱潼会船节”办得气势恢宏,500多条船只、上万名会船选手云集十里溱湖水面,吸引了包括来自美国、加拿大、比利时、西班牙、日本、韩国及港台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十万名游客前来观看。
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抢救保护刻不容缓,且意义深远。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急剧改变,许多资源流失严重,一些传统技艺后继乏人,面临灭绝,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5月,《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提请省人大审议。省政府办公厅正在修改《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在今后的保护工作中,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投入下,在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下,大家都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保护好、传承好中华民族历史发展所留下的珍贵遗产,让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之花在新时代开放得更加绚烂夺目!
(责任编辑 尤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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