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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军事类目编纂亟待加强

2013-01-31    

       笔者从军23年,对军事可谓颇有感情。从事年鉴工作后,通过阅读有关年鉴资料和百余部年鉴的《军事》类目,感到年鉴中的《军事》类目的编纂是个薄弱环节。鉴于此考虑,笔者抛砖引玉,以引来真知灼见,共同提高年鉴《军事》类目的编辑质量。

一、类目的现状

       1.研究探讨较少,文字篇幅较小。查阅所有《年鉴工作与研究》(1991~1994)和《年鉴信息与研究》(1995~2001第二期)及《年鉴通讯》等年鉴刊物,未见有一篇关于探讨《军事》类目的文章。在各届全国城市年鉴和地(县)级年鉴研讨会的入选论文中,同样找不到有关探讨《军事》类目的文章。

       在综合年鉴中,《军事》类目的文字篇幅普遍较小。笔者从与镇江年鉴编辑部所交换的近百部2000年版的年鉴中,随机抽取10部年鉴,经研究发现,除长沙、珠海2部年鉴军事类目页面数和百分比超过类目平均数的一半以外,其余8部年鉴均少于平均数的一半;有5部年鉴少于平均数的1/3,有1部年鉴少于平均数的1/5。

       2.分目设置较乱,内容缺漏较多。10部年鉴中类目名称除1部为《地方军事》外,其余9部均为《军事》,较统一。但分目设置较乱,内容缺漏较多:

      《驻军》(指野战部队)分目有3部年鉴记述,7部年鉴未记述(其中1个城市没有驻军);《民兵预备役》分目中有兵役内容,由于狭义的民兵预备役概念(见下文)不包含兵役内容,分类欠妥;既设《武装警察》分目,又设《武警消防》分目,由于武警消防同样是武装警察,分类不当;既设《民兵预备役》分目,又设《学生军训》分目,由于学生军训属民兵预备役工作范畴,分类不当;《武警》或《武装警察》分目中,只有内卫武警内容,消防等其他武警的记述却在其他类目中,文题不相吻合;有解放军医院的9个城市中,3部年鉴在《卫生》类目中记述,其余6部年鉴缺漏;有军队院校的5个城市中,1部年鉴在《教育》类目中记述,1部年鉴在《驻军》类目中记述,其余3部年鉴缺漏;消防武警、边防武警也存在着全书缺漏问题。

      3.泄密现象存在,双拥共建难觅。如某年鉴一个条目是《舟桥第×××团全面建设上台阶》,条目内容中也有“舟桥团”字样,按保密规定这里不应是番号,而应是代号;又如有“师首长”和“代表师”等文字,这是部队的级别泄密,应该是“部队长”和“代表该部队”;再如“团长×××被总部评为廉洁自律先进个人”,这里也应该是“部队长……”。

      10部年鉴中有2部在《军事》类目中有《双拥共建》或《军民共建》分目,其余8部在《军事》类目均无双拥内容的分目。查阅这8部年鉴的目录、索引及其全书中的双拥内容,有的在《精神文明建设》类目中设《双拥共建》分目,有的在《社会生活》类目中设《双拥优抚》分目,有的在《总述》类目中设《双拥工作》分目;有的在《社会生活》类目《民政事业》分目中设条目,有的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目中对军民共建记述了一小节,还有2部年鉴整体缺漏。

二、加强的途径

        1.合理设置分目。《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民兵·预备役·兵役》、《军分区》等分目,虽然分目标题不同,但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同的。在这方面究竟设置什么分目最为合适,应根据人民武装、民兵役备役、兵役和军分区等概念而定。

       广义的人民武装是指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等武装组织;狭义的人民武装是指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群众性武装组织,其内容包括民兵、预备役、预备役部队、人民武装部、大中学生军训、全民国防教育、征兵、优抚、安置、战争动员等。广义的民兵预备役其内容与狭义的人民武装基本相同;狭义的民兵预备役则不包括征兵、优抚、安置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内容。广义的兵役包括现役和预备役,而狭义的兵役即为征兵。以上诸概念在年鉴中一般认定为狭义。军分区(省军区)是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的军事部门。警备区除军分区的职责外,还有守备和警卫任务。(本节内容参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新时期人武工作手册》和《人民武装辞典》)

      综上所述,年鉴《军事》类目中设置军分区、人民武装或民兵预备役分目都是可行的,但笔者认为最为适宜的还是军分区(省军区、警备区)。因为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容易引起歧义。

       笔者根据《军事》类目应记述内容的范围、编辑《军事》类目的实践,并参考近百部年鉴《军事》类目的设置情况,提出以下五个分目:

      1.驻军。是指海陆空野战部队,包括军队院校和解放军医院。2.军分区(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3.武装警察。中 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武警、边防武警、消防武警、特种武警、森林武警、警卫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组成,即通常所说的“八大警”。这里的前3类由武警和公安双重领导,后5类直属武警领导。年鉴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设置分目。4.人民防空。5.双拥工作。

       按照年鉴条块结合的编辑方法,以上五分法中,1中的军队院校也可在《教育》类目中记述,解放军医院也可在《卫生》类目中记述,但在《军事》类目中必须有参见。2、4、5是《军事》类目的主干,以在《军事》类目中记述为宜。3应根据情况设置,边防武警也可在《口岸》或《海关》类目中记述,消防武警也可在《政法》或《公安》类目中记述,但同样必须在《军事》类目中参见;内卫武警和其他武警都应在《军事》类目中记述。

       2.设置双拥分目。双拥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简称。双拥工作事关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增强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不少地方已形成“大双拥”,即参与主体的广覆盖,内容要求的宽领域,拥戴对象的双向性,实施操作的全过程,军地发展的良性互动。而且全国已有254个市(区)县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通过三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以后,全国创建双拥模范城的工作更是如火如茶。在军事类目中设置双拥工作分目,有利于体现军事类目的地方特色。没有设置驻军分目的年鉴,可以把驻军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建设、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等事件在拥政爱民方面中记述。

      3.补全缺漏内容。驻军、军队院校、解放军医院是年鉴缺漏较多的方面,应按照年鉴全面、系统、准确记述地情的原则。加以补全。武警种类记述不全的年鉴,也应补缺。一些分目记述偏少,分目内容不够全面、系统的年鉴,应补全有关内容。

      4.严守军事秘密。年鉴是分开发行的,年鉴中的《军事》类目必须杜绝泄密。所以,有关部队的编制、武装装备、番号、战备行动、国防潜力调查数据等都不可编入年鉴。年鉴编辑部在编审校对《军事》类目时,必须遵守军队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不能把握时,应与有关军事单位商榷后慎重定夺,防止一时疏忽造成泄密现象发生。

      为了提高年鉴《军事》类目的编辑质量和规范程度,有很多问题都需要年鉴界同仁共同探讨。通过探讨,扭转年鉴《军事》类目的薄弱状况,从而使全书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 徐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