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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搞好地方性综合年鉴为续修志书提供资料

2013-01-31    

        编纂地方性综合年鉴为续修各级地方志书提供资料服务,这是客观的需要,应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从我省方志系统编纂的已出版的市县综合年鉴的内容来看,已为续修志书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我们认为,采用编纂地方性综合年鉴为续修志书提供资料是减少人力、财力的浪费,促进方志、年鉴事业同步发展的最佳管理方式。笔者最近粗读了由我省方志系统编纂的《淮阴年鉴》和《金坛年鉴》,感到不论其体例设置、内容安排、实体记述,都为下届修志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淮阴年鉴》(1995)对全市及市区的社会和自然发展的现状记得很清楚,避免了本届修志部分省辖市全市范围有些资料不足的缺陷,还克服了本届修志有些志书不重视记述失误和教训的缺点。如在[土地资源]条目中记了“1994年末,全市有耕地826.88万亩,比同年年初的829.07万亩减少2.19万亩,如果连同当年未经批准减少的7.20万亩,则减少9.38万亩。非生产性占用情况仍然严重”。经济社会发展综述的《概况》记了:“淮阴市在经济发展较快,实力显著增强的同时,不可忽视的问题是,淮阴市的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的比重却在下降。例如:淮阴市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0年7.33%下降到1994年的5.6%,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0年的5.4%下降到1994年的4.9%。这说明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战略,加快发展苏北,是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的。”上述资料确实是下届修志必不可少的珍贵资料。《金坛年鉴》(1988—1993)翔实记述了《金坛县志》1987年下限之后六年全市各方面的综合内容。专门设了人物栏目,其中[新闻人物]目记了李岚清副总理等87个在世的金坛籍和在金坛工作的知名人士简介(并附黑白照片)。新闻人物表记了陈旺扣等392个由常州市政府表彰(含同级)以上的各类先进人物简况。[逝世人物]目写了许符实等8名知名人士传记。这些资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基本上已满足下届编修市志人物篇的需要,同时为编纂本届《江苏省志·人物志》补充了在1987年在《金坛县志》下限之后的人物资料。实践证明了著名方志学家黎锦熙先生在1938年撰写的《方志今议》一书中提出的:《固城年鉴》即编修县志的基础,它是县志的资料“长编”,“有此长篇,即县志之基已奠,须益以沿革考证,而损其繁琐录而已。年鉴之用仍须存于方志之中;规模即陈,续修亦易,且可逐年添附,无烦重举也,”确是颇有见地的正确论断。

        李铁映同志于1996年5月7日在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地方志书,综合年鉴,以统一机构,统一收集整理资料,统一编纂为好,可以发挥优势,节约人力、物力”。上述讲话,为编纂地方性综合年鉴,如何为续修各级地方志书提供资料服务,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方法。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编纂地方性综合年鉴要做到法制化。作为各级政府主修的,具有官方权威性的地方志书和地方性综合年鉴,虽在1985年国务院同意转发的中指组通过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作了规定,对指导本届修志和编鉴工作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很不完善,应遵照铁映同志“规范今后全国的修志工作,使之法制化、制度化”的指示,对编纂地方性综合年鉴的指导思想、体例结构、科学管理等内容,在今后国务院审批颁发的中国地方志工作条例中作更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官修的地方性综合年鉴(完全按市场经济的需求办的除外),原则上应由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方志办承担。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目前已由非方志系统办了官修的地方性综合年鉴,最起码应在一个统一的有权威的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也可以地方志和地方年鉴编纂委员会两个名称,一套班子。这样可以宏观上对政府主修的性质相近的修志编鉴两项工作统一规划,互通有无,既充分发挥年鉴时效性强的优势,又要兼顾作为政府公报和为续修志书提供翔实资料的目的。绝不能在同一地区(省、市、县、区)办两种官修的地方性综合年鉴。可把我省宜兴市志办提出的“每月写大事记,每年出版年鉴,按规定年份续修志书”和黑龙江省志办柳成栋提出的方志办坚持“每年搞年鉴,五年一综合,十五年一续志”的建议吸收到方志和年鉴工作条例中去。

        二是编纂地方性综合年鉴要做到规范化。作为官修的地方性综合年鉴为了和续修志书衔接,必须对业务工作作些统一的规定,以免增加今后修志的麻烦。首先,综合年鉴和方志的篇且设置、门类划分应力求在某段时间内的相对稳定性,要设修志需要的必设栏目、条目及表格。其次,要为续志提供反映特色和反映规律性的经验教训的典型资料。不能满足于部门提供的资料,还应有目的的组织专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质量较高的条目。再次,对年鉴资科要实行规范化的管理,由于年鉴受篇幅的限制。各部门上报的资料已作了删改取舍,但必须把黝资料归档分类保管,以待“五年一综合,十五年一续志”的参考。另外,建议年鉴增设一个补遗纠错栏目,对已出版的志书和年鉴的重大差错和遗漏作公开更正补充,这样既维护官方志鉴的权威性、严肃性,又保证续修志书资料的可靠性、科学性。

        三是编纂地方性综合年鉴要允许形式的多样化。由于各地经济、文化的条件千差万别,因此地方性综合年鉴的形式可多种模式并存,通过实践不断总结,逐步形成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年鉴模式。其一:综合年鉴的周期,各市、县(市、区)的第一册年鉴,可先编本届修志下限之后若干年内的年鉴,也可先编最近一年的年鉴,但要把所缺的几年的史料汇编成内部印发的合鉴资料。以后再逐年或逐届编印年鉴。省辖市和经济条件好的县(市),可每年编纂出版一册。经济条件较困难的地方,可在每年积累整理好年鉴资料的基础上。一届政府(五年)编纂出版一册。个别公开出版年鉴确有困难的县也可先编逐年内部印发的年鉴资料,待条件成熟时出版。有条件的省辖市下属区也可编纂周期不等的地方综合年鉴。其二:人鉴的内容,在保证政府公报和续志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照顾各种层次读者的需要。其三,经营管理方式不必强求一致,省辖市地方志系统的综合年鉴一般由方志办统一核算,也可以年鉴编辑部独立核算。总之形式可以多样,但都应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地方志(年鉴)编纂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为续修各级地方志书提供丰富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