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尽艰辛留佳作 精雕细刻创一流
今年5月25日,《南京通志》市政建设卷、公用事业卷顺利通过了市级终审,7月21日正式向市志办报出了最后修改的终审稿。这是《南京通志》各卷中首先通过终审的志稿。终审会上,《南京通志》编委会副主任秦学清同志指出:两卷的编写始终坚持高质量、快节奏,为我市通志各卷的编纂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成为通志的“样板工程”。
一
回顾三年来的编纂实践,我们感到尽管修志工作是一项不容易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事情,但我们从1997年3月起步,到2000年7月21日交出终审稿,每一天都感到是那么的充实、紧张。
(一)抓进度——实行计划管理,确保志稿分阶段完成。
将计划管理应用到编志这一“文化工程”,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尝试。三年来,我们在初稿编写、联审、终审等各个阶段,都始终坚持实行计划管理。计划中一类是为控制内容所需的,主要包括初稿编写计划,各基层单位及郊县资料收集计划,志稿联审、终审修改计划;另一类是为控制进度所需的,主要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每周工作计划,其中,每周工作计划由编志办掌握,局党委及局编委会主要控制年度和月度计划。例如,我们将1998年编志工作分为“缩写”、“续写”、“合成”三个阶段。将“缩写”任务下达到编志办;“续写”任务布置给各基层单位编写组;“合成”目标提前向全体编纂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二)抓质量——坚持通志体例要求,确保志稿“创优争先"目标全面实现。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我们在抓进度的同时,格外重视志稿的质量。初稿编写阶段,我们针对把握《通志》的体例、结构;写好综述、慨述、章下无题序;处理好《通志》编写中的各种关系,诸如《通志》与专业志的关系,行业与部门的关系,古与今的关系,纵与横的关系,实与虚的关系,重大事件记述中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文字与图表的关系,资料收集与选用的关系,等等,采取了多项措施,以确保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朱自强同志提出的“编志工作争先创优”目标。
首先,组织局志办人员认真学习市志办关于编纂《南京通志》所下发的一整套文件资料。要求编纂人员,联系编写实际,加深对通志体例及行文规范的理解;其次,虚心听取市志办领导及专家对我局编志工作的示范和指导,并邀请他们上门开办编写人员培训班;再次,走出去向兄弟省、市的编志同行请教,先后拜访了绍兴、宁波、苏州三个市的市政公用局及编志同行,使我们在编写志书初稿上“悟”到了一些“要领”。第四,按照市志办“三审定稿”的要求,每次审稿后,都坚持质量标准,仔细推敲,反复修改。初审阶段,坚持“局内三步走”:先请基层单位预审;再请机关处室、基层单位的“一把手”和有关专家参审;最后请局长办公会完成局内终审。联审阶段,分管局长带领局志办的主任、主编首先对局内会审的各类意见消化吸收,统一认识后才安排两位主编着手修改。联审会结束,局志编委会又及时与市志办联系,形成了指导终审稿修改的基本思路,并由局志办和基层单位两级编写人员逐条落实,修改完善形成终审稿。终审会结束后,尽管市志办领导及有关专家给志稿质量以较高评价,但我们仍然对照市志办提出的要求,再次组织志办人员统一思想认识,反复推敲斟酌,又花了两个月,进一步修改完善,才向市志办报出了上报稿。
联审会和终审会后,市志编委会分别以《历尽艰辛成佳卷 精雕细刻创一流》、《坚持高标准 讲究快节奏》为题,两次在《南京通志通讯》上,报道了我局率先通过联审、终审的消息。我们认为,这既是对我们编写进度的认可,也是对志稿质量的肯定。
(三)抓主体——加强编志办及编志网络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编志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编志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然而又是不容易被人“真正重视”的工作。为此,我们要求各单位的领导、联络员、主笔均要在搞好自身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对照市志办及局志编委会的工作要求,投入一定的精力,抓好编志工作,确保完成局党委下达的编写任务。同时要求局系统每个承编单位都要为编志工作提供固定的办公地点、经费,安排具体的人员从事资料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
在加强对局系统编志网络自身建设的同时,我们有意识地把编志工作的落脚点,放到了编志办。局分管编志工作的领导,经常与志办主任分析局系统的编志形势,听取志办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向他们部署阶段性的工作,要求他们在掌握面上动态的同时,加强志办自身建设。局志办先后有9位专职同志。他们既制定了工作职责,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如编志办职责、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主编(笔)职责、联络员职责,重大问题研究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例会制度、作息制度、请假制度、报销制度、印章使用制度等。内部既有分工,又能密切配合,工作氛围、效率、实绩,均受到上级领导好评。
二
总结三年多来的编纂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初步的经验。
首先,切实加强领导,是确保完成编纂任务的根本。
党委的工作虽然千头万绪,但修志工作同样被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三年多来,我局党委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解决编志工作所必备的设施条件。这次通志编纂任务下达到本局以后,由于原有的编纂人员有的年龄偏大,有的已调离编纂队伍,在落实人员的过程中,遇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局主要负责人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在局党委会研究编志工作时,首先确定了局编志办负责人的人选,并抽调聘请了4名老同志,分别担任两卷的主编和总联络员,组建了局编志办。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也相应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编志班子。人员确定以后,局主要负责人又亲自出面与基层单位领导打招呼,解决了编志人员办公地点及午餐问题,并安排分管局长和财务处长及时筹措资金,解决了编志经费,保障了编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把编志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我们从1998年起,把各单位的编志工作列入综合管理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为志稿的数量及质量两个方面,结果证明,考核这一手段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编志计划、编志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是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局长对编志工作身体力行、率先垂范。1997年8月,在编志工作刚起步时,朱自强局长首先提出了“创一流、出精品、留痕迹”的原则要求;进入“三审定稿”阶段后,又提出了“城建系统名列前茅,全市进入第十名”的量化要求,并指出:“成稿容易改稿难”,要求全体编纂人员坚持质量标准,克服厌倦情绪,真正做到“众志成城出志书、精雕细刻留佳作”,同时以一名文字工作者的身份,谈了如何修改志稿的艰难性、复杂性。分管局长周杰同志,更是身体力行,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从篇目设置到资料收集,从文字图表到彩照安排,无不独具匠心,勇挑重担。此外,党委副书记陈秀芳、副局长王光凡、陈雷等局领导也都非常关心编志工作,关心编志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其次,系统各有关处室、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是编纂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本保证。
局机关各处室,特别是市政、公用、财务、经管、科教、法规处及办公室对修志工作都十分重视和支持。局系统的客运交通管理处、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管理处、市政设计研究院、路灯管理处、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自来水总公司、供节水管理处、燃气管理处、市政建设处、液化气公司、市政管理处、煤气总公司等单位,从领导到编写人员、联络员都为编志工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只要上级有布置,他们都能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市政设计研究院、自来水总公司、中北集团股份公司和公交总公司等单位,专门抽调人员,返聘熟悉本单位、本行业业务的专业人员,设置了专职编志机构,配合局志办做好编写工作。煤气总公司、液化石油气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管理处、排水管理处等单位,虽然没有设置专职机构,但都指定了本单位责任心较强,文字水平较高的人员兼任本单位的主笔。市政工程管理处主笔唐祖萍担任技术科长,工作头绪多,为了完成编志任务,她发挥优势,组织全科人员利用行政工作网络,到栖霞大道指挥部等现场,较好地完成了志稿中道路、桥梁等内容的补充资料的收集工作。市政建设处、城建职工中专校等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主笔两副挑子一肩挑,工作富有成效。篇目拟定阶段,为了仔细推敲城市燃气章节目的设置,煤气总公司的周小云总经理下班后还召集联络员和主笔一起认真商量,深入探讨。市政业务处为编志专门拟文,调查摸清城市道路等级分类的情况。志稿联审以后,为了提高图、表、照的质量,排水管理处的俞润辉同志多次到电脑室和专业人员一道,研究“城市排水图”的制作;路灯管理处的郭绍华同志,受处办的委托,用自己的电脑设备,精心制作了“城市路灯组合照”,冒雨送到终审会的现场。
再次,两卷志稿的成功编纂,也得益于市志办的悉心指导和两卷丛书的帮助。
市志办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局承编的两卷志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1997年编纂工作刚起步时,围绕着编目的设置,市志办领导及市志编委会的分工编委,三次到我局听取汇报,共同研究篇目设置方案。1998年4、5、6几个月,为解决纂写概述和章下序的难题,市志办领导及专家们又多次和我们一起写样稿、找规律;初稿试写阶段,市志办编研处领导了解到志稿中“车辆”一目写得比较精练,就适时地在区志会议上就该目的编写方法进行了推广;志稿初审、联审、终审的评审会前后,市志办编研处的领导和联络员,都要花费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指导我们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及修改、完善工作。特别使我们感动的是,当我们收集五县资料遇到困难时,市志办领导及时出面,召集五县志办主任,布置解决郊县客运资料搜集问题。
编纂两卷通志稿是在以往修编专业志基础上进行的。1995年,我局前任分管领导、志办主任和编写人员历经数年编辑出版了南京市志丛书《市政建设志》和《公用事业志》,为我们锻炼了队伍,积累了资料,提供了经验。
(责任编辑 缪小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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