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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志书选材要领与条目撰写规范

2024-07-04    俞富江

乡镇志书是记载乡镇区域范围内自然和社会诸方面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具有资料权威、功能齐全等突出特点,对保存乡镇资料、传承乡土文化、服务当代、垂鉴后世具有独特作用。自从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印发以来,很多地方乡镇修志工作开始展开。目前,从已经出版的乡镇志书结构体式来看,大多采用章节条目结合体。志书内容的基本组成分为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其表述形式有总述、大事记、条目、表格、图片、文献等,其中条目是表述内容最直接、最基本的。从虚实的角度看,篇、章、节为“务虚”,条目则更为务实,是志书内容记述的基本单元。如果将篇、章、节视为志书的“骨骼”,那么条目就是志书的“血肉”。条目是志书的主体、实体部分,是对一定时期内一个独立主题下信息资料的完整记述,是志书反映事实的基本手段和重要表现形式。因此,条目的撰写就成为决定志书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目前乡镇志编纂存在的六个问题

近年来,乡镇修志工作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展开,从出版志书的质量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从20多年的地方志工作经历、特别是近年来参与的乡镇志书编纂工作实践中总结,当下最普遍的问题在于题材选择和条目撰写规范两个方面。

(一)选材角度偏离。有些志书条目没有从本部门、本单位一个时期内发生的大事、要事、特事、新事来选题,而是选择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无关的题材。如某镇经发中心选取法制宣传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题材立为条目,文化站则选取夜间巡查、安全检查方面的题材立为条目,从而造成部门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与条目选材范围不相符。

(二)无题小序空泛。部分乡镇志书中无题小序基本是千篇一律的套话,资料信息点少,既累赘又占篇幅。如:“××××年以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这样的无题小序,基本上是从单位的工作总结上照抄下来的,既反映不了一个时期内某个领域的发展变化情况,也突出不了其主要特点,更不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与志书无题小序要求背道而驰。

(三)叙事详略不当。有的乡镇志书条目竖写没有掌握好要领,主要表现在重点不突出,详略不得当,以至于用大量文字过多地谈过程、谈体会、谈经验,却对志书记述重点的基本事实、事件结果着墨较少,喧宾夺主、削弱主题。有的条目则对一些事物发展变化过程需详记的内容一笔带过,或者挖掘深度不够,而在追溯前期工作或交代其他背景资料时却记述过细,主次不分地一味堆砌资料,缺乏筛选和归纳总结。

(四)内容颠倒不全。条目内容表述的语句顺序或段落次序颠倒,不符合志书条目表述要求。有些志书专题性条目记述某一件事,先记述事件的结果,再记述事件的产生、过程,或者先记述事件的过程、结果,再记述事件的产生。有的志书条目记述要素不全,信息价值不大。如“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执法检查组到司法所督查”,记述12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执法检查组到司法所督查。时间、地点、内容都有,缺少督查过程、结果。

(五)文字不够精练。有的志书资料很丰富,就是“赘字”太多,以致其质量下降。“赘字”即多余的文字和内容,表现为:面面俱到,不抓重点;重复资料,罗列过程;禁用的形容词、修饰词、副词俯拾皆是。有的条目对“大概”“基本”“可能”等模糊性词语和假设性词语不加慎用,出现诸如“基本都得到解决”等此类矛盾语句。

(六)数据没可比性。有的志书表格存在基本数据指标项不全、重要数据资料年份间不连贯的问题,导致数据横向或纵向无法比较。有的志书在无题小序与章节详述之间、文字与表格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复或相关数据矛盾的问题。其原因有的是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前后不一致,有的是数据来源渠道不一,造成数据不具备可比性,由此造成志书的史料价值及参考利用价值不高。

二、掌握选材的五字要领

志书的选材,是决定志书质量的源头。而志书撰稿人员和编辑目前存在一个通病就是,对志书的关注点更多地集中于“编”,而忽略了采访、征集、约稿、组稿这些环节。

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是全面记载一个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志书所载资料的下限距离其完成定稿的时间越短,且志书的下限尽量后延,就会使志书所载资料更具现实价值。志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存史,而且要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为现实服务,成为反映时代的一面镜子,观察社会的一个窗口。总的来说,在志书选材时要把握好 “全、大、要、特、新”这五个字,精心收集好这五大类资料。

“全”:指重要的客观事实不应该被遗漏,收入志书的资料必须完整齐全。这个“全”体现在条目记述的“面”和“线”上,即一方面选题视野要开阔,内容辐射面要广,搜集材料要全,能系统反映各个层面的情况;另一方面对事业发展的脉络,要详细记载,不缺不漏,从而彰明因果、揭示规律。

“大”:指条目选材要围绕一个时期内的中心工作,选择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工程,以及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或举措等。这就要求志书编辑必须增强存史意识和甄别能力,透过表象,捕捉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重要资料价值的题材,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志书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

“要”:指一个时期内的主要和重点工作。值得志书记述的事物有很多,但绝对不可能事无巨细、照单全收,必须精选资料。因此,志书条目内容精选就要突出一个“要”字,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及采取的重大举措、重要的数据,以及发生的主要变化,做到抓住关键重点,淡化一般,高度浓缩。

“特”:指的是具有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的事情。“人无我有,人有我多,人多我优,人优我精”,彰显鲜明的地方特色是避免“千志一面”的立身之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平衡的,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是志书编辑需要抓住的特点,来反映所在区域一个时期内的工作亮点。

“新”:指一定时期内涌现的新事物、新成果、新经验、新问题,以及获得的奖励、荣誉等。志书是信息传递的工具,反映的是比较长一段历史时期的积淀,更多地关注民生,拉近与社会普通群体的距离,不断关注新的热点问题,不断发现新情况、新视角、新特点,从而为领导决策、采取新的举措服务。

掌握上述选材的五字要领,最为关键的是要处理好“全”与“要”“特”三者之间的关系,力求做到记述全面与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有机统一。如果说,编修志书要有一个高的起点和质量要求,进而提高其科学性并向社会的实际需求靠拢的话,在记述内容上抓重点、抓特色是一个很重要的突破口,是提高志书生命力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三、规范条目编写的三条途径

条目是乡镇志书这个系统工程中的基本结构,并且依其自身属性保持着相对的完整性,每一条目都是一个充满崭新特点、极具魅力的信息载体,记述事物,首尾具备,内容完整。同时,条目与条目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共同构成完整有机的志书主体。

条目主要由标题和正文组成,撰写规范的志书条目,可以从条目的规范、记述方式的规范、撰写内容的规范等三个方面着手:

(一)志书条目的规范。志书条目的撰写有严格的标准加以规范,条目的质量对志书的整体质量有较大的影响。条目的撰写规范是:标题准确、要素齐全、语言简洁、体现特色。目前,乡镇志书编纂任务一般分解至章节,各撰稿单位对条目的设置拥有决定权,即某一节下设哪些条目、每个条目记述什么内容完全由撰稿人员决定。可是,一些撰稿人员对志书稿件撰写不熟悉,造成上报的材料及条目撰写不符合要求,要素不齐全、记述不完整,该记的内容没有记,大事要事一漏再漏;不该记的内容乱记,芝麻大点小事一记再记。所以,规范条目记述的内容就显得十分重要。条目的标题要精练概括、涵盖内容;条目的内容要有系统性、完整性,要将基本情况、相关数据、取得成果交代清楚。

另外,必须使用规范的全称和简称。一个单位的全称,要以批准该机关(单位)成立的文件所核定的名称为准;一个单位的简称,一般由其上级机关(单位)来规定,不可随意简化。而且规范性简称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先用全称形式,第二次出现时直接用简称。但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称,比如“中国共产党××镇委员会”被简称为“中共××镇委员会”,其中前半部分使用的是简称,后半部分使用的是全称,繁简夹杂,不合规范。还有像“中共××乡党委”之类的简称,其中的“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简称,后面再添加“党”字,叠床架屋,也不符合规范。专业术语使用也要规范。志书稿件中有的系统内使用的专业术语不做任何注释,让读者看不明白,如“先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应采用括注、页下注的形式加以注释。

(二)记述方式的规范。志书条目承担对某一类事物信息进行记述的任务,它以事物发展变化为基础,反映事物的发展状况、特点。志书行文采用规范语体文记述。语体文即现代汉语文,使用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其语言要求准确、朴实、简练、流畅,既不同于工作报告,又有别于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也不能议论、拟人、比喻、抒情,这是由其资料性文献的性质所决定的。行文一律使用第三人称,避免出现如我镇、我乡、我所等称谓,必须统一规范为××镇(乡)、××所等。作为乡镇志书,全面挖掘、整理基层乡土资料,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体系,广泛搜集,认真梳理,紧紧围绕乡镇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织碰撞两条主线,吃透历史,突出特色,记述当地自然人文、经济社会、乡风民俗等方面社会大众所关心的信息,本质在于提供真实准确的历史资料,要求其不但事实要客观、数据要精确,而且用词造句要准确,这样才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准确的记述要把握词语的合适度,切忌用空话浮词、以偏概全,切忌用宣传与广告色彩的语言,更不能有不通用的省略语。同时应注意语句通顺、条理清晰,尽量减少错别字,使用标点符号要准确。志书稿件撰写中,要用新版的国标2011《标点符号用法》。对重大事件的记述要交代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力求做到要素齐全、准确无误。尤其是作为直接显示客观事物本质特征的数据,使用准确可靠,更能增强可信度,提高志书的质量。反之,就会大大降低志书的利用价值和存史价值,严重影响志书资料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因此,一方面志书数据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客观,并有一定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另一方面必须加强数据表示的规范性,包括具体数据尽可能地使用准确数字,少用概数,确数要采用国际单位制,力求避免“约”“余”“多”“左右”“上下”等约数、修饰词的连用。

(三)撰写内容的规范。任何一部志书,厚重的内容是其灵魂,也是其存史资政价值的体现。要明确撰编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打造高质量志书。志书条目一般分为概述性条目、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其中绝大部分条目是综合性条目,撰写要讲究规范。乡镇志书主要依靠党委、政府下属单位供稿,各单位给志书编辑部提供志稿的内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综合性条目,其要素内容的规范性表述十分重要。因此,志书编辑部可以根据各撰稿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供稿内容,在坚持修志为用的前提下,筛选出具有综合内容的规范模板,供撰稿人员撰写时参考。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志书组稿工作效率,还有利于保证志书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促进撰稿人员规范供稿。同时,志书内容中一些重要数据也可列表反映,表格的内容相对综合,以保证志书数据资料的连续性、可比性。

志书专题性条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选材标准符合要事、新事、特事的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增强内容记述的广度和深度。其选材标准应为:一个时期内取得实效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建设;一个时期内发生的重大社会事件与自然灾害;一个时期内举办的重大活动等。撰写时,要注重资料性、信息性、可读性,条目的记述必须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发展、结果六个要素,时间必须准确,地点必须确实,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一定要叙述清楚,给人以完整、清晰的印象,以保持条目内容的价值性、独立性和完整性。专题性条目标题一般在12个字以内,条目内容800字以内。从条目标题到内容,多用实词,不用形容词、副词等,多用动宾结构的陈述句,避免内容空洞,赘字连篇,句型松散,逻辑混乱。

综上所述,乡镇志书条目是志书的主体和核心,编纂好志书就必须撰写好条目,而要撰写好条目就必须把握住条目的选材和撰写规范。如此撰写志书条目就能达到综合提炼、短小精悍的最优结果,志书质量就会达到上乘。

(作者简介:俞富江,原浙江省桐乡市史志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