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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园林志编纂研究

2025-11-06    

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编地方志书对园林内容的编撰一方面继承旧方志的编纂方式,另一方面随着园林与绿化被赋予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内涵,园林志纂修也呈现出新面貌。通过梳理园林志发展历程,对比分析综合志书中的园林志分志、独立的园林专业志以及园林部门志3种类型园林新志,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园林志编修概况与编纂特点,并在第三轮修志准备之际,结合当前文旅融合发展的大环境,从组织队伍、编纂特色、内容详略、续修情况4个角度对新一轮修志中园林志的编纂提出思考。


关键词:园林志  专业志  新志编纂  修志思考


中国古典园林历史悠久,以其精湛的建筑结构、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独特的东方美学范式,被称为“世界园林之母”(China,mother of gardens)。现通常认为我国古代园林始于殷周时期皇家修建的“台”“苑”“囿”等,而私家园林是西汉时期发展兴盛起来的。“园林”一词,最早见于西晋以后的诗词中,如张翰《杂诗》:“暮春和气应,白日照园林。”明代计成的造园理论专著《园冶》多次提及“园林”,之后许多造园专著题名都沿用“园林”一词。现代园林的发展包含传统园林、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大地景观规划3个层次,并形成以生态园林、城市系统绿地、风景园林设计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现代园林发展的大园林理论。


地方志中园林内容的记述由来已久,园林内容书写也伴随着方志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在两轮修志工作中,全国各地编修了数量可观的现代园林志书,但方志界对园林志书流变、体例与编纂的相关研究却屈指可数。本文拟通过梳理历代方志对园林相关内容的编纂历程,勾画出园林志历史发展脉络,在此基础上探索新时期园林志的编纂特点与方法,以期在第三轮修志工作开展之际,为园林志的编纂建言献计。


一  园林志的编纂缘起


古代园林的最早形态包括台、苑、囿、园、圃、榭等,地方文献中最早对园林的记录可以追溯到《越绝书》中对姑胥台的描述。宋元时期开始出现专门记载园林内容的篇目,并根据兴废情况置于建置、古迹卷目之下。例如,景定《建康志》将园苑与亭轩、台观等并列,设置于《城阙卷》下。现存最早设立专门门类记载园林内容的是范成大的《吴郡志》,是志首先将华池、林园等宫榭亭台的历史遗迹列入《古迹卷》,其后设置《园庭卷》,记载晋代辟疆园、唐代褚家林亭、任晦园池、沧浪园等时存园林池苑的地理位置、建置时间、归属何氏、建筑美景以及诗词游记内容。


明清时期筑园之风盛行,《万历野获编·京师园庭》中记载:“都下园亭相望,然多出戚畹勋臣以及中贵,大抵气象轩豁。”此时一些方志中,园林内容开始形成独立卷目。例如,洪武《苏州府志》第7卷《园地》,卷下记载府、县园林建筑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园林”一词作为方志篇目名称最早出现于崇祯《松江府志》,其《园林卷》位于《第宅卷》之后。康熙《苏州府志》也单独设立《园林卷》。至民国时期,园林内容又归入名胜古迹卷下,例如民国《江苏省地志》以“名胜古迹”为目,记载省内各地园林建置情况。新中国两轮修志中,该地区也参考这种编纂方式,例如第一轮方志编纂时,《江苏省志》单独编纂出版第39卷《风景园林志》;苏州市第一轮修志设立《园林名胜卷》,后第二轮续志时将该卷改为《园林》《风景名胜》两卷。


专门记载园林的著述最早见北宋李格非《洛阳名园记》,是书分记19处名园的历史、规模、亭榭、河湖、地势及园中陈设、花鸟虫鱼、考古文物、书画等。古代园林专志以清赵之壁《平山堂图志》编纂体例最为完备,志书分宸翰、图、名胜、艺文、杂识五门,共10卷。据其凡例记载,是志仿照唐宋图经,左图右书,以山水为经,以平山堂左右祠寺及园亭名胜为纬,记载扬州平山堂及其周边园林胜景沿革、旧闻等。最早以园林志命名的是清代《娄东园林志》,其后有童寯的《江南园林志》,是书从建筑角度入手,文字部分分造园、假山、沿革、现状、杂识5篇,附园考、图版百余幅。这两部著作立意于建筑研究,虽与现代园林志书存在一定差异,却也开创了编纂园林专志的先河。


总体来看,旧方志编纂时将现代意义上的园林分割为园、亭、池、榭、宅、圃等多个部分,各具内涵,有园亭、园庭、园池、园林等不同篇目名称,记叙在舆地志、建置志或古迹志之下,有关园林的诗文则放置艺文卷下,内容分散。在园林文化发展繁荣的地方,园林作为地方特色会被单独列为一卷。但即便其在地方志中地位不断提升,就编纂内容特点而言,从宋元至民国却并未有太大变化,体裁单一,以志体为主,且内容记载较为简单,主要是围绕园林的历史与景物介绍,篇幅较短。清代私人编纂的园林专志相较于地方志书,体裁运用更加丰富,综合使用志、图、记等编纂方式,增加艺文、园艺等部分,内容上更加全面,初步显示出现代方志中园林内容的编纂雏形。历代旧志中园林部分的编纂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后来新方志编纂产生影响。


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园林志的编修概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园林与城市绿化被赋予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内涵。1959年3月27日《人民日报》登载的《向大地园林化前进》明确提出“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号召。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可以说,中国现代园林一方面作为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寄托着中国人对山水的依恋与情怀,另一方面也体现着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园林内容注定会在地方志编纂中占有重要地位,并且随着园林事业内涵的丰富,新时期园林志编纂方式也在不断摸索中呈现出新面貌。


从当前已经出版的志书来看,园林志编纂成果分为综合志书中的园林分志和专业园林志书两类。


(一)综合志书中的园林分志


综合志书中还有部分关于园林内容的记载,相较园林分志来说记载较为分散。在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推动下,大部分省、直辖市(如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等)在第一轮修志时,于城乡(市)建设志中设置“园林绿化”章节,记载内容主要包括古代园林、现代公园;道路、生产等绿化;盆栽、苗圃;园林管理4个方面。第二轮修志时,大部分省级、市级志书将城乡建设志从经济部类抽出,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一起作为地区基本环境的一部分并前置,园林绿化仍作为城乡建设志中的重要章节,记载内容上变化不大。此外,一些志书继承旧方志园林编纂思想,将园林内容记载在名胜、古迹下,例如《常熟市志》三十七编“历史文化遗存”第八章为“园林胜迹”。也有志书将园林置于旅游部分下,如《云南省志·旅游志》第六至七章“旅游景区景点”下记载各区域内的风景园林。


受志书体量所限,第一轮修志期间编修的独立的园林分志本文探讨的综合志书中的园林志主要是指一些园林资源丰富的地方,在志书编纂时单设的一卷(册)园林志分志,通常独立成书,拥有完整的序、凡例、大事记、附录等志书体裁结构。并不多,全国共出版8种,数量较少(具体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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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修志期间出版的省级园林分志有《重庆市志·风景园林志(1986—2005)》(上下卷)和《北京志·园林绿化志(1991—2010)》两部续修志书,以及一部通志——《天津市志·园林志》。江苏省第二轮修志将园林内容分为古典园林、公园、园林城市创建与园艺博览会、风景名胜、花木盆景五章,归入《城乡建设志》中,不再单设园林分志。重庆市在第一轮修志时将《园林绿化志》作为《重庆市志》第7册城市建设部类的组成部分,下限修至1985年,第二轮修志时将其单独成书,从1986年开始续修。


(二)园林专志


两轮修志期间编修的园林专志以市级为主,省级专志出版的不多,仅有《上海园林志》《上海名园志》《重庆市园林绿化志》3部。目前,《浙江园林志》的编纂工作也在推进中。第一轮修志期间出版的市级园林专志有《徐州园林志(1988)》《昆明园林志》《保定市园林志》《福州市园林绿化志》等,数量较多,遍及全国各个省市。第二轮修志时全国各地也编修了大量园林专志,例如苏州市,从2013年起出版“苏州园林风景绿化志丛书”,包括《苏州园林风景志》《网师园志》《环秀山庄志·五峰园志》《沧浪亭志》《狮子林志》《艺圃志》《耦园志》《怡园志》等共17册。此外,还有《平顶山市园林志(1957—2013)》《襄樊园林志(1981—2005)》《德州园林志(1956—2013)》等。总体上看,第二轮修志期间园林专志编纂成果依然十分丰硕。


另外,园林专志中还有以单个园林为对象的部门志,两轮修志期间编纂出版的数量也较为可观,尤其以北京市与江苏省两地为盛。第二轮修志期间两地根据各自辖区内丰富的园林资源修纂了大量园林专志。北京市在《北京志·世界文化遗产卷》下编纂《颐和园志》《天坛志》两部分志。此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又组织编写北京市十大公园系列志书,于2000年左右陆续出版。江南地区因具有地理、气候等自然优势,自古以来园林文化盛行,江苏省除出版前文提及的“苏州园林风景绿化志丛书”外,还有扬州市的《何园志》等。其他省份零星有园林志书出版,如上海市的《上海方塔园志》《秋霞圃志》《秋霞圃志(重修本)》等。


当代园林事业内涵的丰富,使得志书中园林内容记载更加全面,首先反映为志书名称的变化,新出现的有“园林绿化志”“风景园林志”等;其次,志书编纂体裁更加完善,新中国园林志在先进方志编纂理念的指导下,综合运用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方式,志书编撰质量更佳。虽有差别,但现代园林志也不是完全脱离旧志书的,例如,在篇目名称上,古代志书中,皇家园林通常记为“苑”“囿”,私家园林则记为“园亭”“宅院”等,《北京志·市政卷·园林绿化志》在对古典园林分类时,小节沿用“皇家宫苑”“宅园”名称。此外,现代综合志书中,园林内容依然会被一些志书归入名胜古迹中。


三  新中国园林志编修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的园林志书,名称上虽有园林志、园林绿化志、风景园林志等差异,但其内容差别不大,大多围绕古今园林(公园)、城市绿化的历史兴变展开编纂。园林志类型包括综合志书的分志、园林专业志,以及围绕单一园林编纂的部门志3种。这3种类型园林志编纂也各具特色。其中《江苏省志·风景园林志》是省级志书中编修较为完善的园林分志;《上海园林志》是上海市专志系列丛书之一,体现了专业志的编修特点;陶然亭公园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以陶然亭为中心而规划修建的现代城市园林,也是北京市最早修建的现代园林,《陶然亭公园志》是专门记载陶然亭公园的部门志。下文以这3部志书为典型案例进行主要论述,并兼及其他地区的园林志书,在编纂地区与志书类型视角下,综合分析3类志书编纂的体例结构特征,探究这3类志书之间的联系与差异(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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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编纂方式上来看,《江苏省志·风景园林志》是在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江苏省建委专业志编纂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内各市、县提供资料的基础上编纂完成的。其编委会由风景园林设计专家以及大专院校和园林系统的工作人员组成,志书的每个部分由个人撰写。《上海园林志》编纂委员会主要由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组建,园林系统中各单位在职及部分退休的工作人员组成修志队伍,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建设系统地方志指导小组、上海市地方志专家三方提供支持与帮助,通过查阅档案、检索史籍、发函征询、调查采访、专题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志书编纂资料。此外,在编纂《上海园林志》期间,编纂委员会还抽出人力完成《上海通志》《上海人民政府志》《上海市改革系列丛书》等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初稿撰写。《陶然亭公园志》在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与园林局公园志编审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陶然亭公园管理部门组成编纂委员会,从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园林系统收集文字、图片、照片、字画等资料,完成志书编纂。可见,3类园林志的编纂小组成员大多由园林工作者组成,包括各园林单位人员、高校学者、社会专家等,在地方志办公室与地方建委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志书,志书的资料也主要是来自档案卷宗与历史记载。对于园林专志来说,资料收集主要围绕原始资料或一次文献展开,工作更为繁琐细致,有些园林志编委会在承担专业志编纂的同时还需参与综合志书中园林部分的撰写。


其次,从体例上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的园林志书都遵循分门别类、横排竖写、诸体并用的原则,由序、凡例、概述、目录、大事记、正文、附录、后记组成,布局基本完整,但不同类型之间也存在一些差别。一则,第一轮编修的园林分志通常不设置独立的凡例、大事记,部分会附录大事年表和大事辑要来代替。例如《江苏省志·风景园林志》在序和凡例上沿用《江苏省志》的规定,卷首不设置大事记,于附录中设大事年表。此外,像1995年10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编印《北京园林绿化志》(征求意见稿),1998年根据《关于〈北京志〉各分志及区县志审查验收的暂行规定》对《北京园林绿化志》进行修改,并收入《北京志·市政卷》中。作为分志,《北京志·市政卷·园林绿化志》将《北京园林绿化志·序》改为《前言》;删除8条《北京园林绿化志·凡例》,改为《北京志·凡例》18条;志首增加《北京志》篇目,卷尾增加附录、附记、索引。以《上海园林志》《陶然亭公园志》为代表的专志则设计了针对该志书的凡例,并撰写园林事业大事记。二则篇目结构设置上,园林分志与专志通常使用章节体,《江苏省志·风景园林志》按照章节体的篇目记述方式,目录分章、节二级展现。《上海园林志》目录中设置编、章、节三级展现方式。园林部门志则比较灵活,《陶然亭公园志》篇目结构上将条目体与章节体相结合,以节为类,统领下设各条目。另外,像《上海方塔园志》采用条目体,全书设园林建设、景区资源、历史遗迹、人物典故等10卷,卷下平列子目。从篇目内容来看,3类园林志书记载内容差别不大,主要围绕古代园林、现代公园、绿化建设、风景名胜、花木苗圃、科技教育、古今艺文与管理规划几个方面展开,但园林专志通常比分志另外多一章“人物”,记录对园林、绿化建设作出贡献的人物。除上述两部专志外,《福州市园林绿化志》也设置了“人物”章节。而园林分志或用附录的形式记载园林系统中优秀人物、劳动模范,或是不设此项。例如,《北京志·市政卷·园林绿化志》附录中有“1991—1995年北京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人名单”“1991—1995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而《青岛市志·园林绿化志》《兰州市志·园林绿化志》则不记载人物。


最后,在编纂方法上,3类志书都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等体裁。例如在总述(概述)的编纂上,都追溯该地园林古迹的发端,记载园林建设的历史演变历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园林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大发展史实,但综合志书中的园林分志与园林专志对体裁利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园林作为风景名胜,通常以中式古典构建吸引游人,园林志编纂对图片的作用也必然十分重视。在图照设置上,园林分志与园林专志存在一定差异,通常专志对图照的使用更丰富。《江苏省志·风景园林志》卷首收录32页彩图,展示了省内著名园林的亭台建筑、山石湖池、花木盆艺,正文部分则并未插图。园林专志编纂不仅卷前设置彩图,卷中也会随志文的内容相应插入图片。例如,《上海园林志》在第一章记录复兴公园时,插入复兴公园1914年、1920年的历史照片;1994年复兴公园地图;并另外将公园、绿化与苗圃的照片集中放置于正文相应记载章节。第二轮修志也是同样,《天津市志·园林志》同样是将图照集中放置于卷首,正文部分偶有插图,但数量极少,而2016年出版的《徐州园林志》以及2019年的《扬州园林志》两部志书均随文附有大量精美插图。


四  第三轮园林志编纂的思考


目前,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成功落下帷幕,其中省级单位北京市、天津市先后续修了园林绿化分志,全国市级行政单位编修了大量园林(绿化)专志,成果丰硕。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较为成熟、独特的园林志编纂方式,能够真实反映出当代中国各地园林事业的历史与发展现状。随着时代的发展,园林事业也逐渐呈现出新面貌。考虑到目前还没有专业的园林志编纂论著,下面笔者结合过去40年间3类园林志编纂实践,提出对未来园林志编纂的思考。


首先,关于园林志编纂的组织工作。从上述选取的3类园林志编纂过程可以看出,当前园林志编委会主要由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园林系统退休人员、高校老师、相关专家学者、地方志办公室修志人员,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组成,修志机构大多是临时设立,由此带来修志人员不稳定以及修志周期较长的问题。多数园林志修志期间都经历过停顿状态,例如,《南京园林志》1989年成立编委会,1991年编写班子解散,志书编纂随之陷入停顿,1993年重新组建修志班子,1997年12月完成终审后付梓,历时9年才出版。关于志书编纂主体,齐家璐曾提出志书编纂模式应由各个部门编写专业志或分志,改为各个部门提供资料,修志人员自己来撰写志稿,这是考虑到志书编修的可持续性与专业性。经过两轮修志实践,各地方志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该总结园林志编修经验,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利用自身具备的专业素养编纂园林志书。这样不仅有利于缩短志书编纂周期,也可以在确保志书科学性、专业性的同时提高志书编纂质量。


其次,关于园林志的编纂特点、地方特色与时代特征。这是从篇目设计、体裁运用以及载体数字化上对园林志的编纂提出要求。《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地方志篇目设置应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形式不强求一律。以园林专志为例,当前园林专志的篇目设计都遵循古代园林、现代公园、城市绿化、花木苗圃、教育科学、管理规划、艺文、人物8个篇章次序展开,专业特点虽得到凸显,但在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上还有所欠缺。2022年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出,当前重要任务之一是构建科学保护利用体系,包括保护传承好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好自然资源。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园林专志编纂可以适量体现当前的旅游服务性,以及园林特色经济产业。在如何体现志书特色上,李德辉曾提出提级升格法、位置前移法、集散结合法、特点分类法、详略对比法、条目显示法等10种方法,这同样适用于园林志的编纂。例如,以“泉城”著称的济南市,为突出新时代济南泉文化以及旅游特色,在2014年出版的《济南园林志》中共4编内容,前三编为:风景区(点)、公园、泉水,其下详细介绍各个可供赏玩游憩的风景名胜、经营服务以及习俗活动等。


再次,关于园林志的“详今略古”。虽然目前园林志有3种编纂类型,但无论什么类型的园林志都是地方志的一种,必须遵守地方志编纂原则与方法。园林在我国发展源远流长,上自先秦,中承明清时期辉煌的造园艺术,下讫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园林、绿化事业新发展,在编修园林志时如果“详今略古”,那么很多古典园林将难以完整记述;如果“详古略今”,新时期园林事业以及城市绿化建设就难以展现。因此,园林志编纂时可以今古并用,根据本地园林分布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记录比例。例如,《徐州园林志·凡例》中写明:“本志叙述除坚持古今一脉、上下联系的系统论观点外,还遵循‘厚古薄今’‘详今略古’的原则,立足当代,一览古今。园林起源,从发生之时落笔;园林风貌,介绍至2014年。”《扬州园林志·凡例》称该志:“记述详今明古,立足当代,注重记述风景园林、城市绿化的现状。”天坛公园作为古代皇家祭祀场所,其园林本身就是文物,因此《天坛公园志》中花费近一半篇幅介绍天坛建筑群,以及公园内礼器、玉器、金石等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展现天坛公园的历史厚度。


最后,关于园林志续修。《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五条指出,各级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例如,《北京志·园林绿化志(1991—2010)》是对《北京志·园林绿化志》的续修,记述上限为1991年,内容主要包括北京市的绿化造林、公园与风景区、绿色产业、资源保护、科技教育文化法制,以及体制机构的发展过程。园林专志的体量较小,第二轮修志时通常采用重修的方式,例如2016年出版的《徐州园林志》沿用《徐州园林志(1988)》的编纂体例,重新编修徐州园林志;2008年出版的《秋霞圃志(重修本)》也是对《秋霞圃志(1990)》的重新编修。对于第二轮修志中新修的大量市级园林志,第三轮修志期间应该续修还是新编,要根据地方实际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情况,以及前一轮志书编纂质量进行多重考虑。


结  语


自方志诞生之日起,便有园林的记载,《越绝书》《三辅黄图》均有关于苑囿、台榭的记载。宋元时期方志体例定型,园林在志书中也出现专门的记载篇目。明清之后方志发展成熟,志书中关于园林的记载较为普遍,形成独立的园林宅地卷。此外,这一时期私家文人园林的繁盛也催生大量园林志书,例如徐树铭《约园志》、郑庆祜《休园志》,这类志书结构以序、目录、图、记咏艺文四部分为主,记载园内的建筑沿革、掌故题咏等。新中国成立后,园林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不再只是古代的观赏游乐场所,而是一个包含生态、文化、审美、游憩的有机整体,当代园林志也逐渐从叙述名胜古迹,发展成为包含绿化建设、教育科技、产业经济等内容的新方志。相信将来随着园林事业的发展,园林志还将不断进化。新时代的园林志应该是展示园林建设成就、体现生态文明理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与载体。


刘敦桢于《江南园林志》序中称:“余惟我国园林,大都出乎文人、画家与匠工之合作。其布局以不对称为根本原则,故厅堂亭榭能与山池树石融为一体,成为世界上自然风景式园林之巨擘。”园林文化与方志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灿烂瑰宝,反映出中华文明的强大生命力。方志除了文化属性之外,也是记载优秀文化的载体。2006年,郑晓霞、张智主编了《中国园林名胜志丛刊》,内容主要是整理古代有关园林、名胜旧志。新时期全国性的园林专志目前还是空白。笔者以为,在第三轮修志启动之际,如果能编纂一部《中国园林志》,既可以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也可以发展完善方志理论,是丰富与扩大方志学知识体系内涵与外延的积极探索。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原文载《中国地方志》2025年第4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