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市、县二轮志书优秀条目组织奖和优秀条目奖志书的决定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 | 发 文 日 期: | |
标 题: | 关于表彰市、县二轮志书优秀条目组织奖和优秀条目奖志书的决定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志办〔2011〕50号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表彰市、县二轮志书优秀条目组织奖和优秀条目奖志书的决定 | 时 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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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市、县二轮志书优秀条目组织奖和优秀条目奖志书的决定
苏志办〔2011〕50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
2005年我省二轮修志启动以来,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紧紧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84号)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注重创新,着眼质量,加强研究,续修工作进展顺利。为了进一步提高志书质量,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了市、县二轮志书优秀条目评选活动,截止8月初共收到13个市93部志书的1569个条目。由各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初审,省志办邀请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分组打分,以条目入选量和总分,产生组织奖和优秀条目奖志书。经研究,决定对获得优秀条目组织奖的5个单位和23部获得优秀条目奖的志书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大力发扬甘于奉献、扎实工作的修志精神,继续着眼提高志书编修质量,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力争编纂出精品佳志,为圆满完成二轮修志任务,促进我省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市、县二轮志书优秀条目组织奖和优秀条目奖志书的名单
附件:市、县二轮志书优秀条目组织奖和优秀条目奖志书的名单
一、优秀条目组织奖(5个):
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
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连云港市地方志办公室
泰州市党史方志档案办公室
二、优秀条目奖志书(23部):
南京市:《高淳县志》
无锡市:《无锡市志》《江阴市志》
徐州市:《徐州市志》
常州市:《常州市志》《武进区志》《金坛市志》
苏州市:《苏州市志》《张家港市志》
南通市:《南通市志》《海门市志》《启东市志》
淮安市:《淮安市志》《涟水县志》
盐城市:《盐城市志》《东台市志》
扬州市:《扬州市志》《邗江县志》
镇江市:《镇江市志》《丹阳市志》《扬中市志》
泰州市:《海陵区志》
宿迁市:《宿豫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