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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京市江宁区关于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通知》

2023-02-10    

2月2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京市江宁区关于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通知》,明确全区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基本规划、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通知》确定了江宁区镇村志编纂的基本规划,要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和省政府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应编尽编,于2025年前完成志书编纂任务;列入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社区)要积极创造修志条件,尽快启动志书编修。同时鼓励列入征迁计划的村(社区)抢救性地开展志书编修。


《通知》要求在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过程中,要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依法修志;要加强质量建设,传承历史文脉;要创新编纂方式,展示城乡风采,同时要重视开发利用,助力江宁区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通知》强调,要把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来抓,对列入编纂规划的村(社区)要强化经费、人力和物力保障,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顺利推进。


(南京市江宁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