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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全面部署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

2017-03-08    
        2月27日,扬州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方志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各功能区、市直各部门和驻扬单位分管负责人等共190多人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林主持会议,市方志办主任殷元松作工作报告。宝应县方志办、仪征市方志办、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做交流发言。副市长余珽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签订《扬州市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责任书》。市委常委、秘书长陈锴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全市方志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把方志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全社会支持方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上印发了《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扬州市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保障措施五大部分,明确第一轮修志超过20年的乡镇(街道)要开展续修志书工作,未修志的乡镇(街道)要开展修志工作,做到一镇(街道)一志,到2020年实现乡镇(街道)志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同时明确,2017~2020年,符合中国名镇志、江苏省名镇志申报条件的乡镇(街道)均要开展名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各县(市、区)要有1部以上村志被列入江苏省名村志工程。承诺书的签订和工作方案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扬州市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全面展开,全市方志工作由市、县(市、区)两级修志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修志拓展。
        会上还印发了《2017年县(市、区)方志重点工作综合评议实施办法》等。            
(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