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志办传达学习《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培训会精神
2018-11-07
10月30日,南京市栖霞区志办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指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秘书长樊金龙对贯彻实施《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批示,省地方志办公室主持工作负责人漆冠山在全省地方志系统《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学习培训会上的讲话、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蔡金良在培训会上对《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系统的解读。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是江苏方志发展史上的大事。区志办主任吴炳根对学习贯彻《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特征;三是深入做好《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落实,在省志办《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栖霞实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并最终将其转化为推进栖霞方志事业发展的动力。
(南京市栖霞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