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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2018-11-07    

11月1日,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组织学习《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志办主任茆贵鸣主持会议。

会上,副主任王海燕在传达了全省地方志系统学习贯彻《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培训会精神后,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条例》全文,并进行详细解读。

茆贵鸣指出,《条例》的出台为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强调,一要认真学习好《条例》。各处室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学习体会,做到学懂弄通,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要广泛宣传好《条例》。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滚动播放电子屏等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要在12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前形成一个宣传高潮,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和关注度。三要贯彻落实好《条例》。结合自身实际,紧扣中心、抓好主业,高质量做好盐城市新时期地方志工作,努力把地方志事业“做特、做活、做优、做新、做强”。

(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