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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内河漕运与地方社会经济关系研究

—以江都为例*

2023-11-13    王晓华 宋桂杰 叶 舒

内河漕运是指漕粮通过内陆河流运送至京师的活动。清代的内河漕运沿袭明制,“用屯丁长运”。顺治二年(1645),“户部奏定每岁额征漕粮四百万石” ,清代内河漕运由此开始。在内河漕运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由单一的漕粮运输活动,演变为以漕运为主、进而影响地方社会经济的活动(包括地方社会的商业、农业、基层民众生活等方面)。清代江都县,地理位置优越,因内河漕运而发展成交通便利、人员密集、物资集聚的繁荣城镇。但随着内河漕运逐渐停滞,其社会经济发展也趋于衰落。

一、江都开展内河漕运的水运优势


清代,江都县是扬州府的附郭县,扬州府城位于江都县境内,江都实则拥有扬州府的交通、资源等优势,“扬州……洵天下水陆要冲也。县治附于郡城,疆域所至,虽未尽全扬形势,然冈峦环卫,天堑称雄,盐漕转输,舳舻相接,实踞一郡之胜焉!”江都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占据水陆要冲之地,地理优势极为明显,而内河漕运的实行进一步突出了其重要地位。

“江南之漕,广陵当其咽喉”,江浙、江广漕船北上必经江都县界。《扬州水道图说》中记载江都境内有一条重要的漕运通道,主要分为三段水路,路程如下:

第一段水路,自瓜洲运口而北行入瓜洲闸河,经瓜洲镇,五里陈家湾,十里八里铺,十里三汊河。第二段水路,自三汊河至湾头镇。……二里扬子桥,五里五里墩,五里新河湾,三里文峰寺,五里钞关,三里东关,三里五台山,五里掣盐厅,五里湾头镇。第三段水路,自湾头镇至露筋庙……十里瓦窑铺,十里八塔铺,十里邵伯镇,五里碾子头,十里昭关坝,五里荷花塘,五里腰铺,三里崇家湾,四里露筋镇。

江都能够成为内河漕运的咽喉要道,与其自身特殊条件有着重要的联系,其境内的水运条件、运河治理是内河漕运的重要保障。政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修治运河、改善交通,促使江都地区的水运更加方便,保证了漕粮顺利挽运。

(一)江都的水运条件为内河漕运提供便利

江都地区河湖众多、闸坝相接,水运条件优越,有利于开展漕运。清代官员董恂曾对该地的水利做出评价,“河之用三:一通运,一疏流济运,一泄涨保运;湖之用二:一以助运之不足,一以纳运之有余;闸之用三:一正河行水时蓄时泄,一西岸进水,一东岸出水,然进出因地势高下间亦东西互异;坝之用二:一障水使勿泄,一减水使徐泄”。可以看出,江都地区河湖闸坝的主要功能有二:一是济运、二是蓄泄水源,其目的就是保证运道的顺畅。

江都境内河流密布,分布广泛,有着极为优越便利的航运基础。且各河道与运河之间相互贯通,例如:“淮子河,在城东北十二里……直接雷塘,下达槐家河”“槐家河,在城东北十五里,自陈公塘接雷塘,引水至湾头,入运河”“白塔河,南入扬子江,北际官河。建四闸以蓄泄水,粮舟自盐运河至湾头入漕,得免大江百八十里之险”。四通八达的河道为运河蓄泄、漕粮运输提供了充足的条件。

湖泊也是构成江都地区水运条件的重要因素。该地湖泊众多,且主要分布在甘泉县境,境内有邵伯、黄子、赤岸、朱家、白茆、新城六湖,统称北湖,“由湖入运凡十有三口”,运河东岸的邵伯镇,镇南有越河,镇东有渌洋、葑塞、艾陵诸湖。这些湖泊也对运河蓄泄、漕船行走有极大作用,如白茆湖“官河水涸,则引湖水赖以济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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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时期江都、甘泉二县的境域分界图(源自《珍品扬州老地图考释》)

江都地区的运河沿岸设有许多闸坝,有湾头闸、扬子桥闸、瓜洲十坝、昭关坝等。其功能主要是调节运河水量,以利于漕运。例如:湾头闸的作用就是分泄官河水;扬子桥闸用以泄水济运,“每伏秋启闸,以泄官河之水,春冬闭之,赖以济运”;瓜洲十坝的设置是因“漕河高江水数尺,坝为河限使不泄于江,为漕运计也”;昭关坝的作用是为了排泄运河水,保护运河两岸堤防。

(二)江都的运河治理为内河漕运提供保障

内河漕运是江都地方政府治理运河的催化剂,而运河治理是维护江都水运交通、保护漕船顺利航行的重要保障。清代江都作为内河漕运的咽喉要道,运河治理较为频繁。清政府明确规定,漕运河道如有浅阻,应当设法疏通,“地方各官随宜挑浚,下埽束水,以济漕运”,遇有运河决口,如果不立即堵塞致使阻碍漕船运行,“在工各官俱题参,严加议处。”在此背景下,江都地区驻扎有许多专门管理河防、治理河道的官员,如江运厅同知、江防营守备、甘江汛主簿、把总、协防等,管辖范围上接高邮州界,下至瓜洲江口止。江都地区的运河治理工程主要有三种:一是挑浚河道,二是增开引河,三是设置堤防。这些工程为运河畅通、漕运顺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一,挑浚河道。挑浚河道分为定期挑浚和临时兴修,江都县境内的盐运河为漕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康熙四年(1665),奉旨挑浚,寻报罢。若每年捞泄,三年大挑,则利漕利盐,均有裨矣!”江都县下辖的三汊河、拦潮闸等处,“乃盐漕船只经由要道,但为潮汐往来之所,最易沙淤积浅……是以定有六年内大挑二次、小浚二次之例”,其目的主要是“挑浚深通以济漕运、以利盐艘”。临时兴修多发生在运道梗阻之时,康熙五十四年(1715),瓜洲扬子河四闸损坏,重运顶阻不能前进。江都县知县李苏建言“欲利漕,莫如舍两闸而开瓜洲绕城便河”,于是“即捐赀募夫购料,决南北两坝,并撤鸡心桥一道,捞浚河身,深广如度……漕船啣尾而进飞挽无阻。”

其二,增开引河。甘泉县邵伯镇濒临运河,运河以西原有两道引河以及菜花港等与邵伯湖相通。但引河年久淤垫,乾隆四年(1739)四月,大理寺卿汪漋奏称:该地“引河既淤,汊港不通,商船无处停泊……于空重粮艘不无有碍。亟宜俯顺舆情,及时开浚,既有便于商贾,复有利于农田。且当湖水涨发之时,得以泄卸入江,漕堤免于浸刷,是一举而利益实多,诚为工程之要务。”瓜洲镇滨江,为漕运要津,但常年受江水侵袭。雍正八年(1730)十二月,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称:“长桩大埽终不足以敌江之深广,惟有开挑引河,得势宽深,水既南分溜,缓北注江,工自可防守,瓜城自可保护,漕艘通行商民利涉,滨江老幼民生欢呼。”

其三,设置堤防。江都地区设有东西两道大堤,运河“恃西岸石隄障御风浪,然后粮艘得以通行无碍。至于东岸长隄……即运河之水亦必赖以拦束,否则立刻东泻,河成陆地,不可行舟矣。”为保证堤防稳固,该地区的官员频繁对大堤进行修缮。康熙五十九年(1720),修筑高、宝、江都三邑西堤石工;雍正五年(1727),总河齐苏勒加筑江都、宝应东西二堤;乾隆五年(1740),政府重修东堤,自高宝至邵伯计二百余里。道光三十年(1850),“自通湖港南至梁家港接筑西岸,土工长一千七百八十八丈,以御盛涨时西风巨浪。”

二、内河漕运与江都社会经济的发展


有清一代,江苏运河城镇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运河、漕运紧密结合在一起,荣损与共。在内河漕运过程中,运河沿线城镇的商业经济受其影响最大。如淮阴在漕运兴盛时,为南北水上交通要冲,“帆樯林立,盛极一时。”江都县同淮阴类似,“每岁数百万漕艘浮江而至,百州贸易迁涉之人往还络绎,必停泊于是”,其城镇商业经济的发展与内河漕运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内河漕运也对江都的农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随船土宜加快江都商品流通

清代,江都地区商品流通频繁与随船土宜制度有很大的关系。随船土宜制度是清廷为体恤运丁、水手而实行的一项优惠政策。为补贴漕运兵丁的生计,清政府允许漕船搭带一定数量的土宜(即各地的土特产品),免征货税,用以沿途贸易。漕船携带土宜,品种十分丰富,“重运漕船过淮,自江广附带竹木、板片、铁钉、油、麻、糖、纸、藤、绳、磁器等货,沿途下卸,商客贩卖。”乾隆二年(1737),清廷还规定:“粮船木植……水小之年令其淮扬一带卸卖,不得带过黄河。”漕船回空南下,“舵工、水手可以零星捎带梨、枣六十石,免其输税。”江都地区是漕船来往的咽喉要道,并且该地为扬州府治,人员密集,漕船人员于此贩卖土宜是必然的。

而清廷对漕船携带土宜的限制也在不断放宽,数额逐渐增加。康熙年间,每艘漕船允许携带土宜六十石,雍正七年(1729)规定:“于旧例六十石之外,加带四十石”,嘉庆四年(1799)又增至“一百五十石之数。”对于回空漕船,同治五年(1866),改为“漕船所带货物应以装米轻重价值科算……回空之船准带成本银五百两之货。”此外,运丁、水手还常常携带额外私货,“于城市货物辐辏之处,逗留迟延,冀多揽载,以博微利。”政府虽然严厉督查,但仍然屡禁不止。漕船北上、南下携带的土宜种类丰富且数量也不断增多,这对于促进江都地区的商品流通显然有很大的好处。

清代,“漕河全盛时,粮船之水手,河岸之纤夫,集镇之穷黎,藉此为衣食者不啻数百万人”,大量与漕运相关的人员来往于运河沿线,极大地促进了运河沿线的商品流通,为江都商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关于内河漕运过程中运丁水手贩卖土宜、揽载沿河商人货物的情形,清康熙初年漕运总督林起龙在《请宽粮船盘诘疏》中对此有较为详细的描述:

军船一到水次,即当星夜兑粮。乃有一种积年牙侩,专为漕船关说,引装客货,只图牙用,不畏法度。……水次既经禁戢,无所容其奸巧,沿途不无包揽兜买。凡于城市镇店、货物辐辏之所,希图逗留揽载买货。……各军包揽客货,希图谋利。未有不禀知运官帮官,即敢载货上船者,皆因运官利其馈献,以致旗丁无所顾忌。……乃有一等奸商,专思免课,视朝廷粮船为藏奸罔利之薮。旗下水手、小人无知,只顾目前,不思利害,入其笼络,固为可恨。独为商者拥厚赀、权大利,不交关课,敢上粮船,希图诡脱。

由上可知,漕船起行之前,就有商人、牙侩前来引装客货;在漕船运行途中,运丁、水手又于货物辐辏之处包揽采买,或替客商运货,或自买土特产品。至于清政府禁止揽载私货的规定,早为运官牟利所侵蚀殆尽。可想而知,当时漕船附带的土宜数额一定很大。

江都位于江浙、江广漕船北上的必经之路,“每岁数百万漕艘浮江而至,百州贸易迁涉之人往还络绎,必停泊于是。其为南北之利,讵可忽哉。”其境内码头、商贾众多,〔雍正〕《江都县志》载:“江都食货不甲于四方,然常以四方所聚称甲于天下”,商品流通之多可见一斑。随船土宜丰富了江都的商品种类,加快了商品流通,江都逐渐发展成为下河地区的商品集散中心。

(二)内河漕运中的商品贸易与市镇发展

清代江都的商品贸易区域主要集中于市镇,市镇的繁盛与漕运、商旅带来的商品流通、贸易息息相关。如江都下辖的瓜洲镇,为江北门户之一,“在昔商船往来,多于此停泊,购买什物,贸易甚盛。”在漕粮运输之际,更是商货屯集,贸易日繁,“当粮船住瓜洲,阛阓喧阗,百货屯集,贸迁有无,市利三倍,故瓜洲虽非邑城而全城富庶,实为漕运是赖。”瓜洲镇就是因其地处漕运要冲,来往的漕运人员、商旅聚集于此,商品贸易不断增多,才逐渐发展壮大。

邵伯镇也是各地商货集聚的重要城镇,漕船、商旅往来频繁,南来北往货物多在此卸卖,地方志中常有“邵伯镇为南北舟车孔道,烟火万家,行旅如织”“邵伯乃商贾卸载之地”等语。〔雍正〕《扬州府志》记载:邵伯镇“居人众盛,为水陆孔道,市廛之内,百货备具,与瓜洲镇并为四方所称。”可见,邵伯镇与瓜洲镇的商业经济发展应相差无几。董醇《甘棠小志》中对邵伯镇内商业繁荣的景象描述更为详细,该镇“自泰山宫前西抵运堤,有街市。街南北皆列肆……镇北起真武楼,南讫青云楼,大街袤三里,三里中街东西列肆,人烟凑集,无少隙地。”此外,屈复为康乾时期的诗人,游历至邵伯,作诗“粟豆遥通越,帆樯密接邗。波喧舟暮市,烟沸客朝餐”,写出了清代邵伯镇船只密集、商业繁荣的盛况。

除瓜洲、邵伯二镇外,江都地区的其他市镇的商业经济也有所发展。如:黄钰桥镇“居人稠密,廛市鳞次,与江都东诸镇相等”;公道桥镇,“廛市、居民相等”;施家桥镇,“桥南北列镇市,商贾争趋往来,祈利者也”。瓜洲、邵伯诸镇之所以成为贸易繁荣之地,正是由于随船土宜制度丰富了江都的商品种类,漕船的经行又使得江都河道治理频繁,间接地加强了该地的水运优势,各地商旅聚集于江都,促进了江都商业经济的发展。

但咸丰年间,漕粮或海运、或改折,漕船停止运行,内河漕运趋于衰落,江都市镇的发展也失去了充足的动力,如清代诗人潘振华在《望瓜洲》一诗中写道:“尘世沧桑变,瓜洲剩远汀。闾阎临浦溆,城郭陷清冷”,瓜洲镇呈现出的荒凉景象。邵伯镇则“埭上在乾隆、嘉庆间号称富庶,近年渐衰耗矣。”清人孙衣言诗《舟至邵伯镇》:“浩浩长流日夜东,秋风落照倚孤篷。豺狼市上余兵在,虾菜街前百室空”,写出了咸丰年间内河漕运停止、邵伯镇面临战乱时的破败。

(三)以漕为先的运河治理与农业发展

清代,政府对运河的治理主要是以挑浚、疏通为主,或设置一些闸、坝等水利工程,为内河漕运提供便利。而这些水利工程对当地的农业灌溉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据〔乾隆〕《江都县志》记载:“江都居大江之北、长淮之南。自黄河南徙,不得不束淮水以相敌,而间值黄水倒灌,则淮水转与之泛滥。江都承其下流,守土者每四顾以为忧。朝廷咨简河臣,每岁不惜重帑,或筑埭、或增堰、或穿引河、或建坝闸,务以保固安澜。又复尽力沟洫以导河者,兴水利斯,乃便天庾之飞挽,济盐运之转输,而灌溉有资田畴,胥沃国计民生,永有攸赖矣!”可以看出,清政府兴修了众多的水利工程,希望通过这些工程对内河漕运、盐运、民田都产生促进的作用。

康熙皇帝也曾说道:“河工关系运道、民生”,江都境内的运河治理就是秉持的这种原则。康熙三十七年(1698),总河于成龙奉圣谕挑浚江都境内的人字河,“凡有需水涵洞着令修砌,令民灌田,堤岸单薄处亦酌量加帮。”需水涵洞是为民灌田所用,堤岸是保证运河水量,二者并行对运道民生均有裨益。雍正十一年(1733),知府尹会一对市河进行修治,再次浚深保障河一带,“以蓄内河之水不使外泄,舟楫农田罔不利焉!”清政府在维护运道畅通的同时也关注民生,在运河治理上体现出既保漕又护农的理念,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清政府一直秉持“以漕为先”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以漕运为中心的治理现象。一旦运道与农业发生冲突,政府都会以漕运为重,不顾地方的利益,导致水灾频发,对当地农田造成很大的破坏。如康熙六、七年间各处大水,黄淮并涨,“淮河之水由高、宝诸湖直射运河,冲决清水潭,下淹高、江等七州县之田者多,而赴清口会黄入海者少。”高邮、江都等地之所以受到水灾,原因就在于清政府“以漕为先”的治水理念。冯道立在《淮扬治水论》中写道:“当事者恐漕堤顿决,不得不开闸坝泄水……但入海河路浅塞,且相距数百里,四高中下,状如釜底,充满盈溢,不能不淹入田亩。”此外,江都地区因修建水利工程保护漕运而挖废田亩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因邵伯镇北需添建滚水石坝,于坝下开挑引河通恒子湖,结果共挖废压残甘泉县田地1顷91亩8分”“乾隆二十六年,开挑金湾坝下引河,压废江都县民田54亩2分,压废甘泉县民田18顷28亩2分,并草场田地2顷21亩”。

三、结语


江都的水运交通是内河漕运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地方政府在内河漕运过程中承担了促进者、推动者的角色。内河漕运在加强江都地理优势的同时,也带动了江都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内河漕运对江都社会经济的发展并非完全有利。从商业发展来看,江都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地理优势和漕运带来的中转贸易,发展方式比较单一。一旦政府改变漕运政策,江都的地理位置就不再重要,其经济发展也趋向衰落。从农业发展来看,江都以漕为先的运河治理虽然有时会兼顾农业的发展,但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政府往往会以国家利益为重,选择漕运而舍弃农业,阻碍当地农业的发展,体现出政策导向对农业产生的双面作用。


*本文系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清代漕运制度下江都社会经济研究(1645—1901年)”(KYCX22_3436)、扬州大学2021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运河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研究—以扬州市邵伯镇为例”、扬州大学2021年苏中发展研究院开放课题项目“江都水利的历史沿革与当代价值”(Szfz202124)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晓华,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明清史;宋桂杰,扬州大学苏中发展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建筑学;叶舒,历史学博士,扬州大学苏中发展研究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运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