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天津的江苏会馆及江苏旅津同乡会
晚清时期天津开埠和洋务运动兴起,使天津成为近代北方重要的政治经济中心。正如光绪十三年(1887)七月盛宣怀等人在《天津议建江苏会馆集资启》中所说:“天津近畿滨海,南北交汇之一大都会也。自中外通埠,督帅常驻节控制,其地冠盖斯萃;而各省漕运浮淮浮海以达潞河者,转输岁以数百万石计,于是百货山积,行旅争趋。”[1]由于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从保定移驻天津,又因开展洋务而设立了各种局所衙门机构,以及开埠及运输方式的革新,促使漕运及各种货物运输等传统的商贸活动更加繁盛,洋行贸易等新的商贸活动在天津也蓬勃开展,洋务运动促进了近代实业的勃兴。大批官员、商人和实业家聚集于天津,其中江苏籍人士是旅津人士中的重要一部分。
出于联络乡谊与团结互助的需要,旅津江苏同乡创建了江苏会馆,后来又成立了江苏旅津同乡会,两个同乡组织实为一体。它们的历史反映了江苏人在近代天津的活动履迹。现根据天津市档案馆藏江苏会馆原始档案卷宗,对江苏会馆和江苏旅津同乡会的历史作初步考证和梳理。
一、天津江苏会馆的创建
天津江苏会馆的创建是近代官办苏商在天津崛起的结果。清道光以后,江苏船商用海沙船或轮船北上运输漕米及其他货物,有一定数量的传统苏商途经或贸易于天津,但是并没有形成规模。其时,以朱其昂、朱其诏、盛宣怀、杨宗濂等为代表的官办苏商在津迅速崛起。他们的本职是官员,在天津江苏会馆创建的光绪十三年(1887)前后,盛宣怀任东海关道(曾任轮船招商局督办、天津海关道),朱其诏任筹赈局候补道(曾主持天津电报学堂),杨宗濂任天津武备学堂总理。除了他们之外,此时天津及其周边地区还聚集着其他的江苏籍官员,如参与会办洋务并督办北洋军务的吴大澂、河间同知邵国铨(曾办理河务)、广平知府吴中彦(曾办过海运)、电报学堂候补道陈允颐、候补道吕耀斗(曾以试用道充船政提调)、候补知府缪彝(曾办理海运)、盐运使衔直隶候补道佘昌宇(历办多地电工)、天津知县宫昱等。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和盛宣怀一样,是李鸿章麾下的得力干将,可以算是同属于一个政治集团。他们以官员的身份为朝廷经办洋务实业,或脱离官员身份创办民族工商业,与传统的苏商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这是江苏会馆得以创建的背景和基础。
光绪十二年(1886)二月初十日,在津的江苏籍官僚幕友举行团拜,于是筹议江苏会馆,议定捐册,为首者是吴大澂。当时集资白银4000两,购地兴建。光绪十三年(1887)七月,因资金不继,朱其诏、邵国铨、盛宣怀、吴中彦、陈允颐、杨宗濂、任之骅、吕耀斗、缪彝、佘昌宇、宫昱联名发表《天津议建江苏会馆集资启》,向官员和商人劝募。被劝募的官员包括“府厅州县以下候补各官”“各衙门刑钱各席幕友”“各局所就馆者”“江苏京外各官道出津门者”和“江苏服官各省大员”,并对不同级别的官员捐款数额作了规定。对于商人,请“公正商董一人查明买卖各帮货物出入,酌定捐数,按月经收,半年一缴,五年停止”,“江苏海运漕米轮船水脚每石捐洋二厘,三年停止;沙船水脚每石捐洋六厘,五年停止”。也就是说,官员是一次性捐输,而商人则需要长期捐助。会馆于光绪十四年(1888)落成,但募捐一直持续到光绪十六年(1890),捐款者共有约250名,其中大部分为官员,少部分为商号。从捐册中可以看出,官员是创办江苏会馆的主要力量,而主导者是江苏籍官办苏商。
二、江苏会馆的成员和组织方式
江苏会馆对加入的同乡身份并不加以限制。初建时期的江苏会馆成员结构还是比较单一的,包括官员和商人,以官员为主(很大一部分并非在天津做官)。进入民国后,旅津江苏同乡人数大幅度增加,人员结构也更加复杂。比如1934年同乡有800余人,1935年的同乡录中则登录旅津同乡1300余人,按照姓氏笔画排列,其中有军政、工商、金融、文教界的名流,但占绝大多数的是各政府机构及工商业单位职员、个体经营者、学生等普通的旅津人士。
晚清时期,江苏会馆的组织形式为值年制,“负责人由会馆发起人担任或由其指定”,会馆由官办苏商主导,其他商界人士虽有参与,但由于实力薄弱,并没有话语权。民国成立后改为董事制,但在1935年之前,“由出捐人互相推举,并不由旅津同乡投票选举”。董事额定为6人,并有驻馆司事1人、长班2人,实际上仍然是值年制。所谓“出捐人”,也就是有能力为会馆捐资的人。根据会馆收支报告,从1913年到1933年,每年的捐资会员保持在数十人到100余人的规模,会馆的董事只能在这个范围内产生。直到1935年议定《江苏会馆章程》,规定在召开同乡大会时选举产生董事15人、候补董事15人,每年改选1次,江苏会馆在组织方式上真正实现了民主化。
民国时期是旅津江苏籍人士发展的黄金时期,尤其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天津营商环境的改善,许多江苏籍大商人、实业家、金融家及其他行业的精英人士来到天津。比如商界有军火大买办雍涛以及同样靠做军火发家的孙仲英、西药商陈鉴;实业界有曾任开滦煤矿及旧英工部局董事的庄乐峰、参与永利制碱公司的创办并开办了国民饭店的潘子欣;金融界有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经理卞白眉、大陆银行天津分行总经理许汉卿、中华懋业银行天津分行经理张伯龙;法律界有著名大律师张务滋,律师出身并投身于教育界或文化界的阮性言、周衡;文化界有编辑《新农园月刊》《北戴河志》的管凤龢、讲学于崇化学会10余年的章珏;另外还有由政界跨入商界,实业界的曹汝霖、杨寿楠、巢凤冈,由金融界跨入实业界的杨固之等。
民国时期江苏会馆的董事会成员,基本上在各界精英人士中产生,而不再限于某个领域或某个特定群体。如1926年会馆值年董事为张伯龙、柯晓峰、张紫垣、管凤龢、孙仲英;1935年江苏会馆第一届选举董事会成员为雍剑秋、卞白眉、庄乐峰、许汉卿、潘子欣、孙仲英、曹汝霖、巢凤冈、管凤龢、勾熙甫、杨寿楠、辛濯之、孙子函、余桂笙、张务滋,共15人。他们是旅津江苏人士中的杰出代表和中坚力量。在他们的带领下,江苏会馆进入繁荣兴旺阶段,会员数量进一步增多,组织机构和运作方式进一步完善,近代化属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江苏旅津同乡会及与江苏会馆的关系
1913年,江苏会馆筹议组建江苏旅津同乡会,并拟定了章程草案。但是因为调查迁延,久未成立。1915年,之前调查的同乡“半已星散”,会馆董事吴兆元、陈鉴等向会馆提议重新调查,建立同乡会。此后江苏同乡即以江苏旅津同乡会的名义进行活动。比如1920年5月,江苏旅津同乡会开会举行团拜,“是日现任各官员均前往与会,并演戏剧,以致车水马龙,颇极一时之盛”。但是此时同乡会仍未正式成立。直到1923年,因“江浙政争,故乡利害未便漠视”,为了应对军阀政治军事斗争给江苏带来的影响,同乡会才正式成立。公举巢凤冈为正会长,章珏、雍涛为副会长。根据《江苏旅津同乡会章程》规定,同乡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驻会理事1人,驻会书记1人,会计、庶务、纠察各1人,评议员每县2人,参议员10人,调查员无定额。
江苏旅津同乡会和江苏会馆的关系,比其他各省旅津同乡会和会馆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1915年陈鉴等人建议成立同乡会的原因是:第一,会馆不能起到团结同乡的作用。“会馆之存在,既赖诸君维持于前,顾不能实行结合团体,仅仅保存此‘会馆’二字之名义,亦又何益”,其原因在于,“同乡对于会馆视为有义务而无权利,不免望而却步”。第二,此时天津兴起了设立同乡会的风潮,江苏不应落后。“浙江、安徽同乡会日形发达,其他各省闻风兴起,独我江苏瞠乎其后,同人引为大憾”。第三,时局要求同乡团结互保。“社会事业之不发展,时局安危之不可知,苟非共同一致协力以谋,我江苏人将贻散沙之诮,而自处于劣败之境”。很显然,他们是想借助同乡会相对严密的组织方式,补救会馆在组织机构上的松散。所以,江苏旅津同乡会可以说是从江苏会馆中生发而出,作为会馆的补充而存在的。
江苏会馆和江苏旅津同乡会的管理机构是分开的。同乡会实行会长制,江苏会馆是由董事会管理的。但是两者在人员上却又是重合的,同乡会的会员亦即会馆的会员,双方的管理者也都互为会员。比如同乡会正式成立时,会长巢凤冈和副会长章珏、雍剑秋都是江苏会馆的成员。档案中有一份旅津江苏同乡会捐银名单,历届会馆董事会主要成员张务滋、勾熙甫、庄乐峰、曹汝霖、杨寿楠、潘子欣、许汉卿、卞白眉、郭宝书、张紫垣、管凤龢、孙仲英、张伯龙、柯晓峰、巢凤冈等都名列其中,这说明他们都是江苏旅津同乡会的成员。
江苏旅津同乡会和江苏会馆在机构设置上并非界限分明,同乡会联欢社并入会馆就是一个例证。联欢社名义上是联络同乡的机构,实际上是同乡会事务的执行机构,1924年4月设立于法租界,李厚基为干事长。联欢社一开始独立于会馆之外,另行募捐经费,开办时曾募得4790元,随后联合浙江省办理兵灾善后救济事宜。1924年12月,因开支较多,并入会馆。另外,根据同乡会章程,同乡会事务所是设在会馆的。总之,江苏旅津同乡会从创建开始,就和江苏会馆密不可分。
由于人员的重合,江苏旅津同乡会和江苏会馆的最高决策机构都是同乡大会,一般借由每年的恳亲会召开。同乡大会可决策关于同乡会、会馆的一切事宜。比如1928年2月26日,江苏旅津同乡会召开同乡恳亲会,并就此机会召开当年第一次大会,所讨论的事项涉及江苏会馆、江苏同乡会、江苏义园、江苏公茔、三省公立广仁堂。江苏、浙江、安徽籍旅津士绅于清末倡建了慈善机构广仁堂,民国时期该机构的董事会即由江苏会馆和浙江、安徽会馆共同推举成员组成。
关于会馆的议程中甚至包括处置会馆财产的事项,比如会馆有同乡捐赠的位于英租界的洼地一块,拟填土改建会馆及同乡会事务所,余地出租等。1934年,江苏会馆制定章程、改选董事的事宜,由同乡会开会商定。在有关同乡事宜的公务行文中,江苏会馆经常被和江苏旅津同乡会混同使用,比如1937年旅津江苏同乡提交对于董事选举的意见函,致函对象有的写“江苏会馆董事会”,有的写“旅津江苏同乡会董事会”,有的写“旅津江苏同乡董事会”,有的写“江苏同乡会董事部”,有的写“江苏同乡会馆董事会”,有的写“天津江苏同乡会”等。这些混淆不清的称呼,正说明江苏旅津同乡会和江苏会馆在旅津江苏同乡的心目中其实是一体的。
四、江苏旅津同乡会和江苏会馆的业务活动
江苏会馆由官员倡建和捐助,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官商一体”的身份,他们都是实干派官员,帮助李鸿章兴办洋务实业,有着共同的志趣,有着相对近代化的眼光和比旧官僚更开阔的视野。在他们的主导下,江苏会馆从创建之初就突破了中国传统官僚会馆、商人会馆(如天津的中州会馆、云贵会馆、江西会馆等)在人员构成和性质宗旨上的局限,服务于各阶层、各行业的同乡,具有近代化公益组织的特征。虽然盛宣怀等在《天津议建江苏会馆集资启》中表示,创建江苏会馆的目的只是为了同乡“岁时毕集,藉得以叙桑梓之情”,但江苏会馆的业务活动不止于此。会馆创建之初即募建了江苏义园、公茔,为所有在天津的同乡服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初一在江苏会馆内设立江苏公立旅学,招收江苏旅津同乡子弟,开办经费均由江苏旅津官商捐助。在天津的所有会馆中,江苏会馆是最早兴办教育事业的。
民国时期江苏旅津同乡会和江苏会馆并存,它们各立章程,对业务活动范围进行了规定。同乡会章程中所规定的宗旨为“联合同乡情谊,维持本省公益,发挥正确舆论,臻进旅居文化”,所列任务如下:
关于政学农工商各界之利病得失,本会有调护指导之任务;关于江苏之治乱安危、乡人生计之盛衰,本会有研究扶持之任务;关于江苏之公益慈善诸事业,本会有提挈筹维之任务;关于江苏之物产、艺术,本会有调查提倡之任务;关于江苏同乡人生命财产横来之损害,本会有设法援救之任务;凡新生事件为本会权能所可济者,得有会员多数之同意,本会可认为任务之一事。
1935年制定的《江苏会馆章程》中规定的会馆目的是“联络乡谊、维持公益”,并规定本会馆董事及会员应筹募款项兴办的事项包括:
(一)关于旅津同乡子弟之教育事项;
(二)关于旅津同乡之救济事项;
(三)关于本省重大利害关系应行协助事项。
两相比较,可见同乡会章程中规定的任务比会馆宽泛得多,会馆的任务比同乡会范围更小但更具体。1938年江苏会馆对章程进行了修正,会馆的任务被扩展为7条,但大体上仍不出原来3条的范畴。
同乡会给自己规定的任务范围虽大,但实际情况是,联欢社并入会馆后,同乡会便没有经费来源,所以实际业务较为单薄。同乡会所能做的事情有两类:一是作为江苏同乡的代表,通过电函或舆论,对于关涉家乡或国家的某些事务提出建议或请愿、表达观点和立场,比如1924年江苏旅津同乡会致电江苏省长韩国钧,呼吁其采取措施,拯救被战乱蹂躏的家乡,并抨击江苏地方政府;二是组织举办一些临时性的慈善公益活动,比如1921年江苏发生水灾,江苏旅津同乡会设立了筹赈会,联络天津各界人士、企业公司、政府部门等进行募捐,为赈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1924年在发出呼吁的同时,和旅津浙人一起组织了救济协会,募款救济家乡。
江苏会馆与江苏旅津同乡会的实际业务是有所重叠的,主要体现在赈灾救济方面,尤其是在家乡江苏遭遇灾害时。比如1925年,江苏会馆曾经以筵宴之费赈济遭受兵灾的江苏,与1924年江苏旅津同乡会的赈济一脉相承。不过会馆把主要的精力和财力放在了日常事务上,包括会馆的日常管理,同乡调查并编制同乡录,管理江苏义园、公茔事务,同乡子弟教育事务,广仁堂慈善事务等。档案中有1935年第一次董事选举后一年内江苏会馆所做事项的报告,可作为会馆日常业务的例证:
已经举办者:成立董事会,每月举行例会一次;会计公开,每月收支报告董事会;编刊同乡录;修筑公茔前大路;修订义园寄柩章程,减轻同乡租费;整理公茔,开池筑路,补种花木及填土。
已经议决正在进行者:补立公茔普通地无碑各墓之墓碑;扩充公茔茔地;添建义园特别殡房。
正在筹办者:劝募年捐;创设旅津公学;帮助贫苦同乡回籍川资;帮助贫苦同乡丧葬。(以上三事之能办与否,须视年捐之多寡而定。)
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江苏会馆的主要业务是义园公墓和教育。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赈济江苏灾害、救济旅津同乡的业务十分活跃,并且加强了对同乡的联络统计,而义园公墓一直是其主要的业务,甚至在日伪期间也没有停止。
由于战乱的影响,抗战期间江苏籍人士大量离开天津,江苏旅津同乡会无形解散,江苏会馆的成员数量也大幅度下降,到1946年,会馆统计的成员只有99人。[24]抗战胜利后,江苏会馆曾经多次赈济江苏省水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江苏会馆“业务基本停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苏会馆在天津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参与福利救济事业,1956年和其他会馆同时结束。
〔作者简介:吉朋辉,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编辑研究部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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