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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志鉴差异性与互补性

2013-01-31    

        1997年5月中指组制定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把“编纂出版地方年鉴”作为各级修志机构的主要任务之一。鉴和志有何差别和内在联系?本文就此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志鉴的差异性

        地方志和地方综合年鉴有许多共性,在方志界已形成共识。如资料的地域性,功能的一致性,志书篇章设置与地方年鉴部类(或类目)设置的相似性,等等。基于这些认识,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志鉴一体化”的观点:一曰“综合论”。把编写地方年鉴作为修志的准备,认为编了地方年鉴,修志很容易,综合起来就是了。二曰“重复论”。认为志鉴雷同,编了地方年鉴可以不修志,或修志就不必再编地方年鉴,避免重复劳动,造成浪费。三曰“趋同论”。志鉴不仅篇章结构与部类(类目)设置相似,编写手法也可以一致,志书编写可以从章节体改为条目体。

         上述对志鉴的看法自然有其合理的方面,但这些看法过于强调志鉴的共性,因而势必出现志鉴不分的偏向。而事实上,它们虽有许多共同点,但两者之间也有明显的差异,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才会形成内容不同、风格各异的两种独立的地情著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料断限的差异

       志书断限一般少则十几二十年、几十年,多则上千年,跨度较大。

       年鉴有以年度为限的基本特征,是记述一年内本地域地情资料的出版物,按年度逐年出版。

         (二)资料内容的差异

       有些同志认为,志书与年鉴都是同一地域的地情资料,仅仅是时间跨度不同而形成的资料数量多少的差别。其实不然。志书与年鉴两者的资料内容既有量的差异性,也有质的差异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差异:一是两者收集资料的广度不同。除了资料年度、年代差别外,从资料来源来看,年鉴资料来源相对比较单一,主体的专业部类(或类目)的资料一般以各个部门撰写提供的资料为基本素材。而志书的资料来源则是多元化的,除了各个部门撰写提供的外,还有从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提供的,以及不少当事人口述资料提供的。首届修志中许多资料还是修志工作者跋山涉水查勘考证得来的。二是资料收集的深度不同。年鉴资料以上一年发生的事件为对象,强调搜集新、奇、物的资料,并快速加以整理出版发行。志书不仅要求资料有特色,还要求资料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事物发展规律或发展脉络。因此,可以说两者虽是同一地域的地情资料,但年鉴资料中“感性”成分居多,而志书资料“理性”成分居多。三是对资料选择取舍的标准不同。年鉴选择资料,反映的是当前当地对当时事物的认识;志书选择资料,反映的是若干年后对当时当地事物的最新认识。因此,同一事物,由于认识不同取舍标准就不一致。可以入鉴的资料不一定能入志。同样,原先未被入鉴的资料可能大量入志。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入志资料是经过“历史沉淀”的,是对地情资料的理性选择。它与年鉴对资料的现实选择(比如有的年鉴偏重政绩宣传等)是有很大区别的。

       (三)编写方法的差异

        年鉴主体的专业部类是采用条目体写法,而志书则采取章节体写法。有些同志从志书的一些篇章名与年鉴的部类、类目的设置大体相同这一点出发,认为两者结构基本相同,因而写法也可以趋于一致。我以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

        从篇章结构看,年鉴和志书虽然从总体来看,篇章结构与部类(或类目)设计都是按社会分工加以科学分类,但是两者间仍有较大区别。章节体写法正好适用志书内容反映事物发展规律和发展脉络及相互关联的特点,因而它的篇章结构设计比较强调部门之间的平衡,强调资料搜集的系统性、完整性、逻辑性,也要求反映特色,是在继承旧志章法基础上的创新。年鉴部类、类目设计要求体现资料新、奇、特的特点,特别是年度中突发的重大事件,可以单独设计顶级层次(部类或类目)记述。如某地某年分发生特大水灾,下一年度的年鉴中就可以抗灾救灾作为一个顶级层次部类(类目)加以记述。又如,某一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结束,在记述末年的年鉴中,就可以设计“×五计划回顾”作为一个顶级的部类(或类目)。而志书却很少这样设计篇目。章节体与条目体除了篇、章设计与部类(类目)分目有所不同外,最大的区别在于章节体中目的层次还可以划分若干层次,通过层次划分,体现事物之间的相互关联。

二、志鉴的互补性

        根据《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各级地方志机构具有编纂志书和地方年鉴的双重任务。这是因为志鉴具有互补性。编纂人员可以根据两种出版物的不同特点,相互借鉴,这对于提高两者的质量是很有意义的。

        近年来,方志界在为志鉴互补进行积极探索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是年鉴志书化。表现为年鉴周期长期化,有二三年年鉴,三五年年鉴,有的地方甚至编十年的一部“年鉴”。二是志书年鉴化。表现为主张志书采用条目体写法,即采用编写地方年鉴的方法来编写志书。

         这两种倾向可否算是志书、年鉴的优势互补,我以为还值得进一步探索。

        志鉴互补性主要表现在它们满足了社会对不同信息的需求。

        年鉴反映了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对最新信息能够尽快获得的追求。但是,也正是由于快速反映的要求,这种载体的信息质量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信息往往不够全面,有缺漏现象;二是对信息的判断、核实受到时间的限制,影响其真实度;三是年鉴通常是本届政府记本届事,在主观上造成编纂者侧重收集反映政绩的信息,而对失误和不足的记述心存疑虑,忌讳多多,影响了年鉴信息收集的客观公正性。

         志书则是反映了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人们对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的认识与追求。志书收录的信息虽以中长期为主,不能满足人们对新信息的要求,但它常常揭示了一个地域某一阶段事物发展成败得失的内在联系。志书编纂周期间隔时间长,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对各种信息分析、对比、核实、筛选,提高信息的准确度和可信度。因此,志书对决策者认识地情、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重要作用。这也是我国修志这一传统文化能够沿袭至今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由于志书不能满足信息社会对信息传播快节奏的要求,加上信息收集面比年鉴更广,加工复杂,受各种各样条件的限制,也影响志书信息的质量,从而使志书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

         本届出版的志书编纂出版周期长的达十几年,有的地方还自诩“十年磨一剑”,并作为一种“荣耀”。是否编纂出版周期越长,志书质量越高?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本届修志编纂周期过长,有的地方迟迟不能成书出版,与组织不力有直接关系。

         志书由章节体写法改为条目体写法,更是近年方志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继《郑州市志》采用条目体之后,最近《商丘地区志》的续志评议稿也采用条目体写法。对于志书与年鉴的编写方法前文已初步探讨了两者之间的差别。条目体通常是辞书采用的体式,具有工具书性质的地方年鉴编纂也普遍采用条目体。志书与地方年鉴同属地情资料出版物,所以不少同志主张编写志书也象年鉴一样采用条目体,并列举条目体许多优点,集中表现为两点:一是条目体结构灵活,易于组织编写;二是条目体更便于检索、查询。前者是从组织编纂的角度来考虑,后者则是从著作出版后使用的角度来考虑。我认为,某一种著述采用什么体裁写作,什么体式编纂,主要不是从外部因素决定的,而是要根据内部因素即著述的内容来决定。地方志书和地方年鉴都是属于地情著述,何为一种采用章节体,一种采用条目体呢?我认为,这完全是由于它们信息不同构成决定的。志书主要是集中长期地情信息,年鉴则主要搜集短期地情信息。采用不同的体式写作能够更好满足不同信息构成归集的要求。两种地情资料的不同特点,和章节体与条目体的适应性,上文在编写方法对比中已作简要分析,在此不再赘述。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随着电脑技术的运用和普及,条目体检索方便、快捷的优势将逐步丧失。福建省地方志信息中心现在拥有1.7亿字文字、两部地图集和数千张彩色图片的信息库(约占10亿字节),将全库资料检索一遍,仅用一二秒时间,也就是说在瞬间就可以完成。这表明,依靠现有的科学技术,完全可以消除人们对首届志书信息量过大、检索阅读不便的种种顾虑,如果只是出于检索方便的考虑而主张续志采用条目体的写法,也是不必要的。

        所以,我以为,志书年鉴化或者年鉴志书化均不是吸收两者优势实现互补的表现。我认为,志鉴互补性主要表现在它们满足了社会对不同信息的需求。

        总之,志鉴作为两种地情资料出版物具有各自的优势,也有自身的不足,作为方志机构,应从志书和年鉴不同特点出发,根据两者拥有信息资源的不同,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地情资料信息。

(责任编辑 徐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