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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编地方志体例与篇目的关系

2013-02-19    

  古今著述,无论是编史修志,还是撰写百科全书以及其他著作,除要有必备的资料外,还有一个体例问题。体例的完善、周备与否,是品评一种著作好坏的重要尺度。同样,它也是评价一部方志佳恶的重要标准之一。

  何谓志体?旧时学者论述很多。如:清方苞《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云:“譬为巨室,千门万户,各执斧斤,任其目巧,而无规矩绳墨以一之,可乎?”“体例不一,犹农之无畔也。博引以为富,而无所折衷,犹耕而弗耨也。且或博焉,或约焉,即各致其美,而于体例已不一矣。”他以生动比喻说明,众手修志,认识不一,水平参差,须定体例以防混乱。章学诚说:“史体纵看,志体横看”。民国李泰棻《方志学》称:“体例之于方志,如栋梁之于房屋,栋梁倒置,房屋安得稳固?”甘鹏云《方志商》曰:“纂修通志,以规定义例为要,义例不定,如裘无领,如网无纲”。吴宗慈《修志丛论》云:“修志者,必先撰体例,几为一般通则。”在他们看来,体例对志书十分重要,它是统一志书的准绳和法则,志书编纂都应在体例的规范下进行。虽然他们已勾勒出志体的某些特性,但离准确阐发志体这一概念尚有一段距离。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变迁,志体也在不断完善,人们对志体的认识亦在不断深化。

  王复兴《方志学基础》说:“体例,是一类著述区别于其他著述的体制形式。方志体例,是志书表现自身内容特有的形式,主要包括体裁、格局结构和文字的表现形式。”

  欧阳发《新编方志十二讲》认为:“志书的体例是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体裁,二是结构,三是章法(即对撰写的一般要求)。”

  史继忠《方志丛谈》称:“体例是志书的表达形式,包括体裁、结构和门类设置三大部分,但体例为凡例支例,两者相依相存。”

  林衍经《方志学综论》云:“地方志的体例,就是一种全面记载一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广泛内容的特别著作形式。”

  王晓岩《方志体例古今谈》认为:“方志体例,是贯彻修志宗旨,适应内容需要,并区别于其他著作的独特的表现形式,它具体体现在志书的种类、体裁、结构、编纂等各方面。

  以上诸说大同小异,较之前人大大进步了,更加接近志体的本质。我们认为,新编方志体例是一定地域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人物等内容的表现形式,是一地历史与现状条理化的规则,是新志区别于当代其他类著作的独特标志。简而言之,新志体即将有关地方情况的丰富而繁杂资料剪裁、编辑成书的原则、规定。它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方志编辑各个方面,主要有:

  ①无所不载。这是新志体在内容上要求。方志为一方古今总览,于一地各方面情况都要反映。以1日志而言,有关地理的,有山川、疆域、沿革、水利;有关政治的,有职官、人物;有关经济的,有赋税、徭役、户口、物产、农业、手工业;有关军事的,有兵事、武备;有关社会生活的,有风俗、节令、宗教;.有关文化的,有艺文、金石、方言,……相当广泛。新方志继承无所不载的传统,载述更为宏富,凡一地主要方面的主要情况都要包罗,不能有重大的遗漏和缺项。即使是专志、部门志也有这方面要求,亦就是把本专业、本部门内各方面情况记载全面。

  ②严守时空界限。方志为一方之志,地域性是其首要特性,新方志的记述,以现行行政区域为准,一般不越境而书。即使非涉及异域不可,那也只能作为陪衬,为说明本地情况而记。在时间上,新方志有明确上下限。上限一般不作规定,追溯事物之始。下限既可定出具体年份,也可记至志书搁笔时止。在上下限时间跨度内,新志载点放在旧志断修后的人事物。俗称“统合古今,详今略古。”

  ③分门别类,横排竖写。新志在主体结构上,首先将一地千头万绪的古今人事物按性质分成众多门类,大门类下视事物多寡、层次,以一定标准再析小类、小目,并按一定规律排例整齐,使之秩序井然;其次,按事以类聚原则,纵叙史实,也即分门类以时间顺序纵向叙述事物发展过程,反映事物兴衰始终。经过这样编排,不仅显示了社会的横断面,而且揭示了繁纷芜杂的事物的有机联系。

  ④诸体并用。方志门类众多,内容复杂,旧志多运用纪、志、书、录、考、传、图、表等体裁加以表述。新方志也是诸体并用,目前通行的有记、志、传、图、表、录。其中,“专志为志书的主体”,“图、表尽量采用现代技术编制”,大事记盔适当选择当地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记述,使读者了解该地历史发展的大致脉络”(《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

  ⑤完整布局。方志总体格局在不同时代有相异的组成部分。在宋以前,它相对单薄,不够完整,至宋后才趋于齐全,有序、目录、凡例、正文、跋。新方志则更加全面,不仅有序、目录、凡例、正文、跋(编后记),而且普遍设了概述、大事记、附录(文献辑存)。全志以序开篇,统领全书;目录继后,展现全貌,凡例续之,规定要例;概述勾勒大势,揭示特色;大事记补横剖之不足,彰明因果;正文分类详叙,为全书核心;附录择要记载,保存童要资料;跋(编后记)收尾,明嘹编纂始末。八大部分有起有落,前后呼应,有经有纬,纵横有致;有表有里,主次分明,有宏有微,相辅得宜。

  ⑥据事直书。新方志的一个重要特征为资料性,它的中心任务是运用宏富、翔实资料,站在第三者立场,以年代为序,客观地把各方面人事物叙述清楚,不尚夸饰、渲染、议论,要让事实、资料说话,寓褒贬、是非于记述之中。

  符合这六个基本条件,即达到新志体例的一般规范,所修志书即为一部大体合格的志书。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参差不一,各呈特色,不同地区的新志因而也因地随俗各具个性,其体例亦表现有相异之处。决定某部志书特色体例的,除上述要素外,还有凡例、行文书写规则。凡例、行文书写规则也是新志体例的重要组成要素。

  凡例,又称叙例,为志书编纂的总体规范及其必要说明。其始于宋,明志已普遍置。新志凡例有三种类型:一为全国性的,适用全国志书,如《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二是区域性的,对特定地区志书进行规范,如《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贵州省地州市县志编纂工作暂行细则;三乃专书凡例,最为普遍。新志凡例包括总则、分则两部分。总则规定志书总的编纂要求,分则对具体章节以及需特殊处理的问题作出按排,如《江陵县志凡例》云:“鉴于县境屡有变化,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原则上以1949年7月15日全县解放时的县界为准。”总则撰制简洁,分则详悉。它是全志法度。

  行文书写规则,乃志书撰写的技术规范,为新志体例所独创。它虽不见志书篇章中,但对志书编写绝不可少。它有两种类型:一为省级的,如《广西新编地方志行文规定》;二是专书的,如《萧山县志书写规则》。行文书写规则一般涉及书写格式、用字、标点、符号、名称、数字、时间、计量、货币、引文、注释、术语、图表等方面,具体、简明、操作方便。

  篇日,又名纲目、类目、目录,是一定区域内各类情况的体现和反映,是把一地方方面面的内容组织、合成起来的合理而周密的网络。瞿宣颖说:“凡志之佳恶,不待烦言,但阅其门目,便知其有无鉴裁之力。”李泰棻也曾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类标题则为首要。”《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也称:“确定志书的框架和篇目,是关键性的一环。”篇目对于志书编纂相当重要,是修志者应当深思熟虑的主要问题之一。

  既然体例、篇目在新编地方志工作中都居核心地位,它们的完善与否同样关系志书编纂工作的成败,影响志书质量高低,那么二者势必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

  ①先有体例,后有篇目。方志编纂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事业,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在着手编纂工作之前,必然有个总体设想,也即要编一部什么样的志书,这就是体例设计。有了确定的体例,其他工作才可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篇目当然也是新方志不可缺少的内容,但它不能指日可成,毕其功于一役。它的形成需要相当长时日,曾经历几个阶段。资料是志书基础,搜集资料艰苦而繁杂。为便利资料搜集工作的开展,避免工作盲目和资料遗漏,事先要凭借人们对本地(或本部门、本行业)的了解和一般知识拟制一个涉及面宽且细的“资料搜集提纲”。随着搜集工作的进行和逐步深入,虚拟提纲的不合理处(如有的门类缺略,有的门类多余,有的门类要并析,有的门类要改属)不断暴露,于是提纲经过一次又一次的修订。当资料搜集基本齐全时,修订过的资料搜集提纲即成了“撰稿纲目”——雏型篇目,也成了编制资料长编,撰写志稿的依据。它再经修改、审定,遂成“定稿大纲”。“定稿大纲”形成之日,也是方志篇目定型之时。

  ②体例内涵丰富,篇巨较为单一。如前所述,方志体例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有无所不载、时空界限、分门别类、横排竖写、诸体并用、完整布局、据事直书六大部类及凡例、行文书写规则两大要素。从修志的宗旨、目的至志书结构、框架、布局、体裁、内容、断限、纪年、数据、称谓、书写、资料、注释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可谓全面、系统。篇目仅为门类的划分、设置和门类的排列、组合。两者内涵广狭不可同日而语。

  ③体例是规划,篇目为实施蓝图。编纂方志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有着种种工作阶段和环节。其各个阶段密切相联,各个环节紧紧相扣,绝不可任意倒置和错乱。体例正是保证这个系统工程井然有序进行的整体规划。规划毕竟是种设计,是种工作方案,要付诸实施还得靠工程图纸一一那就是篇目。方志篇目是按门类编制的。它的最初形式——“搜集资料提纲”,为指导分工搜集资料的蓝本,雏型形式是志稿撰写与分头审核的大纲一定型形式则为志书目录和读者查阅的“索引”。

  ④体例决定篇目,篇目反映体例。体例对新编志书的规定涉及方志编纂的方方面面,其中当然少不了对框架结构的规范。可以说,方志框架结构是方志体例的核心,为方志区别于其他著述的首要特征。篇目及统括地方人事物各门类及所属小目,即章、节、目或篇、章、节、目的排列、组合。它的拟制不能自行一套,否则,就不合志例。它必须按照志体要求,分门别类,横排门类,先横后纵,宜横则横,宜纵则纵,以横为主。各门类的章、节、目的有机组织,形成了层次分明、归属得体、金字塔形的框架结构一。这个框架结构即构成了志书的骨骼。完善的篇目也就体现志体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方志研究者把新方志体例分为纲目体、章节体、条目体,或大篇体、中篇体、小篇体等类型都是从篇目上考察、分析的。

  ⑤内容决定体例,体例具体为篇目,篇目又体现内容。一定区域内的情况极为宏富,类别众多。志书欲求清晰、简明表现它,光能分门排比,以类系事,不能按时期叙述。篇目正是这种独特体制形式的具体化。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有各地的特色,各地有各地的优势。地方特色和优势表现在志体上,就是设置相应的类目,或把处于低一层次(等级)的类目,破格提级—如目升节,节升章,章升篇,改变各地志书“千书一面”状况,使所编志书体例别具特色。如四川省内江市制糖业发达,《内江市志》将糖业升格独立成编,与工业并列。各式各样统摄方方面面情况的门类(类目)集合而成的篇目自然反映了志书内容及诸方面内容的多寡和层次,亦即成了地方情况的缩影。

  总之,新方志的体例与篇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例为主,篇目为次;体例是干,篇目是枝;体例包含篇目,篇目丰富体例;体例精审必求篇目相宜,篇目得当须要体例周备。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所以,拟制新方志篇目一定要以新志体为准绳,遵守志体法度,并力求体现本志的体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