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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前的回顾与反思

2013-02-19    

  《江苏地方志》2000年第3期刊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续修地方志工作规划》的通知,并全文刊载经省政府同意的《江苏省续修地方志工作规划》。这标志着我省地方志续修工作将全面启动,也预示着编修地方志这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将世代相传、经久不衰。作为首届修志一名老兵的我,由此深受鼓舞与鞭策,也促使我下决心将主编《高淳县志》的历程作一番回顾与反思。

  《高淳县志》的编纂,于1982年正式起步,六经寒暑,五订篇目,三易其稿,终于在1988年8月出版问世。她是江苏省继《如东县志》之后第二部新编县志,是省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后出版的第一部县志。1993年在全国新编地方志第一次评比中荣获二等奖。由于成书较早,在编纂过程中,方志理论基本上还处于“模糊”阶段,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正式出版的县志较少,可资借鉴的经验不多;加之,本人修志又是“半路出家”,开始时竟连“山门”也摸不着。这些主客观情况,决定了《高淳县志》的编纂只能在摸索、探索中前进,经历了一个备尝艰辛的过程。通过回顾与反思,我感到最值得记取的经验教训有三:

  一、吃透县情,力求能够驾驭全志。县志主编,既要管全志之大,又要管一字之小。相对而言,只要有一定文字功底,管一字之小是比较容易的;欲管好全志之大,则非易事,非要有驾驭全志的能力不可。主编驾驭全志能力的表现,包括发凡起例、篇目设计、内容安排、资料取舍、详略处理、行文规范等等。我仅在篇目设计方面,就经历了一个由被动到主动、从盲目到自觉的过程。志书篇目的设计,它要求编者既要以方志理论作指导,又要坚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修志伊始,我们不懂得这个道理,不是在学习方志理论和调查县情上下功夫,而是东寻西找,寻购已出版的志书,查找兄弟县志篇目,企图走捷径。一个偶然的机会,找到了某县志的篇目,如获至宝。该篇目采用大篇式,我们也依样画葫芦设7大编。后来,虽先后改设9大编、10大编,但终究没有跳出模仿型的窠臼。随着方志知识的积累,特别是通过县情资料的征集与整理,才使我们逐步认识和体会到,设大编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清大的门类,加强宏观记述,但实际事物往往有多种属性,必然出现归属上的分歧,也不便于操作,特别是不能在较高的档次上突出地方特点。这才形成了自己的主编意识,在篇目设计上迈出了自己的步伐。在1985年4月进入总纂前夕,我们下决心采用中小篇式,并按高淳县情设置19篇。在总纂成县志征求意见稿后,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在总纂送审稿前又扩大至28篇。高淳南、西、北三面为固城、丹阳、石臼三湖环抱,水域辽阔,素称“鱼米之乡”。据此,我们将“多种经营”从“农业”中析出,又将“水产”从“多种经营”中析出,形成农业、多种经营、水产三篇。这便较为集中地反映了高淳的地方特点。高淳西部是水网圩区,东部是茅山、天目山余脉结合部,易涝易旱是一大特点。特殊的自然环境,决定了特殊的篇目设置。《水利篇》第一章水利工程建设,根据水网圩区、丘陵地带自然条件的差异,设置了防汛抗洪、除涝治渍、灌溉抗旱等四节。高淳方言属吴语,处在吴语区的边沿,北西南三面都是江淮方言,又因本县各大族姓多系从外地陆续迁来的,语言不能不受外来的影响。因此,“高淳话”不仅属江淮次方言的南京人听不懂,吴语地区的人也很难听懂。鉴于此,我们在当时方志界对方言普遍不够重视的情况下,大胆地把列入《社会篇》中的方言章,抽出单立《方言篇》,以显示高淳方言的特殊性。随着对全志驾驭能力的提高,在具体记述内容的安排上也就比较自如了。抗战时期,高淳是茅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四军在境内坚持斗争达7年之久。为了记述这段光辉历史,我们安排,除《大事记》作纵向记述外,在政党社团、政务、军事、人物等篇中作重点记述,其他如农业、水利、商业、财政金融、文化等篇的有关章节,也要作适当的反映。

  今日看来,我们在驾驭全志方面仍不无遗憾。最大的遗憾是《高淳县志》对经济部类用力较大,内容丰富充实,对政治部类的某些章节则用力不够,内容也较薄弱。如没有很好记载县委解放后各个时期的重大决策,也没有很好记载解放后历届政府的施政情况。

  二、执意追求,努力提高志书品味。一部县志,百多万字,记述内容,囊括百科。县志办寥寥十几人是不可能精通百科的,对志书从设计到定稿都拥有主宰权的主编更不可能是“全才”。不用说要提高志书的品味,即使是要把它编纂出来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我自担任县志主编始,特别是胡乔木同志提出要编纂“够格”志书的要求后,深感自己的水平与工作要求相距甚远,实在力不能及、力不能支。但我有一个朴素的信念,要么不干,要干就要竭尽全力,并千方百计干好,编纂出一部具有较高品味的《高淳县志》。为此,我首先注重自身的学习,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学别人长处,学方志理论,学百科知识,学编纂业务。本办李遵澳、童维生两位老先生,史志功底深厚,他们就是引我初进“山门”的启蒙老师。《中国地方志通讯》(《中国地方志》的前身)等刊物,我堪称是“忠实的读者”。当时能买到的方志理论书籍,如来新夏的《方志学概论》、朱士嘉的《中国旧志名家论选》等,我都认真学习过。通过学习,终于慢慢地入了“门”,上了“路”,这就为提高县志品味,创造了自身条件。其次,通过行政手段,逐步完善志办人员知识结构,为提高县志品味提供人才条件。县水利局高级工程师卢杰,虽年已过古稀,但毕生从事水利事业,专业知识丰富,又熟悉本县水利情况。我们通过县领导把他借调至县志办,负责编纂《水利篇》。他编纂的稿子,从审稿到志书面世,都得到一致好评。青年职工孙家贵,原是《沧溪乡志》的编写组长,在全县率先完成乡志编纂任务,自己也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我们把他招聘至县志办。当时,他年方28岁,肯学习、热情高、干劲大,由他负责编纂的农业、多种经营、水产、交通四篇都有较高的质量。再次,寻求智力支援,弥补志办人员知识的局限和智力的不足。《自然环境篇》下设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八章,大多专业性很强,而又无承编单位,仅靠县志办的力量是难成其就的。于是,我们就借助县级机关相关单位的力量合力攻关,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科委、农业区划办公室、气象局、农业局、多种经营管理局等对应单位,并有专人负责联络。各单位按照我们的要求,负责编写的都是科班出身的专业人员,或长期从事该项专业的行家,有的还是学有专长的单位领导。此篇经县志办总纂后,为确保其科学性和提高学术品位,我们又专请上海师大、南京师大地理系的专家学者审稿,上海师大副教授王中远、讲师陈锄强,还受县志办之请,主持召开了有关专家、学者的座谈会,在学术上把关。经过这样的努力,不仅解决了县志办一时无人编、无力编的问题,而且确保了志书的质量。苏州大学教授陆振岳在《读<高淳县志>后》一文中对此篇评价较高,他写道:“《自然环境》……大体上反映了自然地理的科学体系,又结合本地的现实和志书的要求。每个章节也是如此……这样的记载,不但旧志无法比拟,就是与前几年修成的有些志书对照,也前进了一大步”。《方言篇》原来我代搞了一个稿子,但毕竟不是专家写的,如果作为一般方言读物还是可以的,若是降格以就上县志也未尝不可。为了提高县志的学术品味,我们还是忍痛割爱,另求他途。经省志办小咏同志介绍,由我亲自登门,请南大教授、方言专家鲍明炜先生担负此任。鲍先生非常乐意接受,不辞劳苦,亲率五名研究生临淳搞方言调查,很快为我们撰写了《方言篇》。志书出版后,不但获得一致赞扬,而且有许多地方还竞相效仿。

  “经世致用”是我国地方志事业绵延不断的根本原因,也是检验志书质量的重要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来检验,《高淳县志》也有不足之处。最近,高淳县委、县政府决定编纂《高淳县水利志》。在调查资料中,有人翻阅了《高淳县志》的有关部分,发现古老的人工运河胥溪河,及坐落其上的事关太湖流域防洪安危的东坝,在县志中记述过于分散、零碎,要翻阅《大事记》和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财政金融等篇的有关章节,方能见其概貌。资料不全,不系统,势必影响志书的实用价值。

  三、全力投入,为志献出一片忠贞。主编,要既“主”又“编”。其人不但应是制订编纂方案、志书篇目的总设计师,指导务志编写、通篇合成的总工程师,而且还应是总纂修审、笔削成书的大手笔。因此,作为主编,如果没有对修志事业的献身精神,没有“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的顽强意志,是断然不能圆满完成自身任务的。我在编纂《高淳县志》中,工作最集中、最紧张、最艰苦的时刻是“三纂”、“三审”阶段。征求意见稿、送审稿、付印稿通纂,前后仅两年时间,合计412万字,平均每天6000字。由于主编仅我一人,每出一稿,都要通篇从篇目调整到体载运用、观点校正、资料考订、详略平衡、删繁就简以至文字润色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加二,并一支笔杀青。那两年,对我而言,节假日与平时并无什么区分,上班与下班也无多大差别,甚至连大年初一机关值班时间也不放过,工作确实是辛苦。古人云:“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为了“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修志大业,辛苦一点又算得了什么?与“三纂”交替进行的是“三审”。对征求意见稿,县志办自审就历时一个月,共提修改意见525条;按分志开了19个评审会,参加评审的计367人,共提意见1623条。这些意见,尽管对完善志稿大有好处,但要真正将其变成“营养”吸收,也确实耗时费力。对送审稿的评审,省、市志办以《高淳县志》(稿)为试点,要求很高很严:验收志稿与验牧资料相结合;一志多人审,一人审多志,志志有人审阅负责;会前汇总审阅意见,形成书面材科,以节省会议时间;会上形成《纪要》,集体对志稿负责。会前,我们为汇总评审意无,连续派出11人,外出走访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修志同行32人,收集意见354条,汇成一册。我们的这种工作态度、速度和效率,受到省、市志办领导的赞扬。由此,我深切体会到,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关键是能否全身心的投入,为修志献出一片忠贞。“一人才智有限,众人智慧无穷。”只要自己恪尽职守,好学勤思,虚心求教,就能合众人之力,克服一个个难关。

  在“三纂”、“三审”中,最难者莫过于对史实的把握,这不仅涉及“志才”、“志识”问题,而且关系到“志德"问题。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千古明镜和信史,要真正起到“鉴古知今,信今传古”的作用,就必须确保史实准确无误。在编纂《高淳县志》中,在史实方面争论最大的是高淳县建置时间问题。高淳县建置时间,旧志上有二说:一说建于明弘治五年;一说建于明弘治四年。即使现存最早的《嘉靖高淳县志》,在不同卷中亦持两种不同说法。这次我们没有采取简单的“二说并存”的办法,而是作了一系列的考证。经查,《江宁府志》和《溧水县志》,均载高淳县建于明弘治四年。江宁府及其前身应天府,是明清时期高淳县的上级,溧水县则是高淳县的母体(高淳县系由溧水析出)。即使持二说的《嘉靖高淳县志》,在建置卷中亦说高淳县建于明弘治四年。基于此,我们在送审稿中认定,高淳县建置时间是明弘治四年。但在送审期间,对这个问题仍有异议,且刚出版的《南京简志》认定为明弘治五年,这对我们无形中是一大压力。送审稿评审会后,我们继续考证。经查阅《明史·地理志》、《大清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等权威性资料书,最后,我们还是把高淳县建置时间,定为明弘治四年,解决了历史遗留的一个悬案。1994年出版的《南京建置志》,对高淳县的建置时间亦取此说。由此,我们联想到,旧志中有些资料互相因袭沿用,未必都是王确的,在应用旧志资料时,如能经过自己的考订,纠正其错误,袭是我们在方志工作中的新突破和新贡献。

  有幸参加首届修志,是光荣,也是责任;有成绩,也有失误;有赞誉,也有非议。1988年《高淳县志》面世,如释重负,因任务终于完成了;又诚惶诚恐,因志书将接受历史与现实的检验。当时,我怀着复杂心情,以《编修<高淳县志>有感》为题,成诗一首(七律),现抄录于后,权作本文的结束语:

盛世欣逢万象新,编修县志乐无垠。

广征博采稿源足,求实去芜史料真。

三著春秋多曲折,六经寒暑历艰辛。

众人削竹终成简,功过待留后世评。

(责任编辑 缪小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