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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修志工作的回顾与反思

2013-02-19    

  1988年底,我参加修志工作,担任区志办主任、《广陵区志》(以下简称《广志》)主编:此前我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到1993年4月,《广志》出版发行,历经5年多:后来我又回政府办工作,但仍为城市区志事业发展出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现在回顾和反思一下自己参与修志工作的“得”与“失”,感慨颇多。

  成功与不足相伴而生,共处于事物统一体中,修志也不例外。编修《广志》。我作为主编,深感有成功之处,也有不足的遗憾。我觉得《广志》编纂较成功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实行开门修志,广集众人之智。开门修志的关键,是处理好群众参与与专家修志相结合的问题,这是解决主编有限知识与志书百科内容相矛盾,编纂良志的有效途径。从搜集资料到确定篇目和初稿、评审稿,从研究区情特色到磨稿和评审,都体现了这个特点、一位方志专家评介广陵修志的做法,认为达到了开门修志‘之最’的高度。她指出:“广陵修志其门开得最敞,如志书搜集资料阶段,参与工作的人员近万名;编纂初稿的‘磨稿’阶段,篇篇均经过专业部门领导、知情人、专业技术骨干、本地区的专家和修志人员,共同‘会诊’,集体讨论修改;志书定稿时,又广邀全国有关知名的史学家、地理学家、语言学家、林学家、方志学家等等,认真评审志稿,提出修改建议:这种向基层开门,向熟悉各种专业情况的人开门,向高层次的各科专家开门的做法,是一般县市区所难以做到的,堪称开门修志‘之最’”。《广志》特色明显的篇章,不少是出自专家学者提供的资料或亲自撰写而成:

  二是深入研究区情特点,反映地方特色。我们在研究区情特点上,确实下了死功夫、硬功夫,着力找准区情特色,准确反映区情。首先组织编纂人员认真学习,弄清地方特色的含义和如何反映地方特色;其二全面调查,吃透区情;其三运用文件和历史资料,加深对地方特色的总体认识;其四依靠专家学者指导,集中各方面智慧,统一对地方特色的认识;其五认真分析比较,深化感性认识,丰富理性认识;通过这些努力,我们从感性和理性两个层面,把握了历史文化名城是区情的最基本的特征,用它贯通全志,使上百万言的巨著珠璧联合,浑然一体。《广志》全书共27篇,各篇紧扣历史文化名城这一主线,其中有10篇直接记述历史文化名城的今昔状貌,如概述、大事记、建置地理、人口、城市建设、园林名胜、文物古迹、文化、扬州画派和扬州学派、人物。11篇与历史文化名城这一特征有直接联系,如街道、交通邮电、工业、商业,对外开放、军事、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民情风俗。6篇与历史文化名城呈间接联系,如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公安司法。在全书各篇贯通历史文化名城这一根本特色的基础上,又采用升格法、置前法、详写法、综合法等手段,突出有重大特色的内容,如对扬州画派和扬州学派、园林名胜、文物古迹、对外开放、街道等内容的处理,就升格单独设篇,因为这些内容在扬州历史的发展上,地位特别重要,影响特大,而且为扬州所特有,不单独设编,放在有关编中详记,不能提供比较系统的资料,其学术价值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单独设编详记,也有利于与市志记述角度错开,可与市志起互补作用。在对区情有了深层次认识的基础上,区志的框架结构也就有了眉目,在构思时,一切从形式服从内容出发,设置篇目,打破只遵循形式逻辑规则划分的老框框,而采取形式逻辑与辨证逻辑相结合的方法,划分类目。全志真正入编的是24编,在第一个分类层次上,完全符合形式逻辑划分规则的只有19篇,还有5编即街道、园林名胜、文物古迹、对外开放、扬州画派和扬州学派,如以形式逻辑规则划分,则属“犯规”“违例”。但我们认为,扬州的历史和现实生活的轨迹,不全是沿着形式逻辑规律前进的,现实生活的逻辑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就坚持把形式逻辑与辨证逻辑结合起来,进行总体设计,谋篇布局,为充分记述广陵区情和突出地方特色,构筑了一个较为理想的框架。事实证明,这样的设计和编纂手法,后来受到了志界的肯定和赞扬。

  三是处理好区志与市志关系,详区略市,详略有度。详略有度。区志编修有其特殊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区志与市志的关系。我们多次与市志办领导协商研究,共同探讨这一问题。大家认为,市辖区与市的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是相对独立并从属于市的关系,这是处理区志与市志关系的前提和出发点。同时认为,区志与市志是相互依存、补充和联系的关系:区志与市志并存,可以详略互补,相得益彰。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我们采取大区志框架结构,即坚持统写全区;坚持因地因事制宜,谋篇设章;坚持详区略市,详略互间。所谓详区略市、详略互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根据表述城区整体功能的需要,对驻区单位的记述做到该详则详,该略则略;二是从区志整体上和内容分量上,把握与区分详略,在整体上不能详市略区,内容分量上也不能相等、通过反复研究和探索,我们在具体编纂时,明确几条原则。首先,在区域范围上,坚持写满写足,但不越界而书,对有些可以牵强记入的名胜古迹,果断弃舍,使全区有清晰的区域界线。其二,在专业内容上,坚持以区为主,不喧宾夺主;《广志》记述对象以区属区管为“主”,市属市管为“宾”,以较多的笔墨为区级政权立言记绩,在位次上先“主”而后“宾”。如工业共设四章,前三章记区属工业结构、门类、名特优新产品,最后一章为市属以上工业简介:其三,将能突出反映区情特点的驻区事物,单独设专编或专章详细记述。如为反映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特设扬州画派和扬州学派、园林名胜等专编,浓墨重彩集中地反映扬州古城历史文化流派和优美的园林风光,以提高区志的品味和价值:其四,在记述方法上,坚持错开角度,而不简单雷同。如建置沿革编,虽从西周初期的邗国写至广陵建区,但正文部分只是抓住邗城、建广陵县、改广陵区几个环节,作跳跃式、粗线条的叙述,仅用了200余字,而用附表交代历代沿革,做到文表互补,相得益彰。专家评论这“体现了编者驾驭、剪裁资料的娴熟技巧”。《广志》编纂,对区志与市志关系的妥善处理,受到志界专家学者一致好评。来新夏教授不仅在《广志》序文中指出:“市、区二志,因事先曾互商协调,各守其域,详略有度,记述时则化难为易,其所采编之法于一地市、县,或地级市与县级市并存,甚至如广陵之市、区同城之修志同仁当有可借鉴者。”后来他在全国城市区志天津会议讲话中又赞扬《广志》提出了若干编纂城市区志经验,指出:它依据“详今略古,详区略市,该详则详,该略则略的原则,基本上解决了市、区同城的困惑,使市、区两志各得其宜,有互补之效”。

  《广志》的不足,根据个人认识和专家学者及志友的赐教,主要有几点:(一)志名的使用有失策之处。用《广陵区志》作志名,有失偏颇,既缺乏吸引力,也不能揭示《广志》的精髓。现在看来,确实如此。如果用《扬州城区志》作书名,不仅能锦上添花,更令人瞩目,同时它既包括区的特色,更含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独有的特点和魅力。(二)史实有失真之处。(三)体例有不规范之处。如个别的节与目标题相同。(四)表述有不准确之处。(五)内容文字有不精练之处。反思中,我们得出四个“未能”的教训。(一)未能深层次地认识和掌握地情。在志名使用上,反映了我们对地情的认识、深化不够,有片面性,对区属情况看得重些,对扬州城情重视不够,考虑不周。在宏观记述上也有些地方欠缺,这与我们直接掌握的材料较少和对地情深入研究不够有关。如工业以门类设标,但记述内容主要是工厂和产品介绍,而对整个行业产品及其发展情况介绍不足。(二)未能完全做到如实地辩证地记述地情。市场经济中反映出来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官场中的腐败现象,社会上的丑恶现象,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等问题,在《广志》中很难找到真正的记述和剖析。这实质上是没有全面如实地反映地情,也不利于资政和接受教训。(三)未能将质量意识始终贯于全部编纂工作之中。(四)未能大破大立,真正创新出区志模式。这一方面是受章学诚“志”为“一方之全史”的影响,同时也怕冒风险。个人认为,现在的《广志》,在模式上可以说与市县志大同小异,而没有做到小同大异,这就够不上区志独有的“一枝”。如有可能,我还续修《广志》,要大胆改革创新;要从修志目的和志书应用出发,考虑总体设计;要把充分认识和掌握地情放在首位;要标新立异,创出小同大异的新模式;要改革修志的管理工作,使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个人认为,《广志》编纂虽有不足,但基本上还是成功的。

  在修志几年中,我和同事们同甘共苦。我几乎不分上下班,不分昼夜,连吃饭都会忘记,走路带小跑,常常通宵达旦写稿改稿,还发动爱人、子女帮助誊写,爱人说我“要志不要命”。由于工作紧张,压力过大,长期劳累,引发了痔疮,开刀后仍伏在床上坚持工作。志稿付印前,我连续半个月住在印刷厂,每天十几个小时校对,直至眼睛红肿出血,才被迫治疗休息。出差在外,我一般旅馆舍不得住,常常住在地下室,一天只花5元钱。《广志》首发式前一天早上,我突然接到父亲病逝的加急电报,忍不住掉下眼泪。我回家安排爱人和孩子为老人送葬,自己向父亲深深鞠躬后就告别,随即连夜赶回扬州,第二天准时参加区志首发式仪式。修志几年,虽然经济上没有得到实惠,有时还贴钱,但我在其它方面得到了修炼,也得到了回报。我将丰富的修志实践经验加以总结提高,提出许多区志编纂的新观点,在《广志》出版后,又主编出版了《广陵区志志余文集》、《广陵区志评介》和《城市区志编纂概论》等书。同时我利用修志积累的资料,研究扬州地方文化、盐商、徽商和儒商及儒商经济,多次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并有几篇论文获奖,还被多家出版社收入大型丛书之中。

  回想我走过的修志之路,深感修志没有吃亏。我的“失”是一种自愿的奉献,失的多、奉献的多,自然也得到的多,收益的多。我认为修志对我来说,得失是公允的。

(责任编辑 缪小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