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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编纂《扬州堡城村志》引起的几点思考

2013-02-19    

  《扬州堡城村志》前不久由北京海潮出版社正式出版,这是扬州市第一本正式出版的村志。村志目前在全国正式出版的寥寥无几。我认为,村志的编纂应是地方志编写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村虽小,但可以以小见大,更直观地折射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可以更具体地反映一个地区的风土人情。

  本人作为《扬州堡城村志》的主编,经历两年多的艰难曲折,数易其稿,千锤百炼,终成一果,告成之际,想谈谈自己的几点感受。

一、入选村志应掌握严格的标准

  全国的行政村之多不可胜数,我认为不是什么村都可以编志的,只有达到一定的条件才有编志的价值意义。我认为应掌握5个标准,即“名”、“古”、“特”、“富”、“大”。一是 “名”,即必须有一定的知名度;二是“古”,即有悠久的历史;三是“特”,即在某一方面别具特色;四是“富”,即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五是 “大”,即具有一定规模的村。一般来说,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光是古,今天却已是穷乡僻壤,就没有写的必要;如果光是富,但既没有特色,又没有多长的历史,我看也不在修志的首选之列。

  扬州郊区位于扬州近郊,古村、名村、富村比较多,编志之初,我们经过详细比较,筛选了最富代表性的四个村,其中堡城村是条件最突出的。堡城村是一个有2500年历史的古村。它是扬州古城的发祥地,是最繁荣时期的扬州城——隋唐扬州城之所在,是宋代扬州三城之一——堡城遗址。堡城村是一个独具特色的村。该村种植花木已有千年历史,村民世世代代以种花为业。清初起,该村还累出假山叠石名匠。堡城村是一个经济富庶的村。由于该村祖祖辈辈以花木致富,村民生活一直比较富庶。改革开放后,该村二产、三产异军突起,经济上更趋繁荣,1998年该村经济总量达1.53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4000元。该村是一个较大规模的村。有村民小组10 个,村民2000多人,总户数800多户。由于上述这些因素,堡城村在扬州地区很早就享有盛名。权衡比较,我们决定把堡城村作为第一个修志的对象。

二、编写村志应紧紧抓住特色做文章

  现在绝大多数市、县、区志已编纂出版,如果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些书(包括我主编的《扬州郊区志》),总觉得其模式化太重:其篇章结构基本上一个格局,记述内容都面面俱到,有千人一面之感。

  作为村志来说,我觉得应记取这一教训。体例上,绝对不能套用县(市)、区志的路子。要根据这个村的具体情况,设置一个实事求是的框架结构。在内容上,既要反映该村的全貌,更要用专门的篇章,浓墨重彩地写出该村的特色。

  在《扬州堡城村志》中,我们努力体现这一指导思想。全书共18章,就有6章是写该村村情特色的:1、古村特色共用3章篇幅,即第二章古城扬州发祥地,第三章隋唐扬州城遗址,第四章宋代堡城;2、花木园艺之村特色用两章篇幅,其中第十一章千年花木之村,引用大量资料记述了该村由隋至今千余年的花木栽培史,记述了花木品种、栽培技术、花木场圃和珍奇花木,第十七章传统工艺,介绍了该村千百年来在盆景制作、山石堆积、花卉穿扎等方面的精湛技艺;3、风景名胜村特色反映在第十六章名胜古迹,介绍了该村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蜀冈瘦西湖景区连为一体,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城遗址之所在,村境内及周边风光秀丽,自然生态保存较好,名胜古迹星罗棋布。通过这些章节的记述,充分地反映该村的特色风貌。

三、内容要力求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回顾前些年的修志,过分强调了志书只叙不议、不准描写、不准形容的写法。从各地已出版的志书来看,基本上都是平铺直叙、泛泛而谈,读之枯燥无味,叫人不想细看。今天再来总结反思,我认为,违背史实的描写、形容固不可取,但在符合史实前提下的生动活泼地记叙却是一本良志必不可少的。大家都推崇司马迁《史记》,而《史记》的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同时具备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司马迁以大量生动的情节和细节来记载历史,这是我们在今后的修志工作中应该引起重视、认真借鉴的。

  我们在编纂《扬州堡城村志》时努力注意这一点。首先在章、节名称上,就注重修饰性,如“千年花木之村”、“传统农业”、“新兴工业”,有的带有鲜明的褒贬义,如“地方功臣”、 “社会贤达”、“村荣村誉”等。特别是在资料的取舍上,尽量摒弃那些空洞、抽象的内容,尽量搜集、录用那些具体的、鲜活生动的细节、情节。如第十二章第三节大跃进与人民公社中就详细记述了这么一件事:1958年8月下旬,乡党委领导到常熟开现场会,回来传达说,常熟的万斤粮田里可以站在稻穗上开会,要求全乡各高级社立即行动,都要搞万斤试验田。当地干部选定象鼻桥西侧一块三角田,深翻到1尺,用10担青草铺底,30担黄粪泼在上面,由全社女劳力到各庄拔长势最好、正在孕穗的水稻,然后由全体男劳力装担,飞奔到这块三角田,田里集中全社40个最好的插秧手,把稻秧棵与棵之间前后左右推紧,做到一个鸡蛋掷上去不落地。结果稻秧栽好后的第五天,稻田里就发热冒白烟,第十天,稻秧就发黄、倒地。为防止群众议论,社干部一把火把这些枯苗烧了。这一典型生动的真实故事,充分反映了大跃进年代极其严重的浮夸风和形式主义,我们就比较详细加以保留。在志书的语言上,我们也力求生动、形象,如在第六章第二节村民住宅中      

  记述道:“解放后的50年,村民的住房上了五个台阶,群众有个顺口溜说得非常形象:50年代穷叮,泥巴墙,杂木梁,茅草房;60年代土坯墙,芦柴网,水泥桁条红瓦房;70年代青砖墙,杉木梁,七架八砌带走廊;80年代砌楼房,楼上房,楼下堂,字画镜框挂中央,明亮又宽敞;90年代奔小康,小庭院,大客堂,装璜用高档,富丽又堂皇。”这些群众语言,既生动形象,又高度概括反映了解放50年来堡城老百姓住房条件的变化。

四、要注重人文内容的记述

  前些年的志书编纂工作中,普遍认为:既然经济建设是中心,那么志书记述的重点就应当是经济工作。结果使众多志书连篇累牍地记述经济情况,到处是表格和数字,读之令人感到枯燥乏味。我认为,一切工作都是由人主宰的,经济工作亦然,没有人,连社会都没有,更谈不上什么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即使经济是基础、是中心,但它归根结底也还是为人服务的,人,才是根本的根本,志书记述应以人文为主。

  《扬州堡城村志》共18章,人文方面就占 12章。其中姓氏家族一章,详细介绍了该村的姓氏渊源、主要家族情况;古今人物一章,不仅记载了该村历史上的名人,而且记载了众多百姓,如百岁老人、花木培育的能手、假山堆积的巧匠等等。政事纪要一章,更是以8 个节的篇幅,用白描写实手法,详细记述了建国以来历次重大政治运动在该村的反映,生动形象地勾勒了一个小小的村在整个中国社会大背景下,50年间所经历的跌宕起伏。

五、“生不立传”不是不可突破的戒律

  编修志书,一直有“生不立传”一说,其理论根源,我想主要是为活人立传没有把握,担心此人今后或者变好了,或者变坏了,结果弄得志书站不住脚,而死人则可以盖棺定论。我认为,这个理论不一定站得住脚。举例说,刘少奇死后仍被作为“叛徒、内奸、工贼”批判,若干年后才得到平反;毛泽东死后依然被作为全部正确、绝对真理的化身,数年后才对他重作功过评价。历史上被多次肯定、否定,否定、肯定的人物举不胜举,亦所谓盖棺亦难定论也。我们的志书,记人也好,记事也好,只要做到对已发生的历史忠实记载,就算是尽到了责任,而对人和事物今后的发展变化或“定论”,则不是我们当代修志者的责任。

  村志记述的对象面窄、地小、人少,要想在一个村排出多少地位显赫、有重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是不可能的,也许这个村世世代代繁衍的就是一群普普通通的人,古代官府自然不会替这些“草民”立传,这样一来,死人无文字流传,活人再不记,那就造成村志无“人物”的现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我认为 “生不立传”在村志中不能照搬,根据我手头现有掌握的两本正式出版的外地村志来看,他们都把生人入了传。河南省巩义市的《白沙村志》,村籍人物一章为127人立传,其中活人88位,占70%,当中有企业家,有科教人士,有村干部,有一般村民、工匠等等。方志学家杨静琦在该书的序言中对该书评价很高, “(该志)把村民放在志书的中心地位,写普普通通老百姓的事,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碑立传。特别是志书打破了生不立传的传统禁锢,坚持生人可入志。”对生人入志作了肯定和赞扬。常熟市的《商相村志》,其人物一章收录39人,其中活人27位,亦占70%。《扬州堡城村志》也做了大胆的尝试。志书共收人物 29位,其中活人14位,约占入志人物的一半。其中有达到一定级别的军政干部,有现任和历任的村级干部,有对本村的发展作出过一定贡献的村民,有社会贤达、能工巧匠等等。

(责任编辑 缪小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