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要我修志”转变
提 要:修志工作是政府工作的内容之一,修志的主体机关是政府,修志的构架是政府主持,故转变“我要修志”为“要我修志”,是完成修志工作的保障和必需条件。
关键词:方志 编修 观念转变
修志工作实现由“我要修志”到“要我修志”转变,对史志部门来说,这是完成修志工作的保障和必需条件。所以提出这个转变,是实现这个转变既重要又艰巨。自第一届修志至今,这个关于修志工作的关键性问题,在许多地方并未得到很好解决。
志书历来为官修,编修组织形式无外乎官员亲修和组织人代修。与古代不同的是,现代社会分工更细,官员职责繁重,地方政要亲手修志实难所为。编志只得依靠专业修志部门组织完成。这是第一届新方志编修工作的成功架构。
这一架构说明,修志的主体机关并未改变。修志仍是政府主持,是“官”修。编修部门只是政府委派的专业修志机关,而不是修志的主体机关。它既关修志大业的性质,也事关修志工作的地位和发展;关系一个地区的修志工作能否顺利运作,也关系修志事业的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方志是一地之全书,涵盖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当今社会政治体制下,仅靠业务部门完成繁重的修志任务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盖因修志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编辑工作,同时更是一项繁重艰巨的行政工作、社会工作和系统工程。修志需要动员并牵涉各行各业各部门,如果没有政府重视和政府行为,众多部门和基层单位何以重视?众多部门和单位不重视,资料、志稿何来?诚然,在整个修志过程中,修志专业部门并非只能消极等待、无所作为,它能够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但这必须以政府重视为前提。
修志是一项不容敷衍马虎的工作。国家规定地方志每20年左右一修。届时,各级一般都要层层召开动员会,领导到会讲话,制发文件。但我以为,这还只是一般化的重视。因为这些活动都是专业部门提出并准备的,是上行下效的。领导出面并不等于思想上真正重视,关键是要解决实际问题。现在,领导人工作千头万绪,对类似修志这类边缘性的工作,应部门要求开个会,发个文,有时甚至请不到会,这对任重道远的修志工作实际起不了多大作用。所以,重视修志工作并不是说几句话的简单事。
修志部门在“要我修志”问题上存有误区,误区就在“我要修志”上。作为长期从事修志事业的专业工作者,其修志态度一般既迫切又真诚。修志工作者多是文化人,都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乃至会认为不修志就没了主业,没有事干,没干出事,问心有愧或心存焦虑。这无疑是对的。但修志毕竟不是一厢情愿的事,需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因为修志工作的一时搁置或不被重视而对修志的必要性产生怀疑。对待修志这样一项世代相继、永无断章的千秋大业,急功近利和无所作为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试想,地震和战争并未经常发生,而防震、人防作为政府职能机构和工作,照样长期存在和运转。而作为政府和社会的存史部门,暂时或一个时期不修志,照样有它存在的意义。在研究、保存历史的整个领域,史志工作任务重,路子宽,工作弹性大。如果具备“一纳入、五到位”的条件,工作准备成熟,就千方百计修好志;相反,就去主动创造条件,从实际出发做好多方面的存史资政工作,同时为续修工作作准备。如果条件确不具备,修志仓促上马,甚至定指示、赶进度,为出书而出书,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表现。
修志工作在政府全局工作中是一项重要工作,但只是很小的一块。不能只站在修志的角度说修志人的话。修志工作者也要换位思考。领导工作千头万绪,但在每一时期总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并且选择的突破口、着力点也不尽相同。修志工作是可以取得领导重视和支持的,这方面的先例也不少。实践证明,修志工作要两头热,要业务部门促领导热,但是却不能取代并无可替代。
(联系地址:山东枣庄解放北路279号市地方志办公室 邮编:277101)
(责任编辑 吉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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