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揽全局 总体合成
进行市志总纂,我理解决不是将各分志简单的组合和相加,而是从资料性著述出发,用整体观念统帅全书,将各分志合成为一个整体。这不仅要统一体例,统一文风,笔削全书,而且要对总体结构,部类比重,卷章节目,领属关系,交叉重复等进行选择、权衡和调整,使之科学合理,浑然一体。
市志总纂是整个市志编纂的终端工程,这项工作好坏对提高志书质量关系极大。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全面系统地反映一个地区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社会主义时代特点的,溶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为一体的社会主义新方志。
如何进行总纂?我想应按下列五步进行:一、准备工作;二、大类分纂;三、特约审稿;四、总纂成书;五、三审定稿。
一、准备工作
这一步是整个总纂工作的前提与基础,起码要做好以下七件事:
1.编制好总纂篇目。
总纂篇目是总纂成书的框架蓝图,是志书总纂的先期工程。总纂篇目要从整体性、科学性出发,要对原市志篇目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到章、节以至到目这个层次。总纂篇目的制订对全书的框架结构,篇目序列,部类比重,规模控制都要从整书考虑。在结构上,要把握住横排得体(符合科学性要求),领属得当(符合章、节、目的层次隶属)。在体裁上,对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在志书中虽自成体系,但总纂篇目需统一考虑,通盘安排,不能使某一体裁游离于整部志书之外。
2.确定篇幅。
与总纂篇目同时确定。
3.制订市志凡例
凡例为一书之法,具有条理性和法规性。因此,在市志总纂前需要制订凡例,以统一体例,结构和章法。
4.编印审稿手册。
5.修订行文通则。
6.组成总纂、分纂班子。
7.聘请特约审稿人员。
二、大类分纂
原则上应按现在的责任编辑和分工主编覆盖的范围,吸收分志办主笔参加,实行“三结合”的办法进行分纂。
大类分纂的任务最少有六个方面:
1.核实入志资料。
对歧异的资料要认真核实,应求其实而去其虚;对口径不一的资料,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据以市统计局提供的为准,其他方面的应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对有存疑的资料要多方面论证,直至怀疑消除为止,力求资料经得起历史考验。对志书中数字的不变价格、计量单位,文和图中的数字均须认真订正,力求统一。
2.严格把好政治关。
①全书的政治观点无论是反映历史,还是反映历次运动的问题,各种说法都不得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相悖。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党中央的观点作为衡量是非标准。
②牵涉到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政策,如统一战线问题、民族宗教问题、祖国统一问题、国际关系问题等,在措辞和提法上都应慎之又慎。
3.严格志书体例章法。
①结构上,从全书来讲坚持纵横结合,以横为主;从分志来讲坚持横排门类,纵述史实。横排门类不能受部门隶属关系的制约,而要坚持科学合理,归属得当。
②体裁上,按编纂方案上所规定的述、记、志、传、图、表、录并用。
③断限上,上限和下限都应严格遵守,断限前的内容可根据有关卷的具体情况作适当地追溯,大事记下限可适当延伸。
④地域上,以镇江市志为例,坚持以现行市区为主,对各县的情况除设专卷反映外,对1983年实行市管县新体制以后的情况,各分志在概述章内划出一个自然段加以反映。1985年的基本情况也要列一小自然段进行记述,其他各章一般不须涉及各县。
对以行业设卷的分志,记述内容应包括市部门直属、市区、郊区以及部门直属以外的相同事物。
⑤文体上,全书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力戒论文式、总结式、教科书式、通讯报导式和文艺作品式。
⑥记述上,做到述而不论(总述、概述除外),对是非、功过、得失、褒贬应寓于记述之中,用翔实的资料讲话。
4.控制篇幅。
5.妥善处理好以下问题。
①内容的重复交叉。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和各分志立编写的局限性,各卷在内容记述上必然会出现重复交叉。因此,妥善处理好重复交叉,是总纂时必须完成的艰巨任务之一。处理原则:允许内容交叉,力求避免重复。处理方法:资料搬家。分散在各卷的同一事物必须要集中反映的,即将资料搬家集中到一卷来。如教育、体育、机械、交通、科技等;详略互见。如某一事物在某一卷已经集中反映,但其他卷不反映不足以说明问题的,则采取此详彼略、彼详此略的方法解决;变换角度。对同一事物的内容,几个卷内都涉及到的,则采取从不同角度去反映。只要在文字上不重复都可以,形同重复,实不重复,这样可避免动大手术而伤筋伤骨。
由于采取大类分纂的方法,会产生大类与大类之间的内容重复交叉,不易统一处理。因此,凡在本复盖主编范围内的分志有关内容,涉及到其他覆盖主编的分志,则将情况互相通气,能处理的协商处理,不能处理的提交总纂处理。
②总述、概述、无题小序与章、节之间的关系。要求:要源于章节的内容又要高于章节的内容;记述的内容不能与章节的内容相脱节;篇幅字数要适当,不能头重脚轻;可以发议论,但不宜太多,仍应以事实数据讲话;要讲究文彩。
③专业用语问题。照顾一般读者的阅读水平,尽可能避免专业用语加注释(必要的注释还是需要的),尽量使专业用语通俗化。
④入志引文。要求:引文要恰到好处,引文要有出处;不能囫囵吞枣照搬,要能使读者看得懂;用古文,可视情况今译。
⑤入志数字。要求:不能罗列数字,凡数字不起作用的,应坚决去掉;数字要准确,在一部志书内不能口径不一;注意运用数字时的技术问题,如不同年代发生的数字,计算数字的计量单位,运用数字进行对比(要有可比性的数字)等;数据和结论要一致,错误的数字往往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数字要有权威性。
⑥地方特色反映。以镇江为例,如交通枢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商品集散、名特优产品、新兴工业等,需要浓笔重彩,不能忽略或减弱。
⑦曲折失误的记述。原则两条: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准,要求实求是,因我们走过的道路既不是光明一片,也不是漆黑一团。因此,在记述中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不缩小。
⑧详今略古问题。整个志书记述的重点应放在解放以后,对断限前少数珍贵历史资料,若将其删去可惜,亦可保留,但以不影响大局为原则。
⑨图表与文字的关系。原则:表随文出,文表结合;图表设计要科学合理、简单明了;所占比例要恰当;图表内的数据与文字内容的数据不能相悖。
⑩地域范围的突破。市志记述范围应严格遵守,不得突破。对于特殊行业用特殊的办法进行处理,如邮电、电力,它的下属机构一直延伸到郊县乡镇,即作为机构延伸处理。地质勘探,它的工作范围和对象是郊县而不是市区,即用图幅标志,图幅范围亦即记述范围。商品流通,建筑行业的业务并不局限市区,即采用幅射的办法处理,幅射到哪里记述到哪里,如建筑行业在深圳、大庆承包建筑工程,即如实记述。
6.笔削文辞,统一文风。
这是总纂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保证质量重要的一环。由于众手修志,文风不一,因此,大类分纂时需要本着“朴实、严谨”的精神,对志稿的套话空话、“引言”赘说、宣传言辞、评议论说、文艺加工、名词解释、技术资料、出格记述、重载叠记等进行笔削,以统一文风。对不符合“行文通则”的不规范用语,严格按行文通则规定处理。
三、特约审稿
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专业性的审稿,因一部志书门类较多,各行业具有各自的特色、特点和特殊情况。因此,需要特约聘请对该行业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的人担任。人数不宜过多,只能少而精。其任务是对其熟悉的行业从宏观上进行大势大略的审核,从党的方针政策,政治观点上严格把关,从史料真实上鉴别,从保密要求上审查。
方法:可以一人审一卷,一人审数卷,数人审一卷。因人因卷而定,不固定任务,不强求一致。特约编审人员一经确定,要发给聘书,发给报酬。
二是文字润饰性的审稿,即聘请对方志理论有造诣,文字功底较深,逻辑思维较强的人担任。人数亦不宜过多,2—3人为宜。其任务:市志总纂定稿后帮助找毛病、找坌子,润饰文字。这些人也要及早确定,发出聘书,好让他们有思想准备,熟悉情况,妥善安排自身工作。
凡经特约审稿人员审过的稿件,均须填写审阅表,由审阅人签名盖章。
四、总纂成书
在大类分纂的基础上进行总合成,具体任务与大类分纂任务基本相同,但它的重点放在规范体例、统一归属、解决矛盾、免除重复、审核史料、纠正偏颇和笔削文辞以及根据一审后的意见进行修改,最后组成一个以正副主编为主的小班子,逐章逐节通稿。
五、三审定稿
一审,即办公室自审,审稿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正、副主编,职能科室科长,责任编辑以及分志办主笔组成。形式:采取集中审与分散审相结合。集中审,就是召开小型审稿会。分散审,即由有关人员审核。要求把好体例结构、内容记述、政治观点、方针政策、保密要求以及文风等几类,一审的时间可以穿插进行。凡通过一审的分志稿均须填写审阅报告单,其中包括成稿单位主笔、覆盖主编、责任编辑签名盖章。二审,即市志编委会同市政府邀请省志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审稿会,进一步对志书的指导思想、体例、史实、政治观点和保密要求等进行复审。参加审稿人员均须签名盖章。三审,亦即终审,在复审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修改润笔,报送省志编委会审批验收,交付出版。
以上仅是构想,肤浅之见,很不成熟,还有待于市志总纂时加以实践,在实践中求得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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